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行動方案(1.0版)》(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根據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系列規劃政策,結合內蒙古蒙西地區新能源資源和電力工業發展基礎,制定蒙西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
一、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重大意義
2021年3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對能源電力發展作出了系統闡述,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新時代能源電力發展指明了科學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明確提出“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舉措和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實現能源安全自主、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的必然選擇,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內蒙古自治區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新能源資源富集,開發潛力巨大,新能源電力裝機占比高,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基礎條件優越。在蒙西地區率先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對推動內蒙古能源電力清潔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支撐能源電力安全供應的重要保障,是推動能源產業鏈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二、新型電力系統的主要特征和內涵
新型電力系統的本質是實現更高水平的電力發展,構建更高水平的清潔低碳、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電源結構上新能源電源成為主體電源,并提供可靠電力支撐;電網形態上源網荷融合互動、“大電源、大電網”與“分布式系統”兼容互補;用電形態上向柔性、高度電氣化、多元化的用電負荷轉變;電力技術上系統各環節全面數字化、調控體系高度智能化。安全可靠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應有之義。新型電力系統通過理論分析、控制方法、調節手段等方面創新發展,應對大規模新能源和電力電子設備接入等日益加大的各類風險和挑戰,保持高度的安全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綠色低碳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核心目標。“雙碳”目標下,新能源跨越式發展,新型電力系統作為能源轉型的中心環節,整合負荷側和新型儲能技術等潛力,形成源網荷儲協同消納新能源的格局,適應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的持續開發利用需求。經濟高效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本質要求。新型電力系統通過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技術應用,充分調動系統靈活性、促進源網荷儲互動,適應靈活開放式電力市場的構建需要,實現提升系統運行效率、全局優化配置資源的目標。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立足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定位,以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兩個率先、兩個超過”為目標任務,統籌處理好整體和局部、中長期和短期的關系,堅守電力安全底線,全力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全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蒙西地區在全國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給體系,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二)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導向。以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生態保護和發展的關系,以落實自治區“兩個率先、兩個超過”總體部署為目標,建設蒙西新型電力系統。
堅持系統思維。堅持電力系統發展實際與基本規律,統籌電源與電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先立后破、分類施策,穩中求進、逐步實現,穩妥有序推進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確保能源安全,保障群眾正常生活用能。
堅持創新引領。以創新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根本動力,堅持技術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積極推動試點示范,探索發展路徑,積累發展經驗,促進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
堅持總體部署。堅持全區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規劃部署,統籌全區特別是蒙西電網電力系統實際,因地制宜、上下聯動,同步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堅持市場導向。健全市場機制,營造公平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積極性。
(三)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新型電力系統主要特征基本具備,電力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高,電力綠色發展模式加速構建,電力系統效能大幅提升,電力市場機制基本完善健全。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新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重達到35%以上。
“十五五”期間,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初步建成,電力工業實現碳達峰,電源形態、電網形態、用電形態、運行機理、體制機制架構等方面深度變革,系統效能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到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量力爭超過火電發電總量,新能源裝機規模占總裝機規模比重超過60%,成為電力系統主體電源。
四、重點任務
(一)新能源建設躍升行動
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開發并重、就地消納和外送消納并舉,推動新能源大規模高質量發展。加快風電光伏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推動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實現新能源多元化布局。
1.建設國家級風電光伏基地。在風能和太陽能資源稟賦較好、建設條件優越、具備持續規劃開發條件的地區,大力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重點布局阿拉善、鄂爾多斯、包頭、烏蘭察布、巴彥淖爾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布局黃河幾字彎、邊境沿線風電集中連片開發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區域電網為支撐,依托已建成跨省區輸電通道和火電點對網輸電通道,重點布局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開展光伏治沙示范應用,因地制宜科學選擇治沙模式,有序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集中式開發,重點布局以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到2030年,蒙西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2億千瓦左右,其中基地化開發規模1.7億千瓦。
2.大力推動新能源多場景特色利用。在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積極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和光伏分布式開發利用,促進新能源就地開發、就地消納利用。在巴彥淖爾、烏蘭察布、錫林郭勒等地,開展風光農牧互補綜合能源建設,提升城鎮鄉村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在鄂爾多斯、錫林郭勒等地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推進“光伏+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構建新能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同融合的發展格局。在額濟納、錫林郭勒等電網末端地區,開展高比例新能源微電網建設,提高末端電網供電可靠性和綠色用電水平。在呼包鄂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與分布式新能源一體化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與新能源融合發展。
3.有序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發展。發揮太陽能熱發電儲能調節能力和系統支撐能力,在阿拉善、巴彥淖爾、鄂爾多斯,布局建設長時儲熱型太陽能熱發電項目,推動太陽能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基地一體化建設運行,提升新能源發電的穩定性可靠性。到2030年,太陽能熱發電裝機規模達300萬千瓦左右。
(二)電力供應安全保障行動
合理建設保障電力安全供應電源,提高新能源電力支撐能力,充分挖掘負荷側響應能力,保障清潔電力安全供應需求。
1.強化煤電調峰和兜底保供作用。充分發揮現有煤電機組應急調峰能力,有序推進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建設。實施電網關鍵節點燃煤電廠黑啟動改造,提升極端情況下應急保障能力。退役機組按照“退而不拆”原則轉為應急備用電源。新建機組煤耗、水耗、排放、調節能力、爬坡速率等各項參數均應超過國家制定的同類機組行業標準。統籌電力保供和減污降碳,根據發展需要,爭取國家支持合理建設先進煤電,保持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必須的合理裕度,加快推進煤電由主體性電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2.提升新能源電力支撐能力。統籌新能源高比例發展與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加快電力系統數字化升級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創新新能源高比例配置儲能技術水平,提高新能源能量轉換效率,提升新能源功率預測水平,以及多種能源綜合發電智慧化調度運行水平,建設新型“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大幅提升電力支撐水平,有效平抑新能源間歇性、波動性對電力系統帶來的沖擊。3.大力推進需求側響應能力建設。電網企業要建設統一的蒙西需求側管理平臺,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通過多種方式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動態優化調整需求側資源庫,并組織參與需求響應;開展傳統制造業、高耗能產業、工商業大用戶、居民用戶可調節負荷資源普查,積極培育電動汽車、綠色制氫等高彈性靈活負荷,建立可調節負荷資源數據庫,實現動態管理。鼓勵電解鋁、鐵合金、多晶硅等電價敏感型高載能負荷改善生產工藝和流程,發揮可中斷負荷、可控負荷等功能。到2030年,形成占全社會最大負荷8%的需求側響應能力。
(三)堅強智能靈活電網建設行動
加強各級電網協調發展,構建堅強主干網、主動配電網、綠色微電網兼容互補、融合發展、靈活消納、多元接入的堅強智能靈活電網,為新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消納奠定堅實基礎。
1.建設微電網與大電網兼容互補的電網結構形態。積極發展以消納新能源為主的智能微電網,不斷加強大電網與源網荷儲一體化、增量配電網、綠色微電網的互聯接入和雙向互動,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充分發揮電網消納高比例新能源的核心樞紐作用,提升電網清潔能源優化配置能力,滿足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
2.建設堅強智能靈活主干網架。加快建設蒙西電網內部“四橫五縱”主干網架,滿足區內負荷增長和大規模新能源發展需求,解決電網結構性問題。加強新能源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提升呼包、呼豐及西部各關鍵斷面送出能力,支撐新能源在蒙西電網內統籌消納。深入研究論證蒙西電網與華北主網網架關系,解決電網動態穩定問題。
3.建設消納新能源電力為主的堅強送端電網。提升已建成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和新能源電量占比,利用蒙西至天津南交流特高壓輸電通道,托克托、上都、岱海點對網專用輸電通道就近布局風電、光伏項目,推動傳統單一煤電通道向風光火儲一體化通道轉型。提升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錫盟至江蘇直流特高壓、錫盟至山東交流特高壓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加快推動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等大型風電光伏跨省區高比例新能源輸電通道建設,到2030年,通道可再生能源外送電量占比超過50%。
4.建設堅強靈活可靠配電網。加大配電網建設投入,推動配電網擴容改造和智能化升級,提升柔性開放接入能力、靈活控制能力和抗擾動能力,適應分布式電源、微電網、柔性負荷規模化發展需要。推進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堅強局部電網建設,大幅提升重要負荷中心電力保障能力。推進高可靠性示范區、新型城鎮化配電網示范區、微電網示范區項目建設。實施農村牧區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推進“煤改電”、清潔取暖、老舊小區配網改造等重點任務。電網建設與城鄉規劃統籌推進、適度超前,為城市建設和鄉村振興預留電力裕度。到2030年,城鄉供電可靠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建設智能高效調度運行體系。建設適應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調度機制,提升清潔能源預測水平,推廣長周期資源評估和功率預測技術。探索電力、熱力、天然氣等多種能源聯合調度機制,促進協調運行。以用戶為中心,加強供需雙向互動,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建設分布式電源調度管理系統,推廣一體化智慧調控平臺,滿足分布式電源和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調度運行需求,提升電網駕馭新型電力系統能力。
6.加快電網數字化轉型。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以及先進傳感測量、通信信息、控制技術等現代化技術,改造和升級傳統物理電網,逐步實現電網狀態自我感知、故障缺陷自我診斷、電網自主決策等高級功能。通過實現電網與多能源系統、用戶大數據交互,提升電網的靈活性和適應性,服務大規模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并網和消納。
(四)電力綠色消費升級行動
大力推進工業園區綠色替代,加強全社會節能提效,提升終端消費電氣化水平,形成高效節約、綠色低碳的電力消費新格局。
1.加強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優化整合電源、電網和負荷等資源要素,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用電模式。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開展內部多能互補聯合調度,建立內部利益平衡協調機制,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和輔助服務交易。開展沿邊地區源網荷儲一體化微電網建設,解決電網末端電力供應問題。
2.積極推進綠色供電工業園區建設。支持應用低碳、零碳、負碳等先進技術,全面開展工業園區低碳、零碳園區試點。具有燃煤自備電廠的工業園區,充分挖掘園區自備電廠靈活性調節能力和負荷側響應能力,合理配置一定規模新能源,替代自備電廠原有供電量,提高園區綠電比例。鼓勵無燃煤電廠且具有新增負荷的園區,開展零碳工業園區示范建設,以零碳用電為發展目標,率先開展全清潔能源供電,實現零碳用電。
3.加快推動再電氣化進程。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擴建充換電基礎設施。開展重點工業園區工商業電能替代,實施能源綜合利用升級改造,打造“統一供應、多能協同、梯級利用”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園區。堅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原則,在機關、學校、醫院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廣應用電鍋爐、太陽能集中供熱;在農村、牧區推廣電采暖替代,建設一批清潔取暖示范項目。
4.推廣綠色節約用電方式。嚴格落實國家能源消費雙控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工業領域綠色制造。聚焦公共建筑、工業企業,提升節能標準,挖掘節能潛力,推廣節能技術應用,推動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統籌電、熱、冷、氣等用能需求,實現多種能源互補運行,提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
(五)系統調節能力提升行動
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參與系統調節,構建源網荷儲協同消納新能源的格局。
1.全面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制造改造。推動新建煤電機組靈活性制造,在不降低頂峰能力的前提下,純凝機組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25%,供熱機組供熱期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35%、單日連續運行時間不低于6小時。推動現役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推廣應用“熱電解耦”改造技術,因廠制宜采用低壓缸零出力、汽輪機旁路改造、鍋爐穩燃等成熟適用技術方案,縮短改造時間,降低改造成本。在不降低頂峰能力的前提下,改造后純凝機組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30%,供熱機組供熱期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40%、單日連續運行時間不低于6小時。到2030年,全部公用煤電機組完成靈活性改造,增加系統調節能力800萬千瓦以上。
2.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建設。開展中長期抽水蓄電站論證,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資源調查,制定并滾動調整自治區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推動烏海、包頭、烏蘭察布抽水蓄能工程“十五五”期間建成投產,推動呼和浩特市抽水蓄能電站擴機改造工程。鼓勵抽水蓄能電站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抽水蓄能電站。探索抽水蓄能電站與新能源電站聯合優化運行方案和交易機制,確保抽水蓄能電站功能效益充分發揮。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達到480萬千瓦。
3.全面推動自備電廠參與調峰。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挖掘自備電廠調峰潛力,加強自備電廠調峰管理考核力度,推動自備電廠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支持擁有自備電廠的工業企業,在不減少購買電網電量的基礎上,與新能源發電企業開展電力交易。自備電廠可因地制宜開展新能源專線供電,建設新能源自備電站,與公用電廠公平承擔新能源消納社會責任。到2030年,全部自備電廠均參與電力系統調峰,釋放調節能力700萬千瓦以上。
(六)煤電機組改造升級行動
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
1.推進煤電節能降耗。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十四五”期間,嚴格執行國家煤電淘汰落后產能有關標準,加大能耗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大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十五五”期間,在保障電力熱力安全可靠供應的基礎上,全面淘汰30萬千瓦以下、運行年限20年以上且不具備供熱改造條件的純凝機組,推進煤電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開展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改造,鼓勵實施清潔能源發電替代,大幅降低碳排放和能耗水平。推廣應用供熱改造、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余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等成熟適用的節能改造技術,實現2030年煤電機組平均供電標煤消耗降低至300克/千瓦時。
2.實施煤電功能化拓展。加快推動燃煤電廠建設一體化智慧調控平臺,促進發展傳統燃煤電廠與新能源、儲能等多能互補一體化模式,實現燃煤電廠內部各類電源協同運行,與電網高效互動,向綜合能源供應商轉型。推動“燃煤+污泥、燃煤+生活垃圾”等燃料側結構性改革,向綜合資源處理商轉型。加快燃煤電廠數字化建設,開展智慧化升級,為智能電網和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向綜合數據集成商轉型。優化電力綠色低碳調度運行,合理安排開機方式,動態調整各類電源發電計劃,推進多種電源聯合調度,向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七)新型儲能推廣應用行動
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在電力系統多場景應用,創新商業模式,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提升新型電力系統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能力。
1.加快推進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以電力系統實際需求為導向,推動儲能設施向電力系統源網荷各環節提供服務。電源側結合新能源資源開發,全面推進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發展模式,實現儲能與新能源電源的深度融合。在調峰調頻困難或電壓調節能力不足的關鍵電網節點,合理布局新型儲能,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在供電能力不足的電網末端和偏遠地區,合理布局建設新型儲能,支撐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保障用電需求和供電可靠性;在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供電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戶側,合理配置新型儲能,提升用戶電力自平衡能力,提高對大電網的穩定性支撐。到2030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2500萬千瓦。
2.創新應用場景與商業模式。在電力系統消納能力較差、電網調峰需求較為集中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系統級獨立式新型儲能電站,增加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支撐新能源大規模接入消納。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維護獨立儲能電站。在新能源資源較好,新能源電站較為集中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共享儲能電站。依托智能充電設施,探索開展有序充電、調峰調頻等電動汽車與電網互動新技術(V2G)應用,試點示范“風光儲充”應用項目。聚合利用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用戶側儲能等分散式儲能設施,圍繞微電網、大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終端用戶,探索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多種新型儲能應用場景與商業模式。
(八)蒙西電力市場建設行動
按照國家支持省域、鼓勵區域、推動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體系的方向,加快建設蒙西電力市場,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納,滿足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
1.建設蒙西電力市場。充分發揮蒙西電力市場在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基礎作用,提高電力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電力基本平衡,為新能源充分利用提供支撐。到2025年,初步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的蒙西電力市場,與國家市場協同運行,促進形成新能源、儲能等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到2030年,蒙西電力市場具備與國家市場聯合運行條件,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得到優化配置。2.發揮市場作用擴展消納空間。推動新能源發電有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通過市場化方式拓展消納空間。豐富調頻、調峰、備用等市場品種,制定適應抽水蓄能、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的交易機制,有效疏導系統調節資源成本。推動風光火打捆外送中長期交易,在滿足區內新能源消納需求的情況下,利用外送通道富余容量開展新能源外送交易,積極推進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省間現貨交易機制,促進新能源跨省跨區消納。
3.推動電力市場和碳市場協同發展。加快蒙西地區碳市場建設,發揮市場相互促進、協同互補作用,試點開展綠電交易、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提高清潔能源市場競爭力,由用能企業承擔碳排放成本,更好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
(九)技術創新應用示范行動
加大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攻關力度,補齊技術短板,加快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推進關鍵工程技術創新與應用,推動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區建設。
1.加大科技攻關力度。綜合考慮國內外具有資質的科研院所、企業,組建科研團隊,統籌推進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攻關、標準研制、成果應用和工程示范,重點推進高比例新能源并網消納技術、高比例電力電子裝備并網穩定運行控制技術、遠距離大容量柔性直流輸電技術、規模化儲能集群控制技術、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技術、源網荷儲一體化運行調控技術等研究,推動新型電力系統技術實現關鍵突破。
2.加快創新合作平臺建設。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行業科技前沿,全面融入國家創新體系,聯合能源電力行業主要科研單位、咨詢機構及能源企業協同攻關,深化產研用協同,打造開放共享創新平臺。探索開展先進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工程技術、高效電氫轉換技術研究。
3.推進新型電力系統盟市級示范區建設。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型電力系統試點示范、工程實踐和實證研究。在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地區,重點開展大電網與分布式微電網融合發展示范,探索研究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機制;在阿拉善、巴彥淖爾、烏蘭察布等地區,重點研究送端高比例新能源電力系統示范建設,推廣“新能源+儲能+調相機”新發展模式。
五、保障機制
(一)健全新能源開發建設管理機制完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機制,建立以市場化競爭配置為主的新能源開發管理機制。完善新能源參與中長期交易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破除市場和行政壁壘,形成充分反應新能源真正價值的市場價格機制,逐步提高新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比重。
(二)健全新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目標,分解落實細化到各責任主體和市場主體,形成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合理共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的有效機制。推動自備電廠、電力用戶等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科學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建立統籌新能源多元化發展場景的電力系統消納預警平臺,形成有利于新能源發展和系統整體規劃動態調整機制。
(三)健全儲能市場化運作機制
建立完善促進新型儲能電站投資建設的補償機制,靈活運用市場交易、價格政策、新能源配置等多種舉措,激發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新型儲能電站積極性。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研究制定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準入條件、交易機制和技術標準,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費”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健全完善峰谷、尖峰等分時電價政策,研究制定電網側新型儲能電站容量電價機制,探索將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
(四)健全安全保供補償機制研究
建立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管理機制,轉為應急備用電源的企業給予合理補償機制,完善應急備用電力交易機制,形成體現極端狀況下電力市場實際需求的市場價格。加快推進需求響應市場化建設,建立以市場為主的需求響應補償機制。推動完善峰谷電價機制,設計尖峰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需求側管理電價機制,激勵各類電力市場主體挖掘調峰資源,引導可調節性靈活負荷主動參與需求側響應。做好需求側響應與現貨市場交易的銜接,通過市場化手段激發需求側響應資源。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能源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各盟市、電網公司等單位,充分發揮自治區能源保障供應領導小組作用,加強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各項工作的系統推進,定期對各項目標、任務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壓實企業責任電網企業立足蒙西電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目標任務,主動作為,對標對表認真研究,細化建設任務和年度推進計劃,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政策到位、任務到位、項目到位。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各電力企業要同步對照方案目標任務,主動認領,積極推動各項任務實施。
(三)加強監督落實建立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評估機制,定期組織有關機構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階段性評估,編制發布行動方案實施情況報告。密切跟蹤行動方案執行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和修訂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根據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系列規劃政策,結合內蒙古蒙西地區新能源資源和電力工業發展基礎,制定蒙西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
一、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重大意義
2021年3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對能源電力發展作出了系統闡述,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新時代能源電力發展指明了科學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明確提出“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舉措和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實現能源安全自主、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的必然選擇,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內蒙古自治區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新能源資源富集,開發潛力巨大,新能源電力裝機占比高,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基礎條件優越。在蒙西地區率先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對推動內蒙古能源電力清潔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支撐能源電力安全供應的重要保障,是推動能源產業鏈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二、新型電力系統的主要特征和內涵
新型電力系統的本質是實現更高水平的電力發展,構建更高水平的清潔低碳、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電源結構上新能源電源成為主體電源,并提供可靠電力支撐;電網形態上源網荷融合互動、“大電源、大電網”與“分布式系統”兼容互補;用電形態上向柔性、高度電氣化、多元化的用電負荷轉變;電力技術上系統各環節全面數字化、調控體系高度智能化。安全可靠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應有之義。新型電力系統通過理論分析、控制方法、調節手段等方面創新發展,應對大規模新能源和電力電子設備接入等日益加大的各類風險和挑戰,保持高度的安全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綠色低碳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核心目標。“雙碳”目標下,新能源跨越式發展,新型電力系統作為能源轉型的中心環節,整合負荷側和新型儲能技術等潛力,形成源網荷儲協同消納新能源的格局,適應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的持續開發利用需求。經濟高效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本質要求。新型電力系統通過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技術應用,充分調動系統靈活性、促進源網荷儲互動,適應靈活開放式電力市場的構建需要,實現提升系統運行效率、全局優化配置資源的目標。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立足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定位,以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兩個率先、兩個超過”為目標任務,統籌處理好整體和局部、中長期和短期的關系,堅守電力安全底線,全力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全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蒙西地區在全國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給體系,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二)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導向。以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生態保護和發展的關系,以落實自治區“兩個率先、兩個超過”總體部署為目標,建設蒙西新型電力系統。
堅持系統思維。堅持電力系統發展實際與基本規律,統籌電源與電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先立后破、分類施策,穩中求進、逐步實現,穩妥有序推進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確保能源安全,保障群眾正常生活用能。
堅持創新引領。以創新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根本動力,堅持技術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積極推動試點示范,探索發展路徑,積累發展經驗,促進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
堅持總體部署。堅持全區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規劃部署,統籌全區特別是蒙西電網電力系統實際,因地制宜、上下聯動,同步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堅持市場導向。健全市場機制,營造公平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積極性。
(三)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新型電力系統主要特征基本具備,電力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高,電力綠色發展模式加速構建,電力系統效能大幅提升,電力市場機制基本完善健全。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新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重達到35%以上。
“十五五”期間,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初步建成,電力工業實現碳達峰,電源形態、電網形態、用電形態、運行機理、體制機制架構等方面深度變革,系統效能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到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量力爭超過火電發電總量,新能源裝機規模占總裝機規模比重超過60%,成為電力系統主體電源。
四、重點任務
(一)新能源建設躍升行動
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開發并重、就地消納和外送消納并舉,推動新能源大規模高質量發展。加快風電光伏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推動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實現新能源多元化布局。
1.建設國家級風電光伏基地。在風能和太陽能資源稟賦較好、建設條件優越、具備持續規劃開發條件的地區,大力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重點布局阿拉善、鄂爾多斯、包頭、烏蘭察布、巴彥淖爾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布局黃河幾字彎、邊境沿線風電集中連片開發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區域電網為支撐,依托已建成跨省區輸電通道和火電點對網輸電通道,重點布局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開展光伏治沙示范應用,因地制宜科學選擇治沙模式,有序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集中式開發,重點布局以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到2030年,蒙西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2億千瓦左右,其中基地化開發規模1.7億千瓦。
2.大力推動新能源多場景特色利用。在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積極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和光伏分布式開發利用,促進新能源就地開發、就地消納利用。在巴彥淖爾、烏蘭察布、錫林郭勒等地,開展風光農牧互補綜合能源建設,提升城鎮鄉村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在鄂爾多斯、錫林郭勒等地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推進“光伏+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構建新能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同融合的發展格局。在額濟納、錫林郭勒等電網末端地區,開展高比例新能源微電網建設,提高末端電網供電可靠性和綠色用電水平。在呼包鄂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與分布式新能源一體化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與新能源融合發展。
3.有序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發展。發揮太陽能熱發電儲能調節能力和系統支撐能力,在阿拉善、巴彥淖爾、鄂爾多斯,布局建設長時儲熱型太陽能熱發電項目,推動太陽能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基地一體化建設運行,提升新能源發電的穩定性可靠性。到2030年,太陽能熱發電裝機規模達300萬千瓦左右。
(二)電力供應安全保障行動
合理建設保障電力安全供應電源,提高新能源電力支撐能力,充分挖掘負荷側響應能力,保障清潔電力安全供應需求。
1.強化煤電調峰和兜底保供作用。充分發揮現有煤電機組應急調峰能力,有序推進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建設。實施電網關鍵節點燃煤電廠黑啟動改造,提升極端情況下應急保障能力。退役機組按照“退而不拆”原則轉為應急備用電源。新建機組煤耗、水耗、排放、調節能力、爬坡速率等各項參數均應超過國家制定的同類機組行業標準。統籌電力保供和減污降碳,根據發展需要,爭取國家支持合理建設先進煤電,保持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必須的合理裕度,加快推進煤電由主體性電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2.提升新能源電力支撐能力。統籌新能源高比例發展與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加快電力系統數字化升級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創新新能源高比例配置儲能技術水平,提高新能源能量轉換效率,提升新能源功率預測水平,以及多種能源綜合發電智慧化調度運行水平,建設新型“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大幅提升電力支撐水平,有效平抑新能源間歇性、波動性對電力系統帶來的沖擊。3.大力推進需求側響應能力建設。電網企業要建設統一的蒙西需求側管理平臺,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通過多種方式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動態優化調整需求側資源庫,并組織參與需求響應;開展傳統制造業、高耗能產業、工商業大用戶、居民用戶可調節負荷資源普查,積極培育電動汽車、綠色制氫等高彈性靈活負荷,建立可調節負荷資源數據庫,實現動態管理。鼓勵電解鋁、鐵合金、多晶硅等電價敏感型高載能負荷改善生產工藝和流程,發揮可中斷負荷、可控負荷等功能。到2030年,形成占全社會最大負荷8%的需求側響應能力。
(三)堅強智能靈活電網建設行動
加強各級電網協調發展,構建堅強主干網、主動配電網、綠色微電網兼容互補、融合發展、靈活消納、多元接入的堅強智能靈活電網,為新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消納奠定堅實基礎。
1.建設微電網與大電網兼容互補的電網結構形態。積極發展以消納新能源為主的智能微電網,不斷加強大電網與源網荷儲一體化、增量配電網、綠色微電網的互聯接入和雙向互動,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充分發揮電網消納高比例新能源的核心樞紐作用,提升電網清潔能源優化配置能力,滿足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
2.建設堅強智能靈活主干網架。加快建設蒙西電網內部“四橫五縱”主干網架,滿足區內負荷增長和大規模新能源發展需求,解決電網結構性問題。加強新能源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提升呼包、呼豐及西部各關鍵斷面送出能力,支撐新能源在蒙西電網內統籌消納。深入研究論證蒙西電網與華北主網網架關系,解決電網動態穩定問題。
3.建設消納新能源電力為主的堅強送端電網。提升已建成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和新能源電量占比,利用蒙西至天津南交流特高壓輸電通道,托克托、上都、岱海點對網專用輸電通道就近布局風電、光伏項目,推動傳統單一煤電通道向風光火儲一體化通道轉型。提升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錫盟至江蘇直流特高壓、錫盟至山東交流特高壓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加快推動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等大型風電光伏跨省區高比例新能源輸電通道建設,到2030年,通道可再生能源外送電量占比超過50%。
4.建設堅強靈活可靠配電網。加大配電網建設投入,推動配電網擴容改造和智能化升級,提升柔性開放接入能力、靈活控制能力和抗擾動能力,適應分布式電源、微電網、柔性負荷規模化發展需要。推進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堅強局部電網建設,大幅提升重要負荷中心電力保障能力。推進高可靠性示范區、新型城鎮化配電網示范區、微電網示范區項目建設。實施農村牧區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推進“煤改電”、清潔取暖、老舊小區配網改造等重點任務。電網建設與城鄉規劃統籌推進、適度超前,為城市建設和鄉村振興預留電力裕度。到2030年,城鄉供電可靠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建設智能高效調度運行體系。建設適應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調度機制,提升清潔能源預測水平,推廣長周期資源評估和功率預測技術。探索電力、熱力、天然氣等多種能源聯合調度機制,促進協調運行。以用戶為中心,加強供需雙向互動,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建設分布式電源調度管理系統,推廣一體化智慧調控平臺,滿足分布式電源和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調度運行需求,提升電網駕馭新型電力系統能力。
6.加快電網數字化轉型。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以及先進傳感測量、通信信息、控制技術等現代化技術,改造和升級傳統物理電網,逐步實現電網狀態自我感知、故障缺陷自我診斷、電網自主決策等高級功能。通過實現電網與多能源系統、用戶大數據交互,提升電網的靈活性和適應性,服務大規模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并網和消納。
(四)電力綠色消費升級行動
大力推進工業園區綠色替代,加強全社會節能提效,提升終端消費電氣化水平,形成高效節約、綠色低碳的電力消費新格局。
1.加強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優化整合電源、電網和負荷等資源要素,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用電模式。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開展內部多能互補聯合調度,建立內部利益平衡協調機制,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和輔助服務交易。開展沿邊地區源網荷儲一體化微電網建設,解決電網末端電力供應問題。
2.積極推進綠色供電工業園區建設。支持應用低碳、零碳、負碳等先進技術,全面開展工業園區低碳、零碳園區試點。具有燃煤自備電廠的工業園區,充分挖掘園區自備電廠靈活性調節能力和負荷側響應能力,合理配置一定規模新能源,替代自備電廠原有供電量,提高園區綠電比例。鼓勵無燃煤電廠且具有新增負荷的園區,開展零碳工業園區示范建設,以零碳用電為發展目標,率先開展全清潔能源供電,實現零碳用電。
3.加快推動再電氣化進程。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擴建充換電基礎設施。開展重點工業園區工商業電能替代,實施能源綜合利用升級改造,打造“統一供應、多能協同、梯級利用”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園區。堅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原則,在機關、學校、醫院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廣應用電鍋爐、太陽能集中供熱;在農村、牧區推廣電采暖替代,建設一批清潔取暖示范項目。
4.推廣綠色節約用電方式。嚴格落實國家能源消費雙控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工業領域綠色制造。聚焦公共建筑、工業企業,提升節能標準,挖掘節能潛力,推廣節能技術應用,推動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統籌電、熱、冷、氣等用能需求,實現多種能源互補運行,提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
(五)系統調節能力提升行動
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參與系統調節,構建源網荷儲協同消納新能源的格局。
1.全面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制造改造。推動新建煤電機組靈活性制造,在不降低頂峰能力的前提下,純凝機組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25%,供熱機組供熱期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35%、單日連續運行時間不低于6小時。推動現役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推廣應用“熱電解耦”改造技術,因廠制宜采用低壓缸零出力、汽輪機旁路改造、鍋爐穩燃等成熟適用技術方案,縮短改造時間,降低改造成本。在不降低頂峰能力的前提下,改造后純凝機組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30%,供熱機組供熱期最小技術出力不超過40%、單日連續運行時間不低于6小時。到2030年,全部公用煤電機組完成靈活性改造,增加系統調節能力800萬千瓦以上。
2.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建設。開展中長期抽水蓄電站論證,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資源調查,制定并滾動調整自治區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推動烏海、包頭、烏蘭察布抽水蓄能工程“十五五”期間建成投產,推動呼和浩特市抽水蓄能電站擴機改造工程。鼓勵抽水蓄能電站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抽水蓄能電站。探索抽水蓄能電站與新能源電站聯合優化運行方案和交易機制,確保抽水蓄能電站功能效益充分發揮。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達到480萬千瓦。
3.全面推動自備電廠參與調峰。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挖掘自備電廠調峰潛力,加強自備電廠調峰管理考核力度,推動自備電廠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支持擁有自備電廠的工業企業,在不減少購買電網電量的基礎上,與新能源發電企業開展電力交易。自備電廠可因地制宜開展新能源專線供電,建設新能源自備電站,與公用電廠公平承擔新能源消納社會責任。到2030年,全部自備電廠均參與電力系統調峰,釋放調節能力700萬千瓦以上。
(六)煤電機組改造升級行動
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
1.推進煤電節能降耗。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十四五”期間,嚴格執行國家煤電淘汰落后產能有關標準,加大能耗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大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十五五”期間,在保障電力熱力安全可靠供應的基礎上,全面淘汰30萬千瓦以下、運行年限20年以上且不具備供熱改造條件的純凝機組,推進煤電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開展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改造,鼓勵實施清潔能源發電替代,大幅降低碳排放和能耗水平。推廣應用供熱改造、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余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等成熟適用的節能改造技術,實現2030年煤電機組平均供電標煤消耗降低至300克/千瓦時。
2.實施煤電功能化拓展。加快推動燃煤電廠建設一體化智慧調控平臺,促進發展傳統燃煤電廠與新能源、儲能等多能互補一體化模式,實現燃煤電廠內部各類電源協同運行,與電網高效互動,向綜合能源供應商轉型。推動“燃煤+污泥、燃煤+生活垃圾”等燃料側結構性改革,向綜合資源處理商轉型。加快燃煤電廠數字化建設,開展智慧化升級,為智能電網和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向綜合數據集成商轉型。優化電力綠色低碳調度運行,合理安排開機方式,動態調整各類電源發電計劃,推進多種電源聯合調度,向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七)新型儲能推廣應用行動
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在電力系統多場景應用,創新商業模式,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提升新型電力系統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能力。
1.加快推進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以電力系統實際需求為導向,推動儲能設施向電力系統源網荷各環節提供服務。電源側結合新能源資源開發,全面推進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發展模式,實現儲能與新能源電源的深度融合。在調峰調頻困難或電壓調節能力不足的關鍵電網節點,合理布局新型儲能,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在供電能力不足的電網末端和偏遠地區,合理布局建設新型儲能,支撐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保障用電需求和供電可靠性;在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供電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戶側,合理配置新型儲能,提升用戶電力自平衡能力,提高對大電網的穩定性支撐。到2030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2500萬千瓦。
2.創新應用場景與商業模式。在電力系統消納能力較差、電網調峰需求較為集中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系統級獨立式新型儲能電站,增加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支撐新能源大規模接入消納。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維護獨立儲能電站。在新能源資源較好,新能源電站較為集中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共享儲能電站。依托智能充電設施,探索開展有序充電、調峰調頻等電動汽車與電網互動新技術(V2G)應用,試點示范“風光儲充”應用項目。聚合利用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用戶側儲能等分散式儲能設施,圍繞微電網、大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終端用戶,探索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多種新型儲能應用場景與商業模式。
(八)蒙西電力市場建設行動
按照國家支持省域、鼓勵區域、推動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體系的方向,加快建設蒙西電力市場,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納,滿足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
1.建設蒙西電力市場。充分發揮蒙西電力市場在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基礎作用,提高電力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電力基本平衡,為新能源充分利用提供支撐。到2025年,初步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求的蒙西電力市場,與國家市場協同運行,促進形成新能源、儲能等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到2030年,蒙西電力市場具備與國家市場聯合運行條件,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得到優化配置。2.發揮市場作用擴展消納空間。推動新能源發電有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通過市場化方式拓展消納空間。豐富調頻、調峰、備用等市場品種,制定適應抽水蓄能、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的交易機制,有效疏導系統調節資源成本。推動風光火打捆外送中長期交易,在滿足區內新能源消納需求的情況下,利用外送通道富余容量開展新能源外送交易,積極推進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省間現貨交易機制,促進新能源跨省跨區消納。
3.推動電力市場和碳市場協同發展。加快蒙西地區碳市場建設,發揮市場相互促進、協同互補作用,試點開展綠電交易、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提高清潔能源市場競爭力,由用能企業承擔碳排放成本,更好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
(九)技術創新應用示范行動
加大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攻關力度,補齊技術短板,加快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推進關鍵工程技術創新與應用,推動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區建設。
1.加大科技攻關力度。綜合考慮國內外具有資質的科研院所、企業,組建科研團隊,統籌推進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攻關、標準研制、成果應用和工程示范,重點推進高比例新能源并網消納技術、高比例電力電子裝備并網穩定運行控制技術、遠距離大容量柔性直流輸電技術、規模化儲能集群控制技術、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技術、源網荷儲一體化運行調控技術等研究,推動新型電力系統技術實現關鍵突破。
2.加快創新合作平臺建設。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行業科技前沿,全面融入國家創新體系,聯合能源電力行業主要科研單位、咨詢機構及能源企業協同攻關,深化產研用協同,打造開放共享創新平臺。探索開展先進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工程技術、高效電氫轉換技術研究。
3.推進新型電力系統盟市級示范區建設。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型電力系統試點示范、工程實踐和實證研究。在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地區,重點開展大電網與分布式微電網融合發展示范,探索研究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機制;在阿拉善、巴彥淖爾、烏蘭察布等地區,重點研究送端高比例新能源電力系統示范建設,推廣“新能源+儲能+調相機”新發展模式。
五、保障機制
(一)健全新能源開發建設管理機制完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機制,建立以市場化競爭配置為主的新能源開發管理機制。完善新能源參與中長期交易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破除市場和行政壁壘,形成充分反應新能源真正價值的市場價格機制,逐步提高新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比重。
(二)健全新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目標,分解落實細化到各責任主體和市場主體,形成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合理共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的有效機制。推動自備電廠、電力用戶等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科學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建立統籌新能源多元化發展場景的電力系統消納預警平臺,形成有利于新能源發展和系統整體規劃動態調整機制。
(三)健全儲能市場化運作機制
建立完善促進新型儲能電站投資建設的補償機制,靈活運用市場交易、價格政策、新能源配置等多種舉措,激發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新型儲能電站積極性。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研究制定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準入條件、交易機制和技術標準,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費”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健全完善峰谷、尖峰等分時電價政策,研究制定電網側新型儲能電站容量電價機制,探索將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
(四)健全安全保供補償機制研究
建立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管理機制,轉為應急備用電源的企業給予合理補償機制,完善應急備用電力交易機制,形成體現極端狀況下電力市場實際需求的市場價格。加快推進需求響應市場化建設,建立以市場為主的需求響應補償機制。推動完善峰谷電價機制,設計尖峰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需求側管理電價機制,激勵各類電力市場主體挖掘調峰資源,引導可調節性靈活負荷主動參與需求側響應。做好需求側響應與現貨市場交易的銜接,通過市場化手段激發需求側響應資源。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能源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各盟市、電網公司等單位,充分發揮自治區能源保障供應領導小組作用,加強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各項工作的系統推進,定期對各項目標、任務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壓實企業責任電網企業立足蒙西電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目標任務,主動作為,對標對表認真研究,細化建設任務和年度推進計劃,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政策到位、任務到位、項目到位。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各電力企業要同步對照方案目標任務,主動認領,積極推動各項任務實施。
(三)加強監督落實建立蒙西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評估機制,定期組織有關機構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階段性評估,編制發布行動方案實施情況報告。密切跟蹤行動方案執行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和修訂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