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源電力發布建議更換董事公告:公告稱欒寶興先因工作原因,擬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以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之職務,自新任董事于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上獲股東批準之日起生效。欒先生確認彼于任職期間,與本公司董事會之間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之其他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
本公司對欒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對本公司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為了保證本公司良好的治理結構,張小亮先生(「張先生」)獲提名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張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同時,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楊向斌先生(「楊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有關董事變更之日起直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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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須予披露的張先生之詳情載列如下:張小亮先生,48歲,畢業于四川聯合大學、工學碩士,高級政工師。歷任團中央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維權工作處副處長、處長;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調研處處長;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辦公廳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董事會辦公室(改革辦公室)主任,董事會辦公室(黨組辦公室、改革辦公室)主任。現任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主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張先生于過去三年并無擔任任何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職務,亦未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中擔任任何職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張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關系。于本公告日期,張先生并無于本公司的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于正式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后,張先生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任期自委任日期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根據本公司之章程,張先生將于其任期屆滿后可獲選連 任。張先生不在本公司領取薪酬。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會所知,并無任何其他有關委任張先生為本公司董事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或任何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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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換監事
陳斌先生(「陳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齡,擬辭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之職務,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同時,陳先生擬辭任本公司監事之職務,自新任監事于臨時股東大會上獲股東批準之日起生效。陳先生確認彼于任職期間,與本公司監事會之間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之其他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
本公司對陳先生擔任本公司監事及監事會主席期間對本公司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為了保證本公司良好的治理結構,郝靜茹女士(「郝女士」)獲提名為本公司監事,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郝女士擔任本公司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同時,本公司監事于永平先生(「于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監事會主席,任期自2019年12月30日起直至本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須予披露的郝女士之詳情載列如下:郝靜茹女士,53歲,畢業于中央黨校大學、工程碩士,高級會計師。歷任神華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副經理;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預算與業務績效主管,財務部預算與績效處處長,財務部副總經理;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副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產權部副主任。現任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主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郝女士確認于過去三年并無于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于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中擔任任何職位。
本公司對欒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對本公司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為了保證本公司良好的治理結構,張小亮先生(「張先生」)獲提名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張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同時,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楊向斌先生(「楊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有關董事變更之日起直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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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須予披露的張先生之詳情載列如下:張小亮先生,48歲,畢業于四川聯合大學、工學碩士,高級政工師。歷任團中央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維權工作處副處長、處長;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調研處處長;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辦公廳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董事會辦公室(改革辦公室)主任,董事會辦公室(黨組辦公室、改革辦公室)主任。現任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主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張先生于過去三年并無擔任任何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職務,亦未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中擔任任何職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張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關系。于本公告日期,張先生并無于本公司的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于正式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后,張先生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任期自委任日期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根據本公司之章程,張先生將于其任期屆滿后可獲選連 任。張先生不在本公司領取薪酬。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會所知,并無任何其他有關委任張先生為本公司董事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或任何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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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換監事
陳斌先生(「陳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齡,擬辭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之職務,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同時,陳先生擬辭任本公司監事之職務,自新任監事于臨時股東大會上獲股東批準之日起生效。陳先生確認彼于任職期間,與本公司監事會之間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之其他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
本公司對陳先生擔任本公司監事及監事會主席期間對本公司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為了保證本公司良好的治理結構,郝靜茹女士(「郝女士」)獲提名為本公司監事,自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郝女士擔任本公司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同時,本公司監事于永平先生(「于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監事會主席,任期自2019年12月30日起直至本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須予披露的郝女士之詳情載列如下:郝靜茹女士,53歲,畢業于中央黨校大學、工程碩士,高級會計師。歷任神華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副經理;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預算與業務績效主管,財務部預算與績效處處長,財務部副總經理;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副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產權部副主任。現任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主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郝女士確認于過去三年并無于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于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中擔任任何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