近日,國家能源局終于將2018年電價確定,其中文中明確指出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自2019年起,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桿電價。具體可參考文章(三類地區補貼0.55-0.75元分布式0.37元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如下:
為此,兔子君以10MW為例,來計算一下目前系統成本如何降低才能抵消各類項目補貼下調對項目綜合全投資收益率的影響。
邊界條件如下:
裝機容量10MW
系統效率80%
限電比例0%
首年衰減率2.5%
之后年衰減率0.7%
結語
綜上所述,新電價的出臺,必將引發新一輪的系統綜合成本的降低,通過上述分析可知,整體系統綜合成本降低浮動應該在0.8-1.1元區間內,才能滿足原有項目的全投資內部收益率。但實際經驗來看,目前作為設備占比最重的組件,降價空間雖然存在,但很難降低有如此高的降幅,而建安工程費用隨著人工成本的增加降價空間更加有限,所以整體光伏項目在2018年收益可以說應該是進一步降低的水平。
為此,兔子君以10MW為例,來計算一下目前系統成本如何降低才能抵消各類項目補貼下調對項目綜合全投資收益率的影響。
邊界條件如下:
裝機容量10MW
系統效率80%
限電比例0%
首年衰減率2.5%
之后年衰減率0.7%
結語
綜上所述,新電價的出臺,必將引發新一輪的系統綜合成本的降低,通過上述分析可知,整體系統綜合成本降低浮動應該在0.8-1.1元區間內,才能滿足原有項目的全投資內部收益率。但實際經驗來看,目前作為設備占比最重的組件,降價空間雖然存在,但很難降低有如此高的降幅,而建安工程費用隨著人工成本的增加降價空間更加有限,所以整體光伏項目在2018年收益可以說應該是進一步降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