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據發改委官網,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全面推行,我國綠色發展水平實現總體提升。
促進能源清潔發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
建立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型家電產品、節能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 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
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
推行綠色生產和消費是建設生態文明、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綠色生產、消費領域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方式,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要看到,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法規政策仍不健全,還存在激勵約束不足、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為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系統協同、適用可行、循序漸進的原則,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體系,促進源頭減量、清潔生產、資源循環、末端治理,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在全社會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
(二)主要目標。到 2025 年,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全面推行,我國綠色發展水平實現總體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三)推行綠色設計。健全推行綠色設計的政策機制。建立再生資源分級質控和標識制度,推廣資源再生產品和原料。完善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和環境友好型原料。強化標準制定統籌規劃,加強綠色標準體系建設,擴大標準覆蓋范圍,加快重點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根據實際提高標準和設計規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工業清潔生產。嚴格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進一步規范清潔生產審核行為,保障清潔生產審核質量。出臺在重點行業深入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政策措施。完善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支持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制定支持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裝備研發、制造的鼓勵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健全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現有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新建園區循環化建設。完善共伴生礦、尾礦、工業“三廢”、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的支持政策。以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動力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物為重點,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適時將實施范圍拓展至輪胎等品種,強化生產者廢棄產品回收處理責任。支持建立發動機、變速箱等汽車舊件回收、再制造加工體系,完善機動車報廢更新政策。建立完善綠色勘查、綠色礦山標準和政策支持體系。建立健全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政策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強化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法定責任。加快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按照穩定連貫、可控可達的原則制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環境保護執法監督,實現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鼓勵達標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完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作為環境保護公共設施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責任清晰、程序合理、科學規范的生態環境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建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后評估機制。健全工業污染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銜接配合機制,促進工業污染治理領域處罰信息和監測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職能作用,形成工業污染治理多元化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促進能源清潔發展。建立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法規、政策,按照簡化、普惠、穩定、漸變的原則,在規劃統籌、并網消納、價格機制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和政策調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建立對能源開發生產、貿易運輸、設備制造、轉化利用等環節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創新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開展農業綠色發展支撐體系建設,創新技術體系、健全標準體系、延伸產業體系、強化經營體系、完善政策體系,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保障。大力推進科學施肥,建立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政策機制。實施化學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建立生物防治替代化學防治推廣政策機制,支持研發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產品。制定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建立全程監管體系,支持推廣使用生物可降解農膜。加快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完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制度,以縣為單位整體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以肥料化和能源化為主要利用方向,落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完善落實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政策,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建立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規范,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穩步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健全農業循環經濟推廣制度,建立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推廣機制。落實農業綠色發展稅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農業綠色發展相關標準,加快清理、廢止與農業綠色發展不適應的標準和行業規范。(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服務業綠色發展。在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城鄉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有關標準和規范制修訂中,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提升綠色化水平。完善綠色物流建設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快遞、電子商務、外賣等領域綠色包裝的法律、標準、政策體系,減少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勵使用可降解、可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物流器具。健全再生資源分類回收利用等環節管理和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落實好支持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推行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結合實施產品品目清單管理,加大綠色產品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中的運用。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建立健全綠色采購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型家電產品、節能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政策。落實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將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至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加快推行城鄉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制定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餐廚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化利用法規。推廣綠色農房建設方法和技術,逐步建立健全使用綠色建材、建設綠色農房的農村住房建設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實施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改革需要,統籌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的制修訂工作。各地區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出臺促進本地區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規、標準、政策,鼓勵先行先試,做好經驗總結和推廣。各級財政、稅收、金融等部門要持續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的支持政策。各級宣傳部門要組織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大力宣傳推廣綠色生產和消費理念,加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宣傳力度,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促進能源清潔發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
建立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型家電產品、節能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 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
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
推行綠色生產和消費是建設生態文明、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綠色生產、消費領域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方式,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要看到,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法規政策仍不健全,還存在激勵約束不足、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為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系統協同、適用可行、循序漸進的原則,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體系,促進源頭減量、清潔生產、資源循環、末端治理,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在全社會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
(二)主要目標。到 2025 年,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全面推行,我國綠色發展水平實現總體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三)推行綠色設計。健全推行綠色設計的政策機制。建立再生資源分級質控和標識制度,推廣資源再生產品和原料。完善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和環境友好型原料。強化標準制定統籌規劃,加強綠色標準體系建設,擴大標準覆蓋范圍,加快重點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根據實際提高標準和設計規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工業清潔生產。嚴格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進一步規范清潔生產審核行為,保障清潔生產審核質量。出臺在重點行業深入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政策措施。完善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支持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制定支持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裝備研發、制造的鼓勵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健全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現有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新建園區循環化建設。完善共伴生礦、尾礦、工業“三廢”、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的支持政策。以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動力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物為重點,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適時將實施范圍拓展至輪胎等品種,強化生產者廢棄產品回收處理責任。支持建立發動機、變速箱等汽車舊件回收、再制造加工體系,完善機動車報廢更新政策。建立完善綠色勘查、綠色礦山標準和政策支持體系。建立健全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政策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強化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法定責任。加快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按照穩定連貫、可控可達的原則制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環境保護執法監督,實現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鼓勵達標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完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作為環境保護公共設施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責任清晰、程序合理、科學規范的生態環境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建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后評估機制。健全工業污染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銜接配合機制,促進工業污染治理領域處罰信息和監測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職能作用,形成工業污染治理多元化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促進能源清潔發展。建立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法規、政策,按照簡化、普惠、穩定、漸變的原則,在規劃統籌、并網消納、價格機制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和政策調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建立對能源開發生產、貿易運輸、設備制造、轉化利用等環節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創新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開展農業綠色發展支撐體系建設,創新技術體系、健全標準體系、延伸產業體系、強化經營體系、完善政策體系,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保障。大力推進科學施肥,建立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政策機制。實施化學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建立生物防治替代化學防治推廣政策機制,支持研發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產品。制定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建立全程監管體系,支持推廣使用生物可降解農膜。加快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完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制度,以縣為單位整體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以肥料化和能源化為主要利用方向,落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完善落實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政策,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建立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規范,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穩步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健全農業循環經濟推廣制度,建立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推廣機制。落實農業綠色發展稅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農業綠色發展相關標準,加快清理、廢止與農業綠色發展不適應的標準和行業規范。(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服務業綠色發展。在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城鄉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有關標準和規范制修訂中,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提升綠色化水平。完善綠色物流建設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快遞、電子商務、外賣等領域綠色包裝的法律、標準、政策體系,減少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勵使用可降解、可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物流器具。健全再生資源分類回收利用等環節管理和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落實好支持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推行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結合實施產品品目清單管理,加大綠色產品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中的運用。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建立健全綠色采購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型家電產品、節能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政策。落實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將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至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加快推行城鄉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制定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餐廚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化利用法規。推廣綠色農房建設方法和技術,逐步建立健全使用綠色建材、建設綠色農房的農村住房建設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實施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改革需要,統籌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的制修訂工作。各地區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出臺促進本地區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規、標準、政策,鼓勵先行先試,做好經驗總結和推廣。各級財政、稅收、金融等部門要持續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的支持政策。各級宣傳部門要組織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大力宣傳推廣綠色生產和消費理念,加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宣傳力度,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