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河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指導規范(試行)》的通知。
根據文件,本規范規定了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工作流程、規劃要求、項目立項、本體設計、接網設計、工程建設、并網調試、工程驗收、調控與保護、運行維護、交易結算、用電監察、項目評價等應遵循的基本要求。本規范所提到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主要指利用工業園區、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 本規范適用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
◆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逐步按照“光伏+儲能”方式開發建設,以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和用戶供用電安全為原則,統籌考慮負荷特性和電能質量要求進行儲能配置。
◆ 屋頂分布式光伏配套儲能,可選擇自建、共建或租賃等方式靈活開展配套儲能建設。
◆ 屋頂分布式光伏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25年。自然人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應不大于50千瓦。
◆ 配套儲能原則上應在主要并網點集中建設,優先采用380伏并網,并網點應在分布式光伏并網點附近,以解決部分臺區電壓偏差、設備重過載、就地無法消納等問題。
◆ 配套儲能以不出現長時間大規模反送、不增加系統調峰負擔為原則,綜合考慮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規模、負荷特性等因素,確定儲能配置容量,提升系統調節能力。
◆ 配套儲能裝置應滿足10年(5000次循環)以上工作壽命,系統容量10年衰減率不超過20%。
原文如下:
根據文件,本規范規定了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工作流程、規劃要求、項目立項、本體設計、接網設計、工程建設、并網調試、工程驗收、調控與保護、運行維護、交易結算、用電監察、項目評價等應遵循的基本要求。本規范所提到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主要指利用工業園區、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 本規范適用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
◆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逐步按照“光伏+儲能”方式開發建設,以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和用戶供用電安全為原則,統籌考慮負荷特性和電能質量要求進行儲能配置。
◆ 屋頂分布式光伏配套儲能,可選擇自建、共建或租賃等方式靈活開展配套儲能建設。
◆ 屋頂分布式光伏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25年。自然人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應不大于50千瓦。
◆ 配套儲能原則上應在主要并網點集中建設,優先采用380伏并網,并網點應在分布式光伏并網點附近,以解決部分臺區電壓偏差、設備重過載、就地無法消納等問題。
◆ 配套儲能以不出現長時間大規模反送、不增加系統調峰負擔為原則,綜合考慮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規模、負荷特性等因素,確定儲能配置容量,提升系統調節能力。
◆ 配套儲能裝置應滿足10年(5000次循環)以上工作壽命,系統容量10年衰減率不超過20%。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