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啟動福建電力輔助服務試點實施工作的復函》(國能監函監管〔2017〕40號),同意啟動福建省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點實施工作。
《復函》指出了福建省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點工作意義和目的,肯定了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福建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點工作符合電力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能規劃〔2017〕46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7年能源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能法改〔2017〕8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2784號)有關要求,有利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動電力市場建設、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有利于解決福建電網低谷調峰困難,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要求福建能源監管辦加強組織協調,保障電力安全、持續完善規則、加強市場監管,督導電力企業主動配合、積極參與試點。
2016年下半年以來,福建能源監管辦根據國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和福建省政府要求,積極開展福建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準備工作。會同華北電力大學、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和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多次研究討論,確定了輔助服務市場總體設計方案,并多次向國家能源局、省政府匯報和有關部門溝通試點工作;組織起草了《福建省電力輔助服務(調峰)交易規則》,兩次公開書面征求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和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規則試行稿;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試點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對有關交易規則進行宣貫輔導;委托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啟動技術支持系統設計和開發。目前,基本具備了實施試點工作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