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科技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799號建議《關于在“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光伏+生態修復合作的建議》做出答復,詳情如下: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799號建議的答復
國科建議高〔2020〕76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光伏+生態修復合作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選擇,是我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關鍵因素。在實現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同時,加強生態環境的影響效益研究,發揮光伏電站對荒漠化生態修復的積極作用,將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一條新的路徑,也將有效促進可再生能源與生態經濟的融合發展。
一、荒漠化治理與生態修復方面已開展的工作
科技部一直高度重視生態修復保護技術方面的研究。“十二五”期間,針對北方風沙區植被退化、土地沙化、沙害加劇等問題,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中部署了“甘肅民勤風沙災害與沙化治理技術研究與示范”和“南疆沙區生態修復與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與示范”等項目,提出了風沙區沙化土地整治與生態安全保障系統解決方案。同時,通過相關科技投入和支持,在內蒙古、寧夏、新疆和甘肅等省相關地區建設防沙治沙試驗示范區,攻克退化植被恢復重建、生態系統修復與資源持續利用關鍵技術和模式,構建區域草地、沙地、荒漠生態恢復及資源持續利用技術研發、試驗和示范綜合平臺,為構建我國北方風沙區生態屏障和確保絲綢之路經濟帶的生態安全提供了科技支撐。“十三五”期間,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對防沙治沙的科技創新支撐力度。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重點專項中部署相關項目7項,研發“一帶一路”沿線沙化土地穩定恢復的生態閾值評估技術和穩定恢復的產業化治理技術,水土高效利用、生態保育、生態產業培育等關鍵技術,并開展模式優化和集成示范。
二、可再生能源對環境影響方面已開展的工作
針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的協同影響,“十三五”期間,在“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中部署了“風電場、光伏電站生態氣候效應和環境影響評價研究”項目。項目以“可再生能源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為導向,在實現風能和太陽能大規模開發的同時,充分研究其與局地和區域生態氣候環境的相互影響,利用氣候環境的模擬分析優化我國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的宏觀戰略布局、規劃設計和運維效益,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在不同資源氣候區、不同應用場景、不同下墊面等典型地區開展監測和評估,針對荒漠大規模光伏電站、大規模光伏農/漁互補項目、高密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新能源城市、霧霾上風向集中風電區、離岸風電場等地區進行重點環境評價示范。項目的實施,對于深入科學認識風電場、光伏電站對我國生態氣候和環境的影響,為未來我國風電、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科技支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方面科技部將繼續實施已部署的相關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確保實現預期目標,切實發揮有關項目對荒漠化防治的集成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地形成并推廣防沙治沙和生態產業、生態富民相結合的系統解決方案。另一方面,鼓勵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和機構結合分布式風電/光伏以及農光、漁光、牧/風光等示范項目的實施,推動荒漠化等生態環境修復,以期實現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文明建設共贏。
感謝你們對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技部
2020年9月5日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799號建議的答復
國科建議高〔2020〕76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光伏+生態修復合作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選擇,是我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關鍵因素。在實現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同時,加強生態環境的影響效益研究,發揮光伏電站對荒漠化生態修復的積極作用,將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一條新的路徑,也將有效促進可再生能源與生態經濟的融合發展。
一、荒漠化治理與生態修復方面已開展的工作
科技部一直高度重視生態修復保護技術方面的研究。“十二五”期間,針對北方風沙區植被退化、土地沙化、沙害加劇等問題,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中部署了“甘肅民勤風沙災害與沙化治理技術研究與示范”和“南疆沙區生態修復與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與示范”等項目,提出了風沙區沙化土地整治與生態安全保障系統解決方案。同時,通過相關科技投入和支持,在內蒙古、寧夏、新疆和甘肅等省相關地區建設防沙治沙試驗示范區,攻克退化植被恢復重建、生態系統修復與資源持續利用關鍵技術和模式,構建區域草地、沙地、荒漠生態恢復及資源持續利用技術研發、試驗和示范綜合平臺,為構建我國北方風沙區生態屏障和確保絲綢之路經濟帶的生態安全提供了科技支撐。“十三五”期間,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對防沙治沙的科技創新支撐力度。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重點專項中部署相關項目7項,研發“一帶一路”沿線沙化土地穩定恢復的生態閾值評估技術和穩定恢復的產業化治理技術,水土高效利用、生態保育、生態產業培育等關鍵技術,并開展模式優化和集成示范。
二、可再生能源對環境影響方面已開展的工作
針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的協同影響,“十三五”期間,在“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中部署了“風電場、光伏電站生態氣候效應和環境影響評價研究”項目。項目以“可再生能源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為導向,在實現風能和太陽能大規模開發的同時,充分研究其與局地和區域生態氣候環境的相互影響,利用氣候環境的模擬分析優化我國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的宏觀戰略布局、規劃設計和運維效益,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在不同資源氣候區、不同應用場景、不同下墊面等典型地區開展監測和評估,針對荒漠大規模光伏電站、大規模光伏農/漁互補項目、高密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新能源城市、霧霾上風向集中風電區、離岸風電場等地區進行重點環境評價示范。項目的實施,對于深入科學認識風電場、光伏電站對我國生態氣候和環境的影響,為未來我國風電、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科技支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方面科技部將繼續實施已部署的相關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確保實現預期目標,切實發揮有關項目對荒漠化防治的集成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地形成并推廣防沙治沙和生態產業、生態富民相結合的系統解決方案。另一方面,鼓勵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和機構結合分布式風電/光伏以及農光、漁光、牧/風光等示范項目的實施,推動荒漠化等生態環境修復,以期實現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文明建設共贏。
感謝你們對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技部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