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光伏股幾乎全線飄紅,光伏產業向好的論點被大家欣然接受。
的確,隨著政策的明朗化,光伏人可以底氣更足、有條不紊地進行市場的布局、產品的生產,無需再“摸著石頭過河”。“經過531之后,所有的政策都是利好。”以國家電投為代表的多項招標項目陸續啟動,行業再現“晴天”,供應鏈企業利好不斷。
但從各大一線企業近日逐步公布的財報預測來看,這些企業卻并未因此上調營收指引,且對年內出貨動能的全面恢復仍持謹慎態度。
世紀新能源網記者采訪多家下游電站開發企業,其中多數企業對政策利好持肯定態度,但要將利好徹底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利益,大家認為仍面臨諸多問題,挑戰不小。
接網工程不到位難倒“英雄漢”
光伏作為投資型產業,要想實現盈利,能夠順利接網是前提。然而,這樣的前提條件卻難住了為數不少的企業。
“項目配套接網工程我們企業自建,可即使這樣,我們也很難順利實現接網。”某企業有苦自知。
2018年6月11日下發的《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明確: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項目,包括之前已經納入補貼目錄的工程,未來將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補貼。
而根據當時現狀來說,大型光伏電站的送出成本可以達到0.5~0.7元/W。現今雖有變化,但是差距并不太大。
如此來看,如果電網企業不投資或者不及時回購,企業必然面臨著更大的非技術成本,說白了也就是企業將會花費更多的非計劃內的費用。
尤其對于光伏發電企業來說,在自行進行建設配套接網工程的過程中,即使將工程基本成本刨除在外,時間成本的加大會給予企業更大的壓力。而工程建設完畢之后,電網企業經過“繁瑣、冗長”的流程之后,回購工作依舊緩慢,這也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并網依舊是老大難
并網問題甚至不需贅言,每家光伏發電企業都有著一肚子的“苦水”。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雖然國家為了支持光伏產業的發展,制訂了一系列的促進并網的政策,當然亦不乏強制政策,然而并網問題猶如卡在喉中的刺,老大難地位依舊不可撼動。
“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做好,可是就是不能并網,看著電價往下降,說不著急是假的。”光伏發電企業急急忙忙趕工程,心心念念早營收,然而面對無法并網的現狀,所有的計劃都不得不進行修改。實現不了并網,其他也就沒有更多的意義。
隨著光伏市場的復蘇,企業的競爭進一步加劇,并且在平價上網的大環境下,電價市場幾乎一時一變,隨著電價的持續下調,光伏發電企業必然面臨的利潤的減少。
快建慢建一個樣,建早建晚一個樣,此種現狀在較大程度上打擊了光伏發電企業的工作積極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程的質量。近期工程流標的現象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反應了光伏發電企業的尷尬窘境。
土地屬性依舊爭議不斷
“我國不缺少建設光伏的土地。”這是行業內某專業人士的論述。如果按照我國現狀來說,的確有著廣泛的土地資源供光伏建設。但為何土地問題依舊困擾著諸多光伏發電企業。
2015年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同年國家林業局印發《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國土資源部發布《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2016年《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光伏發電用地事項的函》,諸多有關土地的文件陸續落地,對光伏發電企業的用地問題進行了詳細而明確的規定,面對不同屬性和類型的土地,企業面臨不同的收費標準和花銷。尤其作為大型光伏電站,土地費用往往數額巨大。
而即將在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同樣也做出了明確規定,部分光伏發電企業不得不面臨著相對更高的稅收。
所以,光伏發電企業往往會選擇屬性明晰、花費相對較少的性價比相對更高土地進行光伏電站的建設。然而囿于種種,因土地屬性問題發生的爭端并不鮮見。個別地區甚至存在擾亂光伏項目建設運營秩序、占據生產場所的情況,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
由于土地屬性問題衍生的工期壓力、稅收壓力、土地費用壓力,讓企業苦不堪言。“即使面對一些非常適合建設電站的地方,因為屬性不明,即使給予一些優惠的政策,我們也是絕不入手的,否則操心事太多。”某企業深有感慨。
光伏產業作為一個環節諸多的產業鏈,往往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雖然整體來看,政策明晰、利好存在,有力拉動了發電企業備貨動能,但作為行業中的各環仍需保持冷靜,應密切關注上、中、下游的需求和價格走勢。
的確,隨著政策的明朗化,光伏人可以底氣更足、有條不紊地進行市場的布局、產品的生產,無需再“摸著石頭過河”。“經過531之后,所有的政策都是利好。”以國家電投為代表的多項招標項目陸續啟動,行業再現“晴天”,供應鏈企業利好不斷。
但從各大一線企業近日逐步公布的財報預測來看,這些企業卻并未因此上調營收指引,且對年內出貨動能的全面恢復仍持謹慎態度。
世紀新能源網記者采訪多家下游電站開發企業,其中多數企業對政策利好持肯定態度,但要將利好徹底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利益,大家認為仍面臨諸多問題,挑戰不小。
接網工程不到位難倒“英雄漢”
光伏作為投資型產業,要想實現盈利,能夠順利接網是前提。然而,這樣的前提條件卻難住了為數不少的企業。
“項目配套接網工程我們企業自建,可即使這樣,我們也很難順利實現接網。”某企業有苦自知。
2018年6月11日下發的《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明確: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項目,包括之前已經納入補貼目錄的工程,未來將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補貼。
而根據當時現狀來說,大型光伏電站的送出成本可以達到0.5~0.7元/W。現今雖有變化,但是差距并不太大。
如此來看,如果電網企業不投資或者不及時回購,企業必然面臨著更大的非技術成本,說白了也就是企業將會花費更多的非計劃內的費用。
尤其對于光伏發電企業來說,在自行進行建設配套接網工程的過程中,即使將工程基本成本刨除在外,時間成本的加大會給予企業更大的壓力。而工程建設完畢之后,電網企業經過“繁瑣、冗長”的流程之后,回購工作依舊緩慢,這也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并網依舊是老大難
并網問題甚至不需贅言,每家光伏發電企業都有著一肚子的“苦水”。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雖然國家為了支持光伏產業的發展,制訂了一系列的促進并網的政策,當然亦不乏強制政策,然而并網問題猶如卡在喉中的刺,老大難地位依舊不可撼動。
“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做好,可是就是不能并網,看著電價往下降,說不著急是假的。”光伏發電企業急急忙忙趕工程,心心念念早營收,然而面對無法并網的現狀,所有的計劃都不得不進行修改。實現不了并網,其他也就沒有更多的意義。
隨著光伏市場的復蘇,企業的競爭進一步加劇,并且在平價上網的大環境下,電價市場幾乎一時一變,隨著電價的持續下調,光伏發電企業必然面臨的利潤的減少。
快建慢建一個樣,建早建晚一個樣,此種現狀在較大程度上打擊了光伏發電企業的工作積極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程的質量。近期工程流標的現象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反應了光伏發電企業的尷尬窘境。
土地屬性依舊爭議不斷
“我國不缺少建設光伏的土地。”這是行業內某專業人士的論述。如果按照我國現狀來說,的確有著廣泛的土地資源供光伏建設。但為何土地問題依舊困擾著諸多光伏發電企業。
2015年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同年國家林業局印發《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國土資源部發布《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2016年《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光伏發電用地事項的函》,諸多有關土地的文件陸續落地,對光伏發電企業的用地問題進行了詳細而明確的規定,面對不同屬性和類型的土地,企業面臨不同的收費標準和花銷。尤其作為大型光伏電站,土地費用往往數額巨大。
而即將在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同樣也做出了明確規定,部分光伏發電企業不得不面臨著相對更高的稅收。
所以,光伏發電企業往往會選擇屬性明晰、花費相對較少的性價比相對更高土地進行光伏電站的建設。然而囿于種種,因土地屬性問題發生的爭端并不鮮見。個別地區甚至存在擾亂光伏項目建設運營秩序、占據生產場所的情況,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
由于土地屬性問題衍生的工期壓力、稅收壓力、土地費用壓力,讓企業苦不堪言。“即使面對一些非常適合建設電站的地方,因為屬性不明,即使給予一些優惠的政策,我們也是絕不入手的,否則操心事太多。”某企業深有感慨。
光伏產業作為一個環節諸多的產業鏈,往往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雖然整體來看,政策明晰、利好存在,有力拉動了發電企業備貨動能,但作為行業中的各環仍需保持冷靜,應密切關注上、中、下游的需求和價格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