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利集團發布公告稱,與國家電投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新疆能源化工,或“甲方”)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雙方擬在新疆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大型地面光伏項 目開發、建設、運營,評價項目、綜合智慧能源、網源荷儲一體、合同能源管理 等方面展開全方位戰略合作。
根據公告,對于甲方已經簽約的縣,經甲方授權,中利集團派出設計、開發等團隊人員對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及光伏項目資源進行前期摸底調查、統計、技術勘測, 形成可研報告,提交甲方分析決策。具備開發條件的項目,雙方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合資公司股權比例協商確定,章程另定),同等條件優先由中利集團作為EPC單位。 此外,中利集團利用自身優勢獲取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先與甲方合作開發。 經同意后,合作項目建成后由甲方控股。
根據公告,對于甲方已經簽約的縣,經甲方授權,中利集團派出設計、開發等團隊人員對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及光伏項目資源進行前期摸底調查、統計、技術勘測, 形成可研報告,提交甲方分析決策。具備開發條件的項目,雙方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合資公司股權比例協商確定,章程另定),同等條件優先由中利集團作為EPC單位。 此外,中利集團利用自身優勢獲取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先與甲方合作開發。 經同意后,合作項目建成后由甲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