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8年煤改電工程實施方案
全市居民采暖“煤改電”總體規模
預設在5000戶左右
為保證“煤改電”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縣區財政要按規定足額預留相應配套資金
在年初預算中預留5100萬元
用于各縣區2018年“煤改電”工程的
設備補貼、運行補貼和配套電網改造補貼
對電網改造工程也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2018年“煤改電”工作截止當年采暖季來臨前結束,對各縣區的補貼戶數和金額按之前實際完成改造戶數計算,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1、6月底前,完成采暖“煤改電”的“確村確戶”工作,明確改造范圍,主要包括擬實施改造的村、居民等數量明細,向市縣供電公司報裝。
2、7月底前,完成電采暖設備生產企業的招標工作。
3、7月底前,電力部門完成“煤改電”涉及的電網改造項目勘察、設計、可研編制、申請立項和批復等前期手續工作。
4、7月底前,市、縣經信委(局)配合電力部門完成供電電源改造前期復查工作,進一步確認擴容改造的具體地點、項目內容和規模數量等情況。
5、8月底前,各涉改縣區政府會同電力部門為供電電源改造落實占地、拆遷、破路等前期相關工作;完成用戶電采暖設備安裝及調試工作,并向電力部門提供安裝用戶名單;電力部門做好供電電源改造施工相關準備工作。
6、8月底前,電力部門現場開工建設,試點單位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保障施工正常開展。
7、10月1日前,完成用戶計量裝置峰谷時段及電價設置,完成電表以上電源設施改造建設,為保證10月15日準時啟動采暖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8、采暖期間,做好技術咨詢服務和設備維修保障工作,開展示范效果展示,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9、采暖季結束后,完成“煤改電”試點總結工作,要評估項目、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和政策建議等,向全省提供可推廣復制的有益做法和經驗。
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
根據《大同市2017年清潔能源
替代工作實施方案》要求
市、縣財政對各縣區目標任務“煤改電”工程
予以設備購置、安裝及運行費用補貼
(二)補貼標準
設備購置、安裝及從電表到設備的電纜連接
總費用達到或超過1萬元的
每戶按8000元補貼
由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
總費用不足1萬元的
市財政、縣(區)財政、改造居民
按4:4:2的比例承擔相應費用
采暖期給予用戶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
每戶每個取暖季最高補貼電量1.2萬千瓦時
超出部分由用戶自行承擔
電價補貼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
“煤改電”用戶采暖期用電不執行階梯電價
(三)由大同供電公司對實施
“煤改電”區域安排電力增容
在實施電力增容中居民住戶電表以上
(含電表)的外網改造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
市財政給予工程總費用30%的補貼
(四)按照《大同市2017年清潔能源
替代工作實施方案》要求
補貼申領發放按市、縣財政部門
補貼程序和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