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競爭優選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的答復》(內能油氣字〔2021〕1105號)等文件精神,包頭市發展改革委委托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優選技術支撐單位對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開展競爭優選工作。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企業前來申報。本優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包頭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baotou.gov.cn)發布。
一、基本情況
1.優選方:包頭市人民政府
2.優選實施單位: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優選技術支撐單位: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4.建設地點:包頭市
5.建設時限:項目開工時間不晚于2022年6月,投產時間不晚于2023年12月。
6.優選內容:本次對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進行公開競爭優選。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項目編制建設方案等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將根據企業能力及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內容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優選。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參與項目開發的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
3.申報企業2020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30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50億元以上。
4.申報企業國內已并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裝機規模合計不得小于100萬千瓦。
5.申報企業不得被市場監管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址:.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網址:.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
6.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包頭市注冊全資或控股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7.項目中配建的風電光伏項目屬市場化并網項目,15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所發電量自發自用,不向主網反送電;35萬千瓦集中風電項目所發電量全部在包頭市新增負荷中消納。風電、光伏項目和氫能產業項目需同步投產,且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的綜合驗收后方可投產,嚴禁只建設風電項目,氫能產業項目不投產。
8.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場址等不得擅自變更,投產后五年內不得變更開發主體及其股權比例。嚴禁用合資、出賣股權、分包、轉包等賣項目資源。若發現上述情況,一經查實,除取消項目承建資格外,將由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將違規行為上傳至包頭市社會信用平臺,項目承建業主及其集團公司今后禁止在包頭市投資建設新能源項目。項目開發主體無力實施項目建設的,應向能源主管部門申請取消,相應建設規模予以清理廢止。
9.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要求。項目各環節要堅持科技創新,確保技術路線處于國內外先進水平,堅決避免采用低端、淘汰類技術產品,充分發揮產業帶動效應。
10.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的《項目建設方案》有關工程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做好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
三、優選辦法對本次申報企業提交的方案,將聘請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優選,根據企業能力及方案的可行性優選出實施企業及方案。
四、時間及地點安排根據優選方確定的工作安排,優選時間及地點如下:
1.優選文件申領及澄清答疑:文件申領時間及澄清答疑時間(電話方式)為2022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17:00前,由于疫情影響不能前往領取申領文件的,可聯系優選服務聯系人,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領優選文件電子版。
2. 申報文件遞交日期:2022年4月11日17:00前。
3.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地點:2022年4月11日17:00前遞交至指定地點,由于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前往送達的,可通過郵寄方式遞交,并提前與優選技術支撐單位聯系人電話確認。
4. 由于疫情等其它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優選文件申領、申報文件遞交等事宜發生變化的,請及時關注網站相關公告。
五、其它
優選實施單位: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地址:包頭市九原區烏拉特大街240號
優選技術支撐單位聯系人: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孟令強 0471-3908186
聯系郵箱:lqmeng@eppei.com
聯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綠地騰飛大廈A座18層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的答復》(內能油氣字〔2021〕1105號)等文件精神,包頭市發展改革委委托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優選技術支撐單位對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開展競爭優選工作。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企業前來申報。本優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包頭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baotou.gov.cn)發布。
一、基本情況
1.優選方:包頭市人民政府
2.優選實施單位: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優選技術支撐單位: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4.建設地點:包頭市
5.建設時限:項目開工時間不晚于2022年6月,投產時間不晚于2023年12月。
6.優選內容:本次對包頭市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進行公開競爭優選。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項目編制建設方案等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將根據企業能力及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內容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優選。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參與項目開發的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
3.申報企業2020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30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50億元以上。
4.申報企業國內已并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裝機規模合計不得小于100萬千瓦。
5.申報企業不得被市場監管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址:.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網址:.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
6.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包頭市注冊全資或控股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7.項目中配建的風電光伏項目屬市場化并網項目,15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所發電量自發自用,不向主網反送電;35萬千瓦集中風電項目所發電量全部在包頭市新增負荷中消納。風電、光伏項目和氫能產業項目需同步投產,且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的綜合驗收后方可投產,嚴禁只建設風電項目,氫能產業項目不投產。
8.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場址等不得擅自變更,投產后五年內不得變更開發主體及其股權比例。嚴禁用合資、出賣股權、分包、轉包等賣項目資源。若發現上述情況,一經查實,除取消項目承建資格外,將由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將違規行為上傳至包頭市社會信用平臺,項目承建業主及其集團公司今后禁止在包頭市投資建設新能源項目。項目開發主體無力實施項目建設的,應向能源主管部門申請取消,相應建設規模予以清理廢止。
9.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要求。項目各環節要堅持科技創新,確保技術路線處于國內外先進水平,堅決避免采用低端、淘汰類技術產品,充分發揮產業帶動效應。
10.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的《項目建設方案》有關工程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做好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
三、優選辦法對本次申報企業提交的方案,將聘請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優選,根據企業能力及方案的可行性優選出實施企業及方案。
四、時間及地點安排根據優選方確定的工作安排,優選時間及地點如下:
1.優選文件申領及澄清答疑:文件申領時間及澄清答疑時間(電話方式)為2022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17:00前,由于疫情影響不能前往領取申領文件的,可聯系優選服務聯系人,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領優選文件電子版。
2. 申報文件遞交日期:2022年4月11日17:00前。
3.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地點:2022年4月11日17:00前遞交至指定地點,由于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前往送達的,可通過郵寄方式遞交,并提前與優選技術支撐單位聯系人電話確認。
4. 由于疫情等其它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優選文件申領、申報文件遞交等事宜發生變化的,請及時關注網站相關公告。
五、其它
優選實施單位: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地址:包頭市九原區烏拉特大街240號
優選技術支撐單位聯系人: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孟令強 0471-3908186
聯系郵箱:lqmeng@eppei.com
聯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綠地騰飛大廈A座18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