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和財政部聯合對“531”新政發出補充通知,稱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用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范管理范圍,可以享受2018年上半年的補貼標準。
不過,從政策發布到實質落地執行,時間并非一時功夫。據小編調查了解,很大部分地方電網并未及時接到上級部門的相關通知,因此戶用電站業主也沒有享受到相應的電價補貼。
不過,據了解目前河北、四川、河南和山西等部分地區已經在陸續發放過渡補貼了。一位河北石家莊的光伏經銷商告訴小編,當地的電網公司已經給他打電話,將戶用光伏補貼電價調至0.75元了。
河北石家莊一位戶用經銷商說——
河南安陽一位戶用經銷商說——
可喜的是,昨天(12月5日)浙江臨清縣也確定了過渡補貼落地的通知。以下為德清新聞網對此的報道——
記者從德清縣發改委獲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再就光伏發電下發最新的有關事項說明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用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范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該通知是就5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進行的補充說明。
也就是說,5月31日已備案、開工且在6月30日前并網的這部分家庭光伏發電項目,也可享受0.37元/度的國家補貼。
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
盡管國家補貼正在退坡,但浙江省發改委等6部門已在9月17日發布了《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與國家建設指標脫鉤,另給予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關于德清縣光伏發電項目,國家、省、縣補貼政策具體是如何的呢?一起來看看~~
國家補貼政策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7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5元/度補貼。5月31日之后備案、開工建設的,或今年6月30日之后并網投運的,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今年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7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5元/度補貼。5月31日之后并網的,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省補貼政策
根據《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能源[2018]462號),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度電補貼0.1元/度。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另給予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并網的,對2018年的發電量“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2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元/度補貼。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018年5月31日前備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網的,對2018年的發電量按照0.1元/度進行補貼。2018年5月31日后備案,或2018年7月31日后并網的,不享受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縣級補貼政策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1元/瓦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補貼投資方,不享受縣級發電量獎勵。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0.1元/度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三年,補貼投資方。
縣級申請補貼資金需要什么程序?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Q:縣級申請補貼資金需要什么程序?
A:1.項目單位(居民)提交《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報所在鎮(街道)。光伏推廣應用補貼在安裝投入使用后申報,發電補貼在每年度終了后一個季度內申報;
2.鎮(街道)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經現場檢查在合法建筑屋頂上安裝的光伏發電工程,并確認符合申報條件后,報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供電公司等部門及有關鎮(街道)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提出補貼意見,報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審定。
Q: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A:1.《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2.光伏發電項目安裝后的現場照片;
3.供電部門出具的入網許可;
4.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居民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5.購買光伏設備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原件備查)。
Q:資金怎么撥付?
A:縣財政局根據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審定的《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報表》,安排補貼資金到各鎮(街道),由各鎮(街道)補貼資金發放到投資方。
你家發過渡補貼了嗎?
不過,從政策發布到實質落地執行,時間并非一時功夫。據小編調查了解,很大部分地方電網并未及時接到上級部門的相關通知,因此戶用電站業主也沒有享受到相應的電價補貼。
不過,據了解目前河北、四川、河南和山西等部分地區已經在陸續發放過渡補貼了。一位河北石家莊的光伏經銷商告訴小編,當地的電網公司已經給他打電話,將戶用光伏補貼電價調至0.75元了。
河北石家莊一位戶用經銷商說——
河南安陽一位戶用經銷商說——
可喜的是,昨天(12月5日)浙江臨清縣也確定了過渡補貼落地的通知。以下為德清新聞網對此的報道——
記者從德清縣發改委獲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再就光伏發電下發最新的有關事項說明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用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范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該通知是就5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進行的補充說明。
也就是說,5月31日已備案、開工且在6月30日前并網的這部分家庭光伏發電項目,也可享受0.37元/度的國家補貼。
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
盡管國家補貼正在退坡,但浙江省發改委等6部門已在9月17日發布了《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與國家建設指標脫鉤,另給予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關于德清縣光伏發電項目,國家、省、縣補貼政策具體是如何的呢?一起來看看~~
國家補貼政策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7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5元/度補貼。5月31日之后備案、開工建設的,或今年6月30日之后并網投運的,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今年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7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5元/度補貼。5月31日之后并網的,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省補貼政策
根據《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能源[2018]462號),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度電補貼0.1元/度。不納入2018年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另給予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并網的,對2018年的發電量“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按照0.32元/度補貼;全額上網模式按照0.7元/度補貼。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018年5月31日前備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網的,對2018年的發電量按照0.1元/度進行補貼。2018年5月31日后備案,或2018年7月31日后并網的,不享受2018年項目一次性資金補貼。
縣級補貼政策
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1元/瓦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補貼投資方,不享受縣級發電量獎勵。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0.1元/度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三年,補貼投資方。
縣級申請補貼資金需要什么程序?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Q:縣級申請補貼資金需要什么程序?
A:1.項目單位(居民)提交《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報所在鎮(街道)。光伏推廣應用補貼在安裝投入使用后申報,發電補貼在每年度終了后一個季度內申報;
2.鎮(街道)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經現場檢查在合法建筑屋頂上安裝的光伏發電工程,并確認符合申報條件后,報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供電公司等部門及有關鎮(街道)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提出補貼意見,報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審定。
Q: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A:1.《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2.光伏發電項目安裝后的現場照片;
3.供電部門出具的入網許可;
4.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居民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5.購買光伏設備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原件備查)。
Q:資金怎么撥付?
A:縣財政局根據縣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導小組審定的《德清縣光伏推廣應用及發電補貼資金申報表》,安排補貼資金到各鎮(街道),由各鎮(街道)補貼資金發放到投資方。
你家發過渡補貼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