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內蒙古聚能再次發布通知,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被暫停,據悉該項目于9月14日發布招標公告,改造全部費用由投標方自籌(類似AGC凈收益分享模式,風險由投標方完全負擔;機組運行方式由招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投標方無權干涉),改造后2臺300MW機組與儲能系統聯合響應蒙西電網AGC調頻模式運行。招標公告顯示將于10月11日開標,而9月30日內蒙古聚能曾發布通知開標日期變更,原定10月11日改為10月16日。
9月30日內蒙古聚能發布開標日期變更通知,原定10月11日改為10月16日。
而10月8日內蒙古聚能再次發布通知,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暫停,暫停原因未公開。
原招標公告如下: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MNJS-JN-2018-XL-131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受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的委托,現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改造全部費用由投標方自籌(類似AGC凈收益分享模式,風險由投標方完全負擔;機組運行方式由招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投標方無權干涉);改造后2臺300MW機組與儲能系統聯合響應蒙西電網AGC調頻模式運行,采用“兩個細則”AGC總凈收益增量分享模式,改造相關儲能系統設備整體產權歸屬中標人所有,雙方在合同期(10年)內分享AGC總凈收益,直至合同期結束。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名稱: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
2.2招標內容: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投資運營方,即投標人為本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且享有絕對自主運營權力。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運營義務。通過AGC總凈收益增量分享的方式與招標人分享項目的收益。同時,投標人中標后,合作的具體模式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交。
工程范圍:儲能系統方案設計和全部設備提供;對#1機組調節性能進行先進控制策略優化;儲能系統在#1、#2機組電氣和信號接入改造所需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設計和實施,包括新增開關柜體,電纜橋架制作,電纜敷設,#1、#2機組DCS與廠內遠動系統擴容改造(如需要),新增設備基礎土建,消防及照明配備;以及合同期內儲能系統設備的運行維護建設、備品備件等。并提供詳盡的資料和圖紙,包括設計、供貨、現場試驗及檢查、調試、試運行、培訓等。
2×300MW機組共用儲能AGC調頻系統改造土建、施工、供貨、安裝、調試、投運、驗收、運行、檢修、維護及原有設備配件的拆除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2×300MW機組電氣和信號接入點擴容改造費用由中標人負責。
2.3工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建設安裝調試投運,因調度批準的機組檢修工期調整或季節因素影響開工日期可能順調,變更工期以發包方書面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簽訂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或投標人控股子公司或投標人控股合資子公司具備9MW或MWH級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業績或具有與電廠進行AGC凈收益分享的儲能系統運行業績,業績類型為投資運營或EPC總承包或主體設備銷售,須提供合同原件。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3.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投標需經招標方審核認可通過后方可執行。
3.5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承包項目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6投標人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或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屏為證明。
3.7 投標人電池系統需使用磷酸鐵鋰電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2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 時(北京時間)在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55號西102室)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注:報名單位需要進入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誠信信息庫,沒有入庫的企業須辦理入庫手續方可報名。詳見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網說明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 10 月 11 日 時 分,地點為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55號一樓會議室)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月30日內蒙古聚能發布開標日期變更通知,原定10月11日改為10月16日。
而10月8日內蒙古聚能再次發布通知,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暫停,暫停原因未公開。
原招標公告如下: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MNJS-JN-2018-XL-131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受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的委托,現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改造全部費用由投標方自籌(類似AGC凈收益分享模式,風險由投標方完全負擔;機組運行方式由招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投標方無權干涉);改造后2臺300MW機組與儲能系統聯合響應蒙西電網AGC調頻模式運行,采用“兩個細則”AGC總凈收益增量分享模式,改造相關儲能系統設備整體產權歸屬中標人所有,雙方在合同期(10年)內分享AGC總凈收益,直至合同期結束。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名稱: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新建儲能調頻項目
2.2招標內容: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投資運營方,即投標人為本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且享有絕對自主運營權力。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運營義務。通過AGC總凈收益增量分享的方式與招標人分享項目的收益。同時,投標人中標后,合作的具體模式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交。
工程范圍:儲能系統方案設計和全部設備提供;對#1機組調節性能進行先進控制策略優化;儲能系統在#1、#2機組電氣和信號接入改造所需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設計和實施,包括新增開關柜體,電纜橋架制作,電纜敷設,#1、#2機組DCS與廠內遠動系統擴容改造(如需要),新增設備基礎土建,消防及照明配備;以及合同期內儲能系統設備的運行維護建設、備品備件等。并提供詳盡的資料和圖紙,包括設計、供貨、現場試驗及檢查、調試、試運行、培訓等。
2×300MW機組共用儲能AGC調頻系統改造土建、施工、供貨、安裝、調試、投運、驗收、運行、檢修、維護及原有設備配件的拆除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2×300MW機組電氣和信號接入點擴容改造費用由中標人負責。
2.3工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建設安裝調試投運,因調度批準的機組檢修工期調整或季節因素影響開工日期可能順調,變更工期以發包方書面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簽訂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或投標人控股子公司或投標人控股合資子公司具備9MW或MWH級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業績或具有與電廠進行AGC凈收益分享的儲能系統運行業績,業績類型為投資運營或EPC總承包或主體設備銷售,須提供合同原件。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3.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投標需經招標方審核認可通過后方可執行。
3.5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承包項目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6投標人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或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屏為證明。
3.7 投標人電池系統需使用磷酸鐵鋰電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2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 時(北京時間)在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55號西102室)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注:報名單位需要進入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誠信信息庫,沒有入庫的企業須辦理入庫手續方可報名。詳見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網說明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 10 月 11 日 時 分,地點為內蒙古能源發電聚能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55號一樓會議室)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