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被視為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急剎車”,對整個光伏產業的影響巨大。如果說“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那么對531新政的評價將會有無數種。但是其中一種是一定存在的,那就是531新政是對中國光伏產業的一次大浪淘沙、“去蕪存菁”的過程,最終留下的將會是實力企業。
日前, “光伏變遷見證者”做的2019年組件產能調查的相關數據顯示,光伏組件的產能仍集中在傳統的“豪強”手中。有人認為這些數據體現出一種態勢——531之后,馬太效應正在呈現,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甚至退出。
在上述的調查中,調查者共羅列76家企業,預估2019年國內組件總產能達到155.77GW。而調查數據中顯示2019年產能不低于5GW的企業達13家,共計98.4GW,占預估總產能的63.17%,不到六分之一的企業生產出近三分之二的組件,大企業似乎真的變得越來越大。
以下的表格,或許會成為大家某些想法的佐證。
PV Infolink數據庫顯示的2018年全球光伏組件出貨量排名前十的企業名單中,晶科榮登榜首,晶澳、韓華緊隨其后。在上榜的全球十大企業中,中國光伏企業占據了九個席位,隆基樂葉、阿特斯、東方日升等均榜上有名。相關分析顯示,排名前十的企業的出貨量占比接近全球總出貨量的70%,這也暗含著未來光伏行業資源集中式的發展趨勢。
而將兩圖對比,不難發現,2018年出貨量大戶仍舊“霸占”著2019年預估產能的前幾名,名次、順位等變化不大,也就是說,經過2018年531前夕的迅猛發展和531之后的“擬制性”成長,實力企業依舊表現強勢。
同時,據業內人士透露,2019年由于新政遲遲不落地及國內市場的相對“低迷”,國內實力企業相繼發力海外市場,并取得不俗成績,上半年幾乎都已滿產,同時滿足國內、國外市場需求。而二線企業由于實力所限,大多競爭國內市場,而相較一線企業,其無論產品質量還是品牌影響力方面都不占據優勢,生存環境較為艱巨。畢竟我國作為光伏大國,市場龐大,即使實力企業,最多也是選擇國內、國外“兩條腿”走路,不會留下更多的市場空間供二線乃至三線企業更廣闊的縱深發展。
4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及后續的相關政策,系列相對利好的政策能否給予光伏產業更多的信心,進而促進光伏產業的發展,給更多企業更大的發展空間,暫時短時間內還難以實現,也許真如所說:是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