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呈跳躍式發展,到2010年年底,計入沼氣、太陽能熱利用等非商品可再生能源,我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總計3億噸標準煤,占當年能源消費總量的9.6%。
“十一五”時期投產的水電裝機是“十五”時期的2.5倍。“十一五”時期投產的風電裝機是“十五”時期的40倍,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連續四年翻番。太陽能發電技術進步迅速,“十一五”末,光伏電池制造產業年產量占全球市場的40%。太陽能熱利用日益普及,太陽能熱水器遍布廣大城市和農村建筑。2010年年底,太陽能熱水器安裝使用總量達1.6億平方米,替代化石能源約3000萬噸標準煤。
“十二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還將顯著上升,可再生能源將發揮調整能源結構、減排溫室氣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