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相關政策
2018年8月30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市場運營規則體系(征求意見稿)》正式問世,其中涉及儲能要點如下:
◆《廣東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試行)》
規則中指出第三方輔助服務提供者指具備提供調頻服務能力的裝置,包括儲能裝置、儲能電站等;容量為 2MW/0.5 小時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是廣東調頻市場補償費用繳納者之一。
◇《南方區域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及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修改條款
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儲能電站根據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進入充電狀態的,按其提供充電調峰服務統計,對充電電量進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 0.05 萬元/兆瓦時。儲能電站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結算的,不再同時進行調峰服務補償。”與原條款相比,增加了“儲能電站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結算的,不再同時進行調峰服務補償。”
◆《廣東電力市場系統運行管理實施細則》
4.3直調規模化儲能電站并網必備條件
(1)并入系統的直調規模化儲能電站應具備有效的《并網協議》和《并網調度協議》;
(2)并入系統的直調儲能電站需滿足電壓、頻率、有功功率響應及調節基本要求;
(3)并入系統的直調儲能電站需滿足在線監測、遙控、網絡安全防護等要求。
光伏相關政策
注: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臺的政策
◆ 佛山: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布關于印發《深圳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資助標準:其中,2018年對于太陽能光伏項目,根據年度實際發電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0.4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為5年。單個項目年度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 東莞:2018年7月6日,東莞發改委下發《關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容量情況的通知》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17-2018年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金補助項目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MW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144萬元,分4年撥付。對機關事業單位、工業、農業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補助0.1元/度,連補5年;戶用光伏補助0.3元/度,連補5年。
但通知中同時指出,2017-2018年東莞市分布式光伏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總容量為120MW,項目建成并網后按補助申請時間先到先得。截至目前,余下的補助項目容量已接近飽和。
◆ 佛山:2018年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網發布了關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16—2018年建成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進行獎勵和補助的通知》等兩份政府規范性文件的通告。表示《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16—2018年建成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進行獎勵和補助的通知》(佛府辦〔2016〕57號),評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
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補貼0.15元/度+1元/瓦的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并網驗收的佛山市光伏項目,用戶均可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補貼政策。
◇ 2018年7月17日,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部門文件(廣電市部[2018]115號)印發《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目前,新增并網投運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存在著不能納入國家補貼目錄的風險,具體的政策實施方案還待下一步明確。
◆ 2018年7月23日,廣東省發改委官網發布《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能新函〔2018〕3532號),明確暫停廣東省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工作。
新能源車/充電樁補貼
注: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臺的政策
◆ 2018年6月8日,廣東省發布《關于2016-2018年省級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計劃的公示》。資助方向為本市區域內建設的集中式充電站、分散式充電樁以及加氫站等項目。具體標準為:充電基礎設施按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充電基礎設施按直流充電樁55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100元/千瓦予以補貼;2019-2020年建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充電基礎設施按直流充電樁3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60元/千瓦予以補貼。加氫站的補貼標準為100萬元/站。
◇ 深圳:2018年8月30日,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發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
2018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購置補貼標準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車輛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7〕10號)對應標準補貼。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7〕10號)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對應標準的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純電動客車、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對應標準的0.5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對應標準的1倍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新建建筑按規劃設計要求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享受本政策補貼。單個運營商在我市建設充電樁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提出補貼申請。按照充電設施(站、樁、裝置)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600元/千瓦補貼,交流充電設備(40kw及以上)給予300元/千瓦補貼,交流充電設備(40kw以下)給予200元/千瓦補貼。
部分項目案例
◆ 2MW/5MWh分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
2018年8月22日,東莞長園深瑞綜合能源有限公司與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東莞莞能綠色能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2MW/5MWh分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合作協議。該合作的達成,標志著廣東電網轄區內最大的用戶側分布式儲能商業項目正式落地。據了解,該儲能項目最大輸出功率為2000千瓦,一次最多可充放5000千瓦時的電量,能夠滿足該廠10%左右的自用電量,可實現該廠區用電負荷自主調節。
◇廣東華潤電力與科陸電子合作的30MW/14.93MWh
2018年8月22日,由華潤電力(海豐)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30MW儲能輔助調頻項目正式開工,該項目項目位于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小漠鎮大澳村西側,南瀕南海紅海灣,建成后將是繼內蒙古上都電廠儲能AGC輔助調頻項目后國內最大規模的儲能調頻項目。項目采用先進電化學儲能技術,在發電機組高廠變側建設基于磷酸鐵鋰電池技術的30MW/14.93MWhAGC調頻儲能輔助系統,該系統將聯合火電機組開展AGC調頻業務,可以顯著提升海豐電廠發電機組AGC調節性能指標,為廣東電網提供優質高效的AGC調頻服務,并獲取調頻補償。
◆ 廣東省云浮市粵電電廠9MW儲能調頻項目
投運時間:未知
地點:廣東省云浮市粵電云河發電有限公司
參與單位: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萬匯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陸電子
項目規模:9MW/4.5MWh
項目簡介:2018年7月報道萬匯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云浮市粵電電廠的9MW儲能調頻項目正式破土動工,標志著公司正式進入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 廣東國電肇慶熱電有限公司儲能輔助調頻項目
投運時間:未知
地點:國電肇慶熱電有限公司
參與單位:未知
項目規模:未知
項目簡介:依據招標內容顯示,2×350MW機組調頻輔助服務儲能裝置系統改造土建、施工、供貨、安裝、調試、投運、驗收、運行、檢修、維護及原有設備配件的拆除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2×350MW機組電氣和熱控接入擴容改造費用由中標人負責。本項目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投資運營方,即投標方為本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與招標方分享參與廣東調頻輔助服務市場所獲得的調頻里程收入扣除保底部分,剩余收入部分的收益。暫未公開中標人信息。
2018年8月30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市場運營規則體系(征求意見稿)》正式問世,其中涉及儲能要點如下:
◆《廣東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試行)》
規則中指出第三方輔助服務提供者指具備提供調頻服務能力的裝置,包括儲能裝置、儲能電站等;容量為 2MW/0.5 小時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是廣東調頻市場補償費用繳納者之一。
◇《南方區域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及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修改條款
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儲能電站根據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進入充電狀態的,按其提供充電調峰服務統計,對充電電量進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 0.05 萬元/兆瓦時。儲能電站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結算的,不再同時進行調峰服務補償。”與原條款相比,增加了“儲能電站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結算的,不再同時進行調峰服務補償。”
◆《廣東電力市場系統運行管理實施細則》
4.3直調規模化儲能電站并網必備條件
(1)并入系統的直調規模化儲能電站應具備有效的《并網協議》和《并網調度協議》;
(2)并入系統的直調儲能電站需滿足電壓、頻率、有功功率響應及調節基本要求;
(3)并入系統的直調儲能電站需滿足在線監測、遙控、網絡安全防護等要求。
光伏相關政策
注: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臺的政策
◆ 佛山: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布關于印發《深圳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資助標準:其中,2018年對于太陽能光伏項目,根據年度實際發電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0.4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為5年。單個項目年度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 東莞:2018年7月6日,東莞發改委下發《關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容量情況的通知》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17-2018年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金補助項目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MW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144萬元,分4年撥付。對機關事業單位、工業、農業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補助0.1元/度,連補5年;戶用光伏補助0.3元/度,連補5年。
但通知中同時指出,2017-2018年東莞市分布式光伏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總容量為120MW,項目建成并網后按補助申請時間先到先得。截至目前,余下的補助項目容量已接近飽和。
圖來源: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 佛山:2018年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網發布了關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16—2018年建成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進行獎勵和補助的通知》等兩份政府規范性文件的通告。表示《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16—2018年建成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進行獎勵和補助的通知》(佛府辦〔2016〕57號),評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
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補貼0.15元/度+1元/瓦的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并網驗收的佛山市光伏項目,用戶均可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補貼政策。
◇ 2018年7月17日,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部門文件(廣電市部[2018]115號)印發《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目前,新增并網投運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存在著不能納入國家補貼目錄的風險,具體的政策實施方案還待下一步明確。
◆ 2018年7月23日,廣東省發改委官網發布《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能新函〔2018〕3532號),明確暫停廣東省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工作。
新能源車/充電樁補貼
注: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臺的政策
◆ 2018年6月8日,廣東省發布《關于2016-2018年省級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計劃的公示》。資助方向為本市區域內建設的集中式充電站、分散式充電樁以及加氫站等項目。具體標準為:充電基礎設施按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充電基礎設施按直流充電樁55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100元/千瓦予以補貼;2019-2020年建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充電基礎設施按直流充電樁3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60元/千瓦予以補貼。加氫站的補貼標準為100萬元/站。
▲ 2016-2018年充電設施省級補貼資金分配表
◇ 深圳:2018年8月30日,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發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
2018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購置補貼標準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車輛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7〕10號)對應標準補貼。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7〕10號)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對應標準的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純電動客車、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對應標準的0.5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對應標準的1倍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新建建筑按規劃設計要求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享受本政策補貼。單個運營商在我市建設充電樁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提出補貼申請。按照充電設施(站、樁、裝置)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600元/千瓦補貼,交流充電設備(40kw及以上)給予300元/千瓦補貼,交流充電設備(40kw以下)給予200元/千瓦補貼。
部分項目案例
◆ 2MW/5MWh分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
2018年8月22日,東莞長園深瑞綜合能源有限公司與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東莞莞能綠色能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2MW/5MWh分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合作協議。該合作的達成,標志著廣東電網轄區內最大的用戶側分布式儲能商業項目正式落地。據了解,該儲能項目最大輸出功率為2000千瓦,一次最多可充放5000千瓦時的電量,能夠滿足該廠10%左右的自用電量,可實現該廠區用電負荷自主調節。
◇廣東華潤電力與科陸電子合作的30MW/14.93MWh
2018年8月22日,由華潤電力(海豐)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30MW儲能輔助調頻項目正式開工,該項目項目位于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小漠鎮大澳村西側,南瀕南海紅海灣,建成后將是繼內蒙古上都電廠儲能AGC輔助調頻項目后國內最大規模的儲能調頻項目。項目采用先進電化學儲能技術,在發電機組高廠變側建設基于磷酸鐵鋰電池技術的30MW/14.93MWhAGC調頻儲能輔助系統,該系統將聯合火電機組開展AGC調頻業務,可以顯著提升海豐電廠發電機組AGC調節性能指標,為廣東電網提供優質高效的AGC調頻服務,并獲取調頻補償。
◆ 廣東省云浮市粵電電廠9MW儲能調頻項目
投運時間:未知
地點:廣東省云浮市粵電云河發電有限公司
參與單位: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萬匯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陸電子
項目規模:9MW/4.5MWh
項目簡介:2018年7月報道萬匯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云浮市粵電電廠的9MW儲能調頻項目正式破土動工,標志著公司正式進入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 廣東國電肇慶熱電有限公司儲能輔助調頻項目
投運時間:未知
地點:國電肇慶熱電有限公司
參與單位:未知
項目規模:未知
項目簡介:依據招標內容顯示,2×350MW機組調頻輔助服務儲能裝置系統改造土建、施工、供貨、安裝、調試、投運、驗收、運行、檢修、維護及原有設備配件的拆除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2×350MW機組電氣和熱控接入擴容改造費用由中標人負責。本項目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投資運營方,即投標方為本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與招標方分享參與廣東調頻輔助服務市場所獲得的調頻里程收入扣除保底部分,剩余收入部分的收益。暫未公開中標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