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修訂稿)》意見的公告,公告指出,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中以綠色電力產品為標的物,用以滿足電力用戶購買、消費綠色電力需求,并提供相應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的,作為跨省綠電交易。市場初期,參與跨省綠電交易發電主體為集中式風電和光伏。條件成熟時,逐步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其他綠色電力發電企業。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2年4月29日至5月29日。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修訂稿)》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體改〔2022〕11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的通知》(發改能源〔2022〕210號)等文件要求,近期,華東能源監管局結合前階段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開展情況,對《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華東監能市場〔2020〕128號)進行修訂,形成《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修訂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2年4月29日至5月29日。相關意見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等形式反饋。
郵箱:qianzi-30@163.com
傳真:021-63372330
附件:華東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修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