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Reuters)報導,日本國會預計在當前議會會期間完成新的再生能源法案,主要提高企業電力買回補助費率的收購價,目標是進一步加強電力無碳化,支持干凈能源市場。
目前,日本10家電力廠商須向家庭生產太陽能支付每千瓦(KWp)48日圓(約60美分)電力,向小型企業生產太陽能支付每千瓦24日圓電力,這些多余成本經過平均后,可轉嫁到一般用戶上。
根據政府委員會通過的諸多條例,從2011年4月起,新的會計年度(2011年4月~2012年3月)開始后,日本將采用新的電價補助費率。
新方案包括,10家電力公司將只收購小批量的多余太陽能;順應太陽能面板價格下滑,家庭生產太陽能收購價將降至每千瓦42日圓;因應政府終結安裝補助費用,小企業生產多余太陽能收購價將提升到每千瓦40日圓。
而至2012年4月后,規劃獨立電力公司(independentpowerproducers;IPP)亦加入10家公司行列,收購再生能源;IPP收購年限為15年,適用范圍包括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小規模水力發電和地熱能,但家庭安裝太陽能除外;風能、小規模水力發電、生質能和地熱能的收購價為每千瓦15~20日圓;太陽能收購價格尚未決定;由于收購電力將以總價平均分擔給全國用戶,因此沒有公司之間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