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多光伏媒體報道了財政部撥付給國家電網公司40.0897億元補貼的消息,詳見《關于撥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74號 )。
想強調一下,這40億跟第七批目錄一點關系也沒有!
那這40億發給哪些項目了呢?只要略微認真讀一下文件原文就能看出來:這40億明明是發給之前進入目錄的3.92GW的光伏扶貧項目的!
一、光伏扶貧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中第十三條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光伏扶貧電站優先納入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補助資金優先發放,原則上年度補助資金于次年1季度前發放到位。
因此,由于扶貧是政治任務,其他任何類型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含風電、光伏、生物質)的補貼都可以拖欠,甚至拖欠3年以上,但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一定是在并網第二年一季度就能發下來!
二、40億是發給3.9GW光伏扶貧項目的
在“財建〔2018〕74號 ”中有一句話: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25號)和你單位申請情況。
在“財建〔2018〕25號”文件中,324.2MW的戶用扶貧電站,3.6GW的村級扶貧電站和集中扶貧電站進入補貼目錄。
因此,可以判斷,這40億是發放給文件中提到的這3.92GW項目的。
在“財建[2013]390號”中規定:
中央財政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預計發電量,按季向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及地方獨立電網企業所在省級財政部門預撥補貼資金。電網企業根據項目發電量和國家確定的補貼標準,按電費結算周期及時支付補貼資金。
因此,當項目進入目錄之后,補貼的發放流程如下。
因此,這40億顯然是國家電網根據省內光伏扶貧項目需要的補貼資金情況,向財政部申請,財政部按照申請額度撥付的。
同樣,財政部應該也給進入目錄的南方電網的光伏扶貧項目撥付了資金。
三、3.9GW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發放進度
1、光伏扶貧項目補貼的申報通知
2017年11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放緊急通知,讓大家上報并網的光伏扶貧項目。而且,只要在2017年12底前并網的,都可以進入目錄!
2、光伏扶貧項目的目錄發放
2018年3月7日,財政部發放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
3、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發放
2018年3月20日,財政部給國家電網撥付了40億元,用于上述進入目錄的3.92GW項目產生的發電量所需補貼。
四、補貼發放進程對比:光伏扶貧VS普通項目
光伏扶貧的補貼優先發放,到底體現在哪里?我們以“光伏扶貧目錄”和“第七批目錄”的發放節奏做對比,就可以看出來。
從上表可以看出:
普通項目,2016年630前并網的,都無法進入目錄;而光伏扶貧項目2017年底并網的就可以進目錄;
普通項目,從開始申報到目錄發下來,一共用了15個月;而光伏扶貧項目僅用了4個月;
普通項目,目錄發下來后,資金何時撥付到位,一直不明確;而光伏扶貧項目在目錄下發后當月資金即撥付到位!
普通項目,并網后至少2年半(2016.3~2018.9)才能拿到補貼;而光伏扶貧項目在并網后3個月(2017.12~2018.3)就能拿到補貼!
目前為止,我國一共發了3批光伏扶貧項目,分別是1.5GW、5.16GW、4.18GW。未來,可能還有9GW的光伏項目將插隊進入補貼。毫無疑問,這些優先的光伏扶貧項目全部進入補貼目錄之后,普通項目的補貼發放壓力將更大!
想強調一下,這40億跟第七批目錄一點關系也沒有!
那這40億發給哪些項目了呢?只要略微認真讀一下文件原文就能看出來:這40億明明是發給之前進入目錄的3.92GW的光伏扶貧項目的!
一、光伏扶貧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中第十三條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光伏扶貧電站優先納入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補助資金優先發放,原則上年度補助資金于次年1季度前發放到位。
因此,由于扶貧是政治任務,其他任何類型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含風電、光伏、生物質)的補貼都可以拖欠,甚至拖欠3年以上,但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一定是在并網第二年一季度就能發下來!
二、40億是發給3.9GW光伏扶貧項目的
在“財建〔2018〕74號 ”中有一句話: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25號)和你單位申請情況。
在“財建〔2018〕25號”文件中,324.2MW的戶用扶貧電站,3.6GW的村級扶貧電站和集中扶貧電站進入補貼目錄。
因此,可以判斷,這40億是發放給文件中提到的這3.92GW項目的。
在“財建[2013]390號”中規定:
中央財政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預計發電量,按季向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及地方獨立電網企業所在省級財政部門預撥補貼資金。電網企業根據項目發電量和國家確定的補貼標準,按電費結算周期及時支付補貼資金。
因此,當項目進入目錄之后,補貼的發放流程如下。
因此,這40億顯然是國家電網根據省內光伏扶貧項目需要的補貼資金情況,向財政部申請,財政部按照申請額度撥付的。
同樣,財政部應該也給進入目錄的南方電網的光伏扶貧項目撥付了資金。
三、3.9GW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發放進度
1、光伏扶貧項目補貼的申報通知
2017年11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放緊急通知,讓大家上報并網的光伏扶貧項目。而且,只要在2017年12底前并網的,都可以進入目錄!
2、光伏扶貧項目的目錄發放
2018年3月7日,財政部發放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
3、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發放
2018年3月20日,財政部給國家電網撥付了40億元,用于上述進入目錄的3.92GW項目產生的發電量所需補貼。
四、補貼發放進程對比:光伏扶貧VS普通項目
光伏扶貧的補貼優先發放,到底體現在哪里?我們以“光伏扶貧目錄”和“第七批目錄”的發放節奏做對比,就可以看出來。
從上表可以看出:
普通項目,2016年630前并網的,都無法進入目錄;而光伏扶貧項目2017年底并網的就可以進目錄;
普通項目,從開始申報到目錄發下來,一共用了15個月;而光伏扶貧項目僅用了4個月;
普通項目,目錄發下來后,資金何時撥付到位,一直不明確;而光伏扶貧項目在目錄下發后當月資金即撥付到位!
普通項目,并網后至少2年半(2016.3~2018.9)才能拿到補貼;而光伏扶貧項目在并網后3個月(2017.12~2018.3)就能拿到補貼!
目前為止,我國一共發了3批光伏扶貧項目,分別是1.5GW、5.16GW、4.18GW。未來,可能還有9GW的光伏項目將插隊進入補貼。毫無疑問,這些優先的光伏扶貧項目全部進入補貼目錄之后,普通項目的補貼發放壓力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