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網新能源云平臺公布2021年第二十二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公告顯示納入本批次的項目共計1417個,核準/備案容量8045.29MW。其中納入本批的集中式和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項目數量分別為76個、1286個,核準/備案容量分別為2379.03兆瓦、1836.46兆瓦,共計4215.49兆瓦。
原文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等有關規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積極配合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為符合中央財政補助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補貼清單申報服務。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2021〕94號)規定,2019年底前完成并網的項目,原則上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補貼清單審核;2020年起并網的項目,原則上應在并網后一年內完成補貼清單審核。2021年11月30日,我公司已將完成公示的2021年第二十二批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項目清單上報國家主管部門,已公布項目清單及后續項目審核進展情況,請登錄新能源云平臺查詢。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等有關規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積極配合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為符合中央財政補助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補貼清單申報服務。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2021〕94號)規定,2019年底前完成并網的項目,原則上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補貼清單審核;2020年起并網的項目,原則上應在并網后一年內完成補貼清單審核。2021年11月30日,我公司已將完成公示的2021年第二十二批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項目清單上報國家主管部門,已公布項目清單及后續項目審核進展情況,請登錄新能源云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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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