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財政部下發《關于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申請情況以及資金撥付原則和辦法。再加上之前財建〔2020〕4號文《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基本明確了可再生能源未來5年怎么計算補貼和領到多少補貼。
目前明確的信息有以下兩個要點:
可再生能源項目不是所有的發電量都有補貼,當年光伏、風電在核電電價時,每類資源區都有一個發電小時數,這個小時數在同一個資源區是固定的,要按照這個小時數計算補貼。根據經驗,可以假定風電四類資源區年合理利用小時數為2400、2200、2000、1800,光伏三類資源區年合理利用小時數為1600、1300、1100,生物質年利用小時數5500。
舉例,如果你的項目在光伏一類資源區,超過1600小時之后的電量也將沒有補貼。因此那些在同一資源區內,單瓦發電小時數最高的項目,收入要減少。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超裝,一旦超裝之后,單瓦發電量自然提升,原本超裝的那部分電站也同樣享受補貼待遇,現在也不行了,超裝的發電量只有火電電價,對于超裝電站的估值也要減值。
補貼發放的優先級明確,優先足額撥付光伏扶貧項目、50kW及以下自然人分布式項目(這兩個是按月支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2019年的風電不在優先級中,但是2020年新增的風電是否在其中還有待于進一步觀察。后面就是光伏領跑者撥付50%。再后面就是全部納入補貼目錄的項目,不管老項目,新項目都是一視同仁。
這樣就嚴重攤薄了補貼發放的比例,根據測算,進入補貼目錄的項目大約能領到25-30%的補貼。現在應該可以領到30%左右,等2020年的項目都開始發電,要下降到25%。這種局面如果沒有大的政策變化,預計要維持6-7年左右,然后發放補貼的比例開始慢慢上升,預計到2038-2040年左右可達到100%補貼支付比例,即徹底解決補貼拖欠的問題。
這樣的局面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很多老的項目都有貸款,要還本付息,只能領1/4補貼的話,持有方的資金壓力非常大。現在出售電站,勢必要打成骨折,業主也不一定會舍得割肉。為今之計,先想辦法進行貸款置換,盡可能延長還貸期限,并且降低融資成本。具體模式,我們將在下一篇與大家探討。
目前明確的信息有以下兩個要點:
可再生能源項目不是所有的發電量都有補貼,當年光伏、風電在核電電價時,每類資源區都有一個發電小時數,這個小時數在同一個資源區是固定的,要按照這個小時數計算補貼。根據經驗,可以假定風電四類資源區年合理利用小時數為2400、2200、2000、1800,光伏三類資源區年合理利用小時數為1600、1300、1100,生物質年利用小時數5500。
舉例,如果你的項目在光伏一類資源區,超過1600小時之后的電量也將沒有補貼。因此那些在同一資源區內,單瓦發電小時數最高的項目,收入要減少。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超裝,一旦超裝之后,單瓦發電量自然提升,原本超裝的那部分電站也同樣享受補貼待遇,現在也不行了,超裝的發電量只有火電電價,對于超裝電站的估值也要減值。
補貼發放的優先級明確,優先足額撥付光伏扶貧項目、50kW及以下自然人分布式項目(這兩個是按月支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2019年的風電不在優先級中,但是2020年新增的風電是否在其中還有待于進一步觀察。后面就是光伏領跑者撥付50%。再后面就是全部納入補貼目錄的項目,不管老項目,新項目都是一視同仁。
這樣就嚴重攤薄了補貼發放的比例,根據測算,進入補貼目錄的項目大約能領到25-30%的補貼。現在應該可以領到30%左右,等2020年的項目都開始發電,要下降到25%。這種局面如果沒有大的政策變化,預計要維持6-7年左右,然后發放補貼的比例開始慢慢上升,預計到2038-2040年左右可達到100%補貼支付比例,即徹底解決補貼拖欠的問題。
這樣的局面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很多老的項目都有貸款,要還本付息,只能領1/4補貼的話,持有方的資金壓力非常大。現在出售電站,勢必要打成骨折,業主也不一定會舍得割肉。為今之計,先想辦法進行貸款置換,盡可能延長還貸期限,并且降低融資成本。具體模式,我們將在下一篇與大家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