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扶貧辦獲悉,光伏扶貧收益首先形成村集體經濟收入。為減少疫情對務工增收的影響,今年光伏扶貧收益的80%用于貧困人口承擔公益崗位工資和參加村級公益事業勞務費用。
公益崗位設置要規范,防止“泛福利化”和“一發了之”問題。對在防疫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貧困戶可給予獎勵,對受疫情影響生活陷入困境的貧困群眾和因疫致貧返貧群眾可給予補助。集中光伏電站扶貧收益部分,由縣級統籌分配,可用于幫扶非貧困村貧困戶穩定增收。
結合疫情防控,村級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優先安排貧困群眾參與。增設的防疫消殺、巡查值守等防疫公益崗位,盡可能提供給因疫情暫時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農戶。繼續發揮保潔、綠化、防火等已有的公益崗位作用,通過多渠道崗位開發,讓更多包括半(弱)勞動能力的貧困農戶,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
公益崗位設置要規范,防止“泛福利化”和“一發了之”問題。對在防疫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貧困戶可給予獎勵,對受疫情影響生活陷入困境的貧困群眾和因疫致貧返貧群眾可給予補助。集中光伏電站扶貧收益部分,由縣級統籌分配,可用于幫扶非貧困村貧困戶穩定增收。
結合疫情防控,村級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優先安排貧困群眾參與。增設的防疫消殺、巡查值守等防疫公益崗位,盡可能提供給因疫情暫時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農戶。繼續發揮保潔、綠化、防火等已有的公益崗位作用,通過多渠道崗位開發,讓更多包括半(弱)勞動能力的貧困農戶,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