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統計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明確針對分享經濟擬出臺的各項市場準入、監管措施,必須事先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充分開展咨詢評估。《意見》提出,加強部門與地方制定出臺準入政策、開展行業指導的銜接協調,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破除行業壁壘和地域限制。
清理規范制約分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對于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金融風險等密切相關的業態和模式,嚴格規范準入條件。
清理規范制約分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對于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金融風險等密切相關的業態和模式,嚴格規范準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