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電源發布2020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表示公司用戶側運行的儲能電站受疫情影響運行收益不達預期,并大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同時導致其2020年凈利潤從盈利2.5~3.4億元變為虧損2.79億元,由此引來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南都電源說明列示計提減值準備的相關儲能電站項目明細,包括運營模式、各個項目裝機容量、開始運行時間、2020年各季度和2021年前2個月的電量消納、運行收益情況等,并列示其余儲能電站項目2020年度電量消納、運行收益和同比變動情況。
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2020年度業績快報暨業績修正公告》(以下簡稱“修正公告”),將2020年業績由預計盈利2.5億元至3.4億元修正為預計虧損2.79億元。本次業績修正主要系你公司對部分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存貨等計提減值準備,以及依照新收入準則和會計師意見對部分收入確認進行調整所致。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認真核實以下事項并作出書面說明:
1。修正公告顯示,2020年你公司儲能電站運行波動較大,2021年春節后部分電站消納不足,公司和會計師針對該部分電站進行減值測試,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約2億元;因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調整,你公司參股的北京智行鴻遠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行鴻遠”)部分應收賬款未能及時收回,你公司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和投資損失約1億元;此外,你公司對部分存貨等資產重新測試并計提減值,影響當期凈利潤約7,000萬元。
(1)請你公司列示計提減值準備的相關儲能電站項目明細,包括運營模式、各個項目裝機容量、開始運行時間、2020年各季度和2021年前2個月的電量消納、運行收益情況和同比變化幅度,你公司對上述電站進行減值測試的主要過程、判斷依據和結論;
(2)請列示你公司其余儲能電站項目2020年度電量消納、運行收益和同比變動情況,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和前述計提減值準備的電站運行情況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和合理性;
(3)請說明新能源車相關產業政策調整的發生時間和主要內容,對智行鴻遠的具體影響,智行鴻遠2020年度主要財務狀況,相關應收賬款賬齡和涉及訴訟的進展情況,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測試過程、判斷依據和結論;
(4)請說明你公司對上述儲能電站、長期股權投資、存貨等資產盤點、評估和減值測試、審計等工作的開展時間和進程,相應減值事項的發生、發現時點,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時予以考慮、截至目前才對預告業績進行修正的原因和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2。修正公告顯示,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要求和會計師意見,你公司對部分數據中心和儲能項目的收入確認時點由發貨調整為項目總體驗收。請說明上述各個項目合同簽署時間、實施進展、交付和回款等相關合同條款內容,收入確認和回款情況,和你公司其他同類合同(如有)的收入確認政策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說明其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請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3。請核查說明最近三個月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是否存在買賣你公司股票的行為,如是,請說明相關人員知悉公司年度業績及其變動情況的時間,是否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1年4月12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4月6日
關于對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1〕第166號
創業板關注函〔2021〕第166號
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2020年度業績快報暨業績修正公告》(以下簡稱“修正公告”),將2020年業績由預計盈利2.5億元至3.4億元修正為預計虧損2.79億元。本次業績修正主要系你公司對部分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存貨等計提減值準備,以及依照新收入準則和會計師意見對部分收入確認進行調整所致。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認真核實以下事項并作出書面說明:
1。修正公告顯示,2020年你公司儲能電站運行波動較大,2021年春節后部分電站消納不足,公司和會計師針對該部分電站進行減值測試,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約2億元;因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調整,你公司參股的北京智行鴻遠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行鴻遠”)部分應收賬款未能及時收回,你公司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和投資損失約1億元;此外,你公司對部分存貨等資產重新測試并計提減值,影響當期凈利潤約7,000萬元。
(1)請你公司列示計提減值準備的相關儲能電站項目明細,包括運營模式、各個項目裝機容量、開始運行時間、2020年各季度和2021年前2個月的電量消納、運行收益情況和同比變化幅度,你公司對上述電站進行減值測試的主要過程、判斷依據和結論;
(2)請列示你公司其余儲能電站項目2020年度電量消納、運行收益和同比變動情況,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和前述計提減值準備的電站運行情況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和合理性;
(3)請說明新能源車相關產業政策調整的發生時間和主要內容,對智行鴻遠的具體影響,智行鴻遠2020年度主要財務狀況,相關應收賬款賬齡和涉及訴訟的進展情況,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測試過程、判斷依據和結論;
(4)請說明你公司對上述儲能電站、長期股權投資、存貨等資產盤點、評估和減值測試、審計等工作的開展時間和進程,相應減值事項的發生、發現時點,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時予以考慮、截至目前才對預告業績進行修正的原因和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2。修正公告顯示,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要求和會計師意見,你公司對部分數據中心和儲能項目的收入確認時點由發貨調整為項目總體驗收。請說明上述各個項目合同簽署時間、實施進展、交付和回款等相關合同條款內容,收入確認和回款情況,和你公司其他同類合同(如有)的收入確認政策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說明其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請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3。請核查說明最近三個月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是否存在買賣你公司股票的行為,如是,請說明相關人員知悉公司年度業績及其變動情況的時間,是否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1年4月12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