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順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消息,為進一步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順義區于近日出臺了《順義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對于自然人項目,按發電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度電0.3元,河東地區每度電0.36元。若自然人為低收入群體,獎勵標準比普通自然人高0.1元;法人單位自籌資金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千瓦225元,河東地區每千瓦270元;法人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千瓦300元,河東地區每千瓦360元。
截止目前,順義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已超過70兆瓦,并網項目個數及規模均排名北京市首位。
辦法規定,對于自然人項目,按發電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度電0.3元,河東地區每度電0.36元。若自然人為低收入群體,獎勵標準比普通自然人高0.1元;法人單位自籌資金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千瓦225元,河東地區每千瓦270元;法人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河西地區每千瓦300元,河東地區每千瓦360元。
截止目前,順義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已超過70兆瓦,并網項目個數及規模均排名北京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