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工信部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在基礎通用領域、整車領域、關鍵系統部件領域、充電基礎設施領域、標準體系優化完善等多方面提出總體目標。
一、開展重點標準研究,優化體系建設
1.基礎通用領域:完成電動汽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審查和報批工作,完成傳導充電電磁兼容性標準起草,開展碰撞后安全和電子電器環境適應性標準預研。
2.整車領域:完成電動客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審查和報批工作,完成燃料電池汽車安全標準審查和報批,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推動純電動汽車、輕型混合動力汽車和重型混合動力汽車能耗測試標準修訂。
3.關鍵系統部件領域:完成鋰離子動力電池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審查和報批,完成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包裝運輸和材料回收標準審查和報批,完成電池管理系統和車載充電機標準起草,開展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燃料電池發動機耐久、燃料電池堆性能、輪轂電機、高壓熔斷器及高壓接觸器標準預研。
4.充電基礎設施領域:開展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現行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探索研究大功率傳導充電技術方案,開展無線充電互操作性測試活動和標準預研,推進電動客車接觸式充電系統標準制定,推動傳導放電、充電信息安全、加氫通信協議及加氫口標準預研與立項。
5.標準體系優化完善: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和行業需求,組織開展《中國電動汽車標準化工作路線圖》修訂,加快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子體系的建立,有序、協調、科學地推進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
二、加強國際交流協調,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
1.進一步發揮中國在聯合國世界車輛協調論壇(WP29)電動汽車安全(EVS)、電動汽車與環境(EVE)及燃料電池汽車(GTR13)技術法規制定中的主導作用,深入參與EVS第二階段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2.全面參與ISO/TC22/SC37和IEC/TC69電動汽車國際標準活動,在動力電池及充電等重點領域積極提出中國提案,積極擔任國際標準的召集人與牽頭方,發揮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效應優勢。
3.密切跟蹤研究全球新能源汽車行業動態,積極利用好中德、中歐、中美、中日、APEC汽車對話等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溝通與交流,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標準的兼容與開放。
三、強化組織保障,積極發揮行業力量
1.進一步優化標準組織建設,完成新一屆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4/SC27)的換屆工作,強化與相關標準化委員會的溝通,促進新能源汽車相關領域標準化工作的統籌協調。
2.充分調動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部件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發揮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依托行業組織、檢測機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行業力量,保障標準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3.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進一步提升企業標準水平,鼓勵骨干企業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形成結構合理、銜接配套、覆蓋全面、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的新型標準體系。
一、開展重點標準研究,優化體系建設
1.基礎通用領域:完成電動汽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審查和報批工作,完成傳導充電電磁兼容性標準起草,開展碰撞后安全和電子電器環境適應性標準預研。
2.整車領域:完成電動客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審查和報批工作,完成燃料電池汽車安全標準審查和報批,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推動純電動汽車、輕型混合動力汽車和重型混合動力汽車能耗測試標準修訂。
3.關鍵系統部件領域:完成鋰離子動力電池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審查和報批,完成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包裝運輸和材料回收標準審查和報批,完成電池管理系統和車載充電機標準起草,開展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燃料電池發動機耐久、燃料電池堆性能、輪轂電機、高壓熔斷器及高壓接觸器標準預研。
4.充電基礎設施領域:開展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現行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探索研究大功率傳導充電技術方案,開展無線充電互操作性測試活動和標準預研,推進電動客車接觸式充電系統標準制定,推動傳導放電、充電信息安全、加氫通信協議及加氫口標準預研與立項。
5.標準體系優化完善: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和行業需求,組織開展《中國電動汽車標準化工作路線圖》修訂,加快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子體系的建立,有序、協調、科學地推進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
二、加強國際交流協調,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
1.進一步發揮中國在聯合國世界車輛協調論壇(WP29)電動汽車安全(EVS)、電動汽車與環境(EVE)及燃料電池汽車(GTR13)技術法規制定中的主導作用,深入參與EVS第二階段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2.全面參與ISO/TC22/SC37和IEC/TC69電動汽車國際標準活動,在動力電池及充電等重點領域積極提出中國提案,積極擔任國際標準的召集人與牽頭方,發揮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效應優勢。
3.密切跟蹤研究全球新能源汽車行業動態,積極利用好中德、中歐、中美、中日、APEC汽車對話等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溝通與交流,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標準的兼容與開放。
三、強化組織保障,積極發揮行業力量
1.進一步優化標準組織建設,完成新一屆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4/SC27)的換屆工作,強化與相關標準化委員會的溝通,促進新能源汽車相關領域標準化工作的統籌協調。
2.充分調動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部件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發揮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依托行業組織、檢測機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行業力量,保障標準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3.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進一步提升企業標準水平,鼓勵骨干企業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形成結構合理、銜接配套、覆蓋全面、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的新型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