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行業都在熱議《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實際上這個通知的核心內容就是陸上風電光伏無補貼: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發電(以下簡稱“新建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但是通知中給出了兩個敏感信息:
保障性收購與競爭性配置:部分變相降低上網電價
根據文件:2021年,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繼續按“指導價+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我想行業內人士都清楚,部分省市已經提出了一個保障性收購發電量,超出小時數外的發電量競價上網。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了Ⅰ、Ⅱ類資源區光伏電站的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盡管如此,西北地區,尤其是Ⅰ類資源區的最低保障性收購很難執行到位。
很顯然,就這個保障性收購小時數而言,實際上已經是變相的降低了平價的電價水平。前提當然是全額收購發電電量,而只有部分發電量才能做到平價收購,其余競價。如果2021年的新建項目按2016年的這個數據表來執行,包括部分部分區域基本只有50%的發電量做到平價,其余都是競價,競價基本也就只能做到平價的70-80%價格水平,這一點行業專家們都心知肚明。
另外,無保障收購小時數的按合理利用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國家確定的項目并網規模為基礎,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不得超過當地指導價;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這就是說,2016年沒給出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的省份就要競爭性配置,不用說,肯定低于標桿電價或者指導電價。至于新建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則直接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建【2020】426號)規定的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折算至每年的利用小時數確定,1800-2400h/年,實際上這個小時數對于未來的風電場來說,很少有風電場能做到這個指標。
今日平價已非昨日標桿電價
根據通知信息,201年新能源的指導價統籌考慮2020年各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和市場交易平均價分省確定,從國家能源局的統計數據來看,基本每個省份的指導電價都低于我們所說的平價-標桿火電電價,海南持平,青海高于標桿電價9.19厘/kwh外,其余都低于標桿電價1.0-9.8厘/kwh,也就是說,剛剛平價,我們就直接開始次平價-低于平價。也就是說,保障性收購的部分電價已經不是真正的平價收購,對于發電企業而言,1厘/kwh的電價差異,以一個5萬千瓦,全國平均2100h的發電小時數計算,發電收益損失就達到10.5萬元,如果達到1分/kwh。損失就是105萬元,這對已經在盈虧平衡點收益的風電場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2021年各省(區、市)新建光伏發電、風電項目指導價(單位:元/千瓦時)
剛平價就降價:持續降低新能源電價是大勢所趨
黨中央提出了構建以新能源電力為主體的新型電力體系,這句話意味著新能源電力在未來電力結構中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同時也就意味著要轉型成電源老大哥做出表率:電價要低于原來的煤電老大哥價格,只有這樣才是當大哥的樣子。此舉說明新能源未來發展將會迎來更大的挑戰,除了本身發展的限制外,同時還要持續的降低度電成本,上網電價持續降低,才可能做好電源大哥的位置。未來新能源的電價從經濟的發展角度來看,用電規模越來越大,也就意味著上網電價越來越低,至于何種方式降低,那是由市場來主導。
做大新能源,意味著要做強新能源開發,意味著開發建設成本更低的新能源電源,新能源產業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同時新能源產業的創新進步需求也會越來越多,過去火電從幾萬千瓦機組到現在的百萬千瓦超超臨界機組,成本越來越低,能源更加清潔,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加油吧,新能源的兄弟們,壓力很大,但是未來市場更大!
保障性收購與競爭性配置:部分變相降低上網電價
根據文件:2021年,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繼續按“指導價+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我想行業內人士都清楚,部分省市已經提出了一個保障性收購發電量,超出小時數外的發電量競價上網。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了Ⅰ、Ⅱ類資源區光伏電站的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盡管如此,西北地區,尤其是Ⅰ類資源區的最低保障性收購很難執行到位。
很顯然,就這個保障性收購小時數而言,實際上已經是變相的降低了平價的電價水平。前提當然是全額收購發電電量,而只有部分發電量才能做到平價收購,其余競價。如果2021年的新建項目按2016年的這個數據表來執行,包括部分部分區域基本只有50%的發電量做到平價,其余都是競價,競價基本也就只能做到平價的70-80%價格水平,這一點行業專家們都心知肚明。
另外,無保障收購小時數的按合理利用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國家確定的項目并網規模為基礎,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不得超過當地指導價;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這就是說,2016年沒給出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的省份就要競爭性配置,不用說,肯定低于標桿電價或者指導電價。至于新建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則直接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建【2020】426號)規定的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折算至每年的利用小時數確定,1800-2400h/年,實際上這個小時數對于未來的風電場來說,很少有風電場能做到這個指標。
今日平價已非昨日標桿電價
根據通知信息,201年新能源的指導價統籌考慮2020年各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和市場交易平均價分省確定,從國家能源局的統計數據來看,基本每個省份的指導電價都低于我們所說的平價-標桿火電電價,海南持平,青海高于標桿電價9.19厘/kwh外,其余都低于標桿電價1.0-9.8厘/kwh,也就是說,剛剛平價,我們就直接開始次平價-低于平價。也就是說,保障性收購的部分電價已經不是真正的平價收購,對于發電企業而言,1厘/kwh的電價差異,以一個5萬千瓦,全國平均2100h的發電小時數計算,發電收益損失就達到10.5萬元,如果達到1分/kwh。損失就是105萬元,這對已經在盈虧平衡點收益的風電場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2021年各省(區、市)新建光伏發電、風電項目指導價(單位:元/千瓦時)
剛平價就降價:持續降低新能源電價是大勢所趨
黨中央提出了構建以新能源電力為主體的新型電力體系,這句話意味著新能源電力在未來電力結構中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同時也就意味著要轉型成電源老大哥做出表率:電價要低于原來的煤電老大哥價格,只有這樣才是當大哥的樣子。此舉說明新能源未來發展將會迎來更大的挑戰,除了本身發展的限制外,同時還要持續的降低度電成本,上網電價持續降低,才可能做好電源大哥的位置。未來新能源的電價從經濟的發展角度來看,用電規模越來越大,也就意味著上網電價越來越低,至于何種方式降低,那是由市場來主導。
做大新能源,意味著要做強新能源開發,意味著開發建設成本更低的新能源電源,新能源產業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同時新能源產業的創新進步需求也會越來越多,過去火電從幾萬千瓦機組到現在的百萬千瓦超超臨界機組,成本越來越低,能源更加清潔,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加油吧,新能源的兄弟們,壓力很大,但是未來市場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