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優勢,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為核心,培育擴大光伏產品應用規模,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積極推進原輔材料、關鍵設備國產化,全力打造產業鏈條長、在國內外市場占有重要地位的光伏產業基地。
《意見》提出,在制造領域:以英利新能源、寧晉晶龍、新奧集團等骨干核心企業為依托,打造保定新能源產業基地、邢臺光伏產業基地,積極培育廊坊光伏產業聚集區。在應用領域:重點支持大容量光伏電站、光電建筑一體化和分布式照明電源建設。以張家口、承德市為重點,集中建設一批10兆瓦及以上規模的大型光伏電站,優先發展風光儲輸、風光互補電站。
在政策支持方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鼓勵光伏產業發展的新能源裝備、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金太陽”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電價調整等各項政策措施,精心謀劃項目,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
在安排河北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時,對光伏產業給予適當傾斜。符合重點支持條件的項目,優先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優先保障煤、電、水、油、氣、運等生產要素供應,優先向銀行推介貸款和支持其上市、發行債券等進行融資。根據光伏產品應用后對環境的貢獻程度或光伏發電項目投運后的節能減排效果,由項目所在地優先安排環境容量。
財政性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應率先實施光電建筑一體化,并優先采購使用省內生產的優質光伏產品;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經財政部門批準后享受城市配套資金減免優惠政策;生產和使用省產首臺(套)光伏裝備的企業和單位給予適當獎勵;認定為國家和省級的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符合條件的研發項目,可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裝機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電站和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并入10千伏及以上電網運行,接網工程建設參照現行風電接網辦法和標準執行;低于1兆瓦的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可采取低壓側就近并網。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確定,上網電價高于常規能源平均上網電價部分,3年內除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價格補貼外,其余差額部分從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補貼。自發自用,未享受電價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可從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