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安裝光電轉換效率高的光伏發電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推動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項目建設,開展太陽能供暖試點。
全文如下: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廣東省能源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等政策文件,我們制定了《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1月16日
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領作用,促進碳達峰目標實現,助力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準確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協同推進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因地制宜。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總體部署。各地區按照總體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推進本地區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穩步推進、突出重點。堅持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協同推進,穩妥有序、循序漸進,確保公共機構安全運行。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單位,抓好試點先行、示范創建。
——綠色轉型、創新驅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注重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提升節能降碳和示范效果。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優化制度標準設計,提升綠色低碳管理效能。逐步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障礙,進一步發揮市場對節能降碳的推動作用。
(三)主要目標。對標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實現綠色低碳引領行動推進有力,干部職工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在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型中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國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年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89億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簡稱碳排放)總量控制在4億噸以內,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條件的地區2025年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全國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
二、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
(一)著力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以電力替代煤、油、氣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燒和利用,提高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實施供暖系統電氣化改造,結合清煤降氮鍋爐改造,鼓勵因地制宜采用空氣源、水源、地源熱泵及電鍋爐等清潔用能設備替代燃煤、燃油、燃氣鍋爐。推進醫院實施消毒供應、洗衣等蒸汽系統的電氣化改造,以就近分散電蒸汽發生器替代集中燃氣(煤)蒸汽鍋爐。推進制冷系統逐步以電力空調機組替代溴化鋰直燃機空調機組,減少直接碳排放。鼓勵逐步以高效電磁灶具替代燃氣、液化石油氣灶具,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率先建設全電廚房。
(二)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安裝光電轉換效率高的光伏發電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推動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項目建設,開展太陽能供暖試點。
(三)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加快公共機構煤炭減量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減少煤炭消費,到2025年實現煤炭消費占比下降至13%以下。繼續推進北方地區公共機構清潔取暖,實施“煤改電”等改造,淘汰燃煤鍋爐,到2025年力爭實現北方地區縣城以上區域公共機構清潔取暖全覆蓋。因地制宜推廣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源和熱泵技術,滿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熱水需求,到2025年實現新增熱泵供熱(制冷)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
(四)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公務用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因地制宜持續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提升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內部停車場要配建與使用規模相適應、運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設備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
三、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
(一)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嚴格控制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合理配置辦公用房資源,推進節約集約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積極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對標《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鼓勵大型公共機構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公共機構積極申報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開展運行指標與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指標比對。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加快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
(二)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以提高建筑外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和氣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為路徑,實施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對建筑屋頂和外墻進行保溫、隔熱改造,更新建筑門窗。推進綠色高效制冷行動,重點推進空調系統節能改造,加強智能管控和運行優化,合理設置室內溫度,運用自然冷源、新風熱回收等技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選擇智能高效燈具,實現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三)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勵將樓宇自控、能耗監管、分布式發電等系統進行集成整合,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互聯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統,實現數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通過運用物聯網、互聯網技術,實時采集、統計、分析建筑用能數據,優化空調、電梯、照明等用能設備控制策略,實現智慧監控和能耗預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能源管理一體化管控中心。
(四)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化。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集約化、高密化,穩步提高數據中心單體規模、單機架功率,鼓勵應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設備、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統,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等制冷方式。推動存量“老舊”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小散”數據中心騰退、整合,降低“老舊小散”數據中心能源消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全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要求,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電能利用效率(PUE)達到1.3以下。鼓勵申報綠色數據中心評價,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五)提升公共機構綠化水平。發揮植物固碳作用,采用節約型綠化技術,提倡栽植適合本地區氣候土壤條件的抗旱、抗病蟲害的鄉土樹木花草,采取見縫插綠、身邊添綠、屋頂鋪綠等方式,提高單位庭院綠化率,到2025年中央國家機關庭院綠化率不低于45%。倡導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植樹造林活動,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四、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
(一)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開展綠色低碳技術集編制和應用示范案例征集,推進線上示范案例庫和綠色低碳技術網絡展廳建設,充分展示新技術先進性和適用性。推動公共機構參考技術集和案例集,結合實際進行應用,提升綠色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實效。
(二)大力采購綠色低碳產品。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帶頭采購更多節能、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產品,優先采購秸稈環保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在物業、餐飲、合同節能等服務采購需求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求。
(三)積極運用市場化機制。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市場化機制運用,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和運行維護,到2025年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3000個以上。實施過程中,委托專業機構開展能源審計,依據審計結果及時采取節能降碳措施。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加大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公共機構以適當的方式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五、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宣傳
(一)加強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宣傳。將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與綠色低碳生活的現代理念有機結合,圍繞綠色低碳有關工作,創新宣傳方式,提升宣傳實效,樹立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宣傳品牌。以全國節能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等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機構自身宣傳終端,面向全社會宣傳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探索運用碳普惠等模式,引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加快健全廢舊物品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鼓勵在機關、學校等場所設置回收交投點,推廣智能回收終端,加強廢棄電器電子類資產、廢舊家具類資產等循環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公物倉管理制度。發揮公共機構表率作用,帶頭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推動綠色低碳引領行動與節約型機關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遴選等示范創建活動融合,完善示范創建活動指標體系。選取能效利用水平高、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低的公共機構,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到2025年,力爭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創建20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遴選200家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創建300家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示范單位。
(四)培育干部職工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綠色低碳辦公理念,引導干部職工自覺踐行綠色低碳辦公方式。發揮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示范作用,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者行動,引導干部職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帶頭在家庭、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抓好公共機構食堂用餐節約,常態化開展“光盤行動”等反食品浪費活動,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
(五)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在標準研發、技術運用、成果轉化、示范項目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圍繞公共機構特別是政府機關綠色低碳轉型設置議題,聯合有關行業機構,通過多種渠道開展氣候變化國際交流活動,傳播中國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成效經驗。
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
(一)健全碳排放法規制度體系。修訂《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充實綠色低碳要求和舉措。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落實,提高碳排放源精細化管理水平。研究出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暫行)》,明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邊界、核算范圍和碳排放因子取值。完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將碳排放量納入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各地區實施碳排放報告。
(二)開展碳排放考核。將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和考核體系。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期為考核評估期,采用期中、期末考核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公共機構碳排放指標完成和綠色低碳行動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制定出臺《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辦法》,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綠色低碳發展的考核力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碳排放核查。
(三)強化隊伍和能力建設。積極聯合有關科研機構,聚焦公共機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圍繞綠色低碳技術產品、制度標準、管理機制等開展研究工作,為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支撐。通過線上和線下結合形式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干部隊伍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的理念和本領。推動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設置碳排放管理員相關崗位。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全國一盤棋,加強對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籌部署和系統推進。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對標碳達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節能降碳重點工作,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構建協同推進機制。各地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工作推進方案,在完成節能降碳指標的前提下,突出本地特色和示范引領效果。教科文衛體系統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推進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健全公共機構節能降碳項目、資金等管理制度,統籌利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節能改造、能源替代、電氣化改造等試點示范項目。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探索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中存在的障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
(三)嚴格責任落實。國管局根據各地區實際,分解下達“十四五”期間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和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目標值,定期跟蹤評估落實情況,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確保方案穩步實施和目標實現。各地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認真落實方案目標任務,開展碳排放核算工作,推進本地區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評價考核,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全文如下: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廣東省能源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等政策文件,我們制定了《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1月16日
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領作用,促進碳達峰目標實現,助力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準確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協同推進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因地制宜。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總體部署。各地區按照總體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推進本地區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穩步推進、突出重點。堅持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協同推進,穩妥有序、循序漸進,確保公共機構安全運行。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單位,抓好試點先行、示范創建。
——綠色轉型、創新驅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注重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提升節能降碳和示范效果。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優化制度標準設計,提升綠色低碳管理效能。逐步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障礙,進一步發揮市場對節能降碳的推動作用。
(三)主要目標。對標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實現綠色低碳引領行動推進有力,干部職工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在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型中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國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年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89億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簡稱碳排放)總量控制在4億噸以內,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條件的地區2025年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全國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
二、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
(一)著力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以電力替代煤、油、氣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燒和利用,提高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實施供暖系統電氣化改造,結合清煤降氮鍋爐改造,鼓勵因地制宜采用空氣源、水源、地源熱泵及電鍋爐等清潔用能設備替代燃煤、燃油、燃氣鍋爐。推進醫院實施消毒供應、洗衣等蒸汽系統的電氣化改造,以就近分散電蒸汽發生器替代集中燃氣(煤)蒸汽鍋爐。推進制冷系統逐步以電力空調機組替代溴化鋰直燃機空調機組,減少直接碳排放。鼓勵逐步以高效電磁灶具替代燃氣、液化石油氣灶具,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率先建設全電廚房。
(二)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安裝光電轉換效率高的光伏發電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推動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項目建設,開展太陽能供暖試點。
(三)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加快公共機構煤炭減量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減少煤炭消費,到2025年實現煤炭消費占比下降至13%以下。繼續推進北方地區公共機構清潔取暖,實施“煤改電”等改造,淘汰燃煤鍋爐,到2025年力爭實現北方地區縣城以上區域公共機構清潔取暖全覆蓋。因地制宜推廣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源和熱泵技術,滿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熱水需求,到2025年實現新增熱泵供熱(制冷)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
(四)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公務用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因地制宜持續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提升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內部停車場要配建與使用規模相適應、運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設備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
三、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
(一)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嚴格控制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合理配置辦公用房資源,推進節約集約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積極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對標《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鼓勵大型公共機構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公共機構積極申報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開展運行指標與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指標比對。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加快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
(二)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以提高建筑外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和氣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為路徑,實施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對建筑屋頂和外墻進行保溫、隔熱改造,更新建筑門窗。推進綠色高效制冷行動,重點推進空調系統節能改造,加強智能管控和運行優化,合理設置室內溫度,運用自然冷源、新風熱回收等技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選擇智能高效燈具,實現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三)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勵將樓宇自控、能耗監管、分布式發電等系統進行集成整合,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互聯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統,實現數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通過運用物聯網、互聯網技術,實時采集、統計、分析建筑用能數據,優化空調、電梯、照明等用能設備控制策略,實現智慧監控和能耗預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能源管理一體化管控中心。
(四)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化。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集約化、高密化,穩步提高數據中心單體規模、單機架功率,鼓勵應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設備、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統,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等制冷方式。推動存量“老舊”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小散”數據中心騰退、整合,降低“老舊小散”數據中心能源消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全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要求,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電能利用效率(PUE)達到1.3以下。鼓勵申報綠色數據中心評價,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五)提升公共機構綠化水平。發揮植物固碳作用,采用節約型綠化技術,提倡栽植適合本地區氣候土壤條件的抗旱、抗病蟲害的鄉土樹木花草,采取見縫插綠、身邊添綠、屋頂鋪綠等方式,提高單位庭院綠化率,到2025年中央國家機關庭院綠化率不低于45%。倡導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植樹造林活動,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四、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
(一)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開展綠色低碳技術集編制和應用示范案例征集,推進線上示范案例庫和綠色低碳技術網絡展廳建設,充分展示新技術先進性和適用性。推動公共機構參考技術集和案例集,結合實際進行應用,提升綠色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實效。
(二)大力采購綠色低碳產品。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帶頭采購更多節能、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產品,優先采購秸稈環保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在物業、餐飲、合同節能等服務采購需求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求。
(三)積極運用市場化機制。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市場化機制運用,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和運行維護,到2025年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3000個以上。實施過程中,委托專業機構開展能源審計,依據審計結果及時采取節能降碳措施。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加大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公共機構以適當的方式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五、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宣傳
(一)加強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宣傳。將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與綠色低碳生活的現代理念有機結合,圍繞綠色低碳有關工作,創新宣傳方式,提升宣傳實效,樹立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宣傳品牌。以全國節能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等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機構自身宣傳終端,面向全社會宣傳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探索運用碳普惠等模式,引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加快健全廢舊物品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鼓勵在機關、學校等場所設置回收交投點,推廣智能回收終端,加強廢棄電器電子類資產、廢舊家具類資產等循環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公物倉管理制度。發揮公共機構表率作用,帶頭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推動綠色低碳引領行動與節約型機關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遴選等示范創建活動融合,完善示范創建活動指標體系。選取能效利用水平高、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低的公共機構,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到2025年,力爭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創建20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遴選200家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創建300家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示范單位。
(四)培育干部職工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綠色低碳辦公理念,引導干部職工自覺踐行綠色低碳辦公方式。發揮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示范作用,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者行動,引導干部職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帶頭在家庭、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抓好公共機構食堂用餐節約,常態化開展“光盤行動”等反食品浪費活動,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
(五)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在標準研發、技術運用、成果轉化、示范項目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圍繞公共機構特別是政府機關綠色低碳轉型設置議題,聯合有關行業機構,通過多種渠道開展氣候變化國際交流活動,傳播中國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成效經驗。
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
(一)健全碳排放法規制度體系。修訂《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充實綠色低碳要求和舉措。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落實,提高碳排放源精細化管理水平。研究出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暫行)》,明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邊界、核算范圍和碳排放因子取值。完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將碳排放量納入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各地區實施碳排放報告。
(二)開展碳排放考核。將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和考核體系。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期為考核評估期,采用期中、期末考核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公共機構碳排放指標完成和綠色低碳行動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制定出臺《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辦法》,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綠色低碳發展的考核力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碳排放核查。
(三)強化隊伍和能力建設。積極聯合有關科研機構,聚焦公共機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圍繞綠色低碳技術產品、制度標準、管理機制等開展研究工作,為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支撐。通過線上和線下結合形式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干部隊伍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的理念和本領。推動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設置碳排放管理員相關崗位。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全國一盤棋,加強對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籌部署和系統推進。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對標碳達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節能降碳重點工作,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構建協同推進機制。各地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工作推進方案,在完成節能降碳指標的前提下,突出本地特色和示范引領效果。教科文衛體系統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推進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健全公共機構節能降碳項目、資金等管理制度,統籌利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節能改造、能源替代、電氣化改造等試點示范項目。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探索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中存在的障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
(三)嚴格責任落實。國管局根據各地區實際,分解下達“十四五”期間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和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目標值,定期跟蹤評估落實情況,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確保方案穩步實施和目標實現。各地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認真落實方案目標任務,開展碳排放核算工作,推進本地區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評價考核,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