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基本信息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太陽能制造協會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合計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2017年、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0年及傾銷調查期。
本案所涉的印度海關編碼為8541 40 11。涉案產品被組裝為組件或面板時,所涉的印度海關編碼為8541.10.12。(海關編碼僅作為一般參考,具體以涉案產品英文描述為準)。
提請注意的是,印度曾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和保障措施調查。
2017年7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決定對自中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馬來西亞進口的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partially or fully in Modules or Panels or on glass or some other suitable substrates)發起反傾銷調查。主要涉及印度稅號85414011項下的產品。
2018年3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裁定對光伏電池及組件反傾銷案終止調查。印度保障措施局于2017年12月19日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終裁,建議對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征收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稅。其中,前六個月征收14.90%從價稅,后六個月征收14.50%從價稅。此次征稅適用中國、泰國及越南的涉案產品。涉及印度稅號85414011和85414012項下的產品。
二、涉案產品描述
涉案產品為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為組件或電池面板。具體定義如下:
光伏電池也被稱為太陽能電池。光伏電池是一種固態電子設備,通過光伏效應將太陽光輻射直接轉化為電能。為實際利用光伏電池,將它們放置在面板或組件中,將光伏電池板或組件包裝起來,連接組裝光伏電池。串聯光伏電池進行通電,以實現所需的輸出功率和/或并聯以提供所需的電流容量。這樣連接成的光伏電池組件稱為光伏電池板或光伏組件。
制造涉案產品有兩種主要技術。它們是:(1)基于晶體硅(c-Si)的光伏電池技術,也稱為基于硅晶圓的技術和(2)薄膜技術(TFT)。薄膜技術也可以使用非晶硅、碲化鎘(CdTe)或銅銦鎵硒作為半導體材料。使用晶體硅(c-Si)技術和薄膜技術的光伏電池都屬于涉案產品。光伏電池在市場上也被稱為光伏電池。
光伏是將太陽光直接轉換為電能。一些材料表現出一種稱為光電效應的特性,該特性使它們吸收光子并釋放電子。當這些自由電子被捕獲時,將產生電流,該電流可用作電。微電子工業中使用的諸如硅的半導體材料具有這種光電效應。當光能撞擊半導體材料時,電子將脫離半導體材料中的原子。如果將導電體連接到正側和負側以形成電路,則電子可以電流即電的形式被捕獲。
因新冠疫情的影響,本案的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于公告之日起30日(預計2021年6月14日)內線上向印度商工部提交應訴材料和與調查官員溝通,聯系地址:adg11-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3-dgtr@gov.in和dd17-dgtr@gov.in。
三、本案調查進度本案的反傾銷調查進度預計如下(以下時間系在未出現延期的情況下推算得出):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太陽能制造協會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合計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2017年、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0年及傾銷調查期。
本案所涉的印度海關編碼為8541 40 11。涉案產品被組裝為組件或面板時,所涉的印度海關編碼為8541.10.12。(海關編碼僅作為一般參考,具體以涉案產品英文描述為準)。
提請注意的是,印度曾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和保障措施調查。
2017年7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決定對自中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馬來西亞進口的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partially or fully in Modules or Panels or on glass or some other suitable substrates)發起反傾銷調查。主要涉及印度稅號85414011項下的產品。
2018年3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裁定對光伏電池及組件反傾銷案終止調查。印度保障措施局于2017年12月19日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終裁,建議對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征收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稅。其中,前六個月征收14.90%從價稅,后六個月征收14.50%從價稅。此次征稅適用中國、泰國及越南的涉案產品。涉及印度稅號85414011和85414012項下的產品。
二、涉案產品描述
涉案產品為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為組件或電池面板。具體定義如下:
光伏電池也被稱為太陽能電池。光伏電池是一種固態電子設備,通過光伏效應將太陽光輻射直接轉化為電能。為實際利用光伏電池,將它們放置在面板或組件中,將光伏電池板或組件包裝起來,連接組裝光伏電池。串聯光伏電池進行通電,以實現所需的輸出功率和/或并聯以提供所需的電流容量。這樣連接成的光伏電池組件稱為光伏電池板或光伏組件。
制造涉案產品有兩種主要技術。它們是:(1)基于晶體硅(c-Si)的光伏電池技術,也稱為基于硅晶圓的技術和(2)薄膜技術(TFT)。薄膜技術也可以使用非晶硅、碲化鎘(CdTe)或銅銦鎵硒作為半導體材料。使用晶體硅(c-Si)技術和薄膜技術的光伏電池都屬于涉案產品。光伏電池在市場上也被稱為光伏電池。
光伏是將太陽光直接轉換為電能。一些材料表現出一種稱為光電效應的特性,該特性使它們吸收光子并釋放電子。當這些自由電子被捕獲時,將產生電流,該電流可用作電。微電子工業中使用的諸如硅的半導體材料具有這種光電效應。當光能撞擊半導體材料時,電子將脫離半導體材料中的原子。如果將導電體連接到正側和負側以形成電路,則電子可以電流即電的形式被捕獲。
因新冠疫情的影響,本案的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于公告之日起30日(預計2021年6月14日)內線上向印度商工部提交應訴材料和與調查官員溝通,聯系地址:adg11-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3-dgtr@gov.in和dd17-dgtr@gov.in。
三、本案調查進度本案的反傾銷調查進度預計如下(以下時間系在未出現延期的情況下推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