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合政〔2018〕101號)(以下簡稱市級光伏政策),按照《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合經信電子〔2018〕55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現開展2020年度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市級光伏政策中,“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屋頂產權人、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補貼(市級光伏政策中由其他市直單位負責的項目,以相關單位通知為準)。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符合《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紙質申報材料需裝訂成冊(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電子版申報材料需合并成一個PDF文檔。
三、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于2021年3月26日前,將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報送至轄區經信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100%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相關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于4月2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電子信息處,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3088117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事項
相關申報主體應誠信申請,對違反國家、省及本市專項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單位納入產業政策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財政資金支持。
聯系人:李亞會,聯系電話:63538780。
附件:1.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合肥市光伏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申請表
3.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屋頂產權人補貼匯總表
4.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補貼匯總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合政〔2018〕101號)(以下簡稱市級光伏政策),按照《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合經信電子〔2018〕55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現開展2020年度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市級光伏政策中,“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屋頂產權人、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補貼(市級光伏政策中由其他市直單位負責的項目,以相關單位通知為準)。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符合《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紙質申報材料需裝訂成冊(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電子版申報材料需合并成一個PDF文檔。
三、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于2021年3月26日前,將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報送至轄區經信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100%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相關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于4月2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電子信息處,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3088117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事項
相關申報主體應誠信申請,對違反國家、省及本市專項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單位納入產業政策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財政資金支持。
聯系人:李亞會,聯系電話:63538780。
附件:1.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合肥市光伏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申請表
3.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屋頂產權人補貼匯總表
4.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補貼匯總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