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相關政策密集出臺。4月19日,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試行)(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下稱《福建規則》);4月27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就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征求意見。
記者采訪了解到,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能夠增強電源協調優化運行能力,并引導火電機組開展靈活性改造,充分挖掘電源調峰潛力。但同時,也有業內專家指出,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僅適合作為過渡性機制存在,且現行的補償分攤機制仍待優化。
通過經濟性激勵引導機組主動調峰
業內專家指出,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存在的最重要目的就是促進新能源消納,讓火電等機組降低出力,從而為新能源讓出發電空間。
伴隨新能源電力的大量接網,當電力系統負荷出現較大波動時,電源側資源也要跟隨負荷波動做出相應調節。這時,沒有建立現貨市場的省份就會根據日前發電計劃,讓機組減少出力。
通常,在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上也會劃分機組的調峰區間。按照目前的補償機制,當電源調節范圍在機組正常技術水平范圍時,屬于義務調峰區間,參與調峰的機組沒有調峰補償;當機組進入深度調峰區間時,市場會給予機組一定補償。以《福建規則》為例,燃煤機組的深度調峰補償基準為負荷率60%,核電機組的這一數據為75%。
電力市場專家解力也指出,以火電機組為例,當系統要求機組深度調峰力度較大時,可能會影響機組的安全穩定,因此火電機組會傾向于進行靈活性改造,以增強調峰能力。“通常,火電機組運行在約70%-80%的容量范圍時,機組各方面的運轉狀態最佳。但深度調峰會在一定程度上折損機組壽命。靈活性改造就是為了增強火電機組的調峰性能,使之能夠更好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同時,機組的調峰能力越強,在市場上能賺到的錢就越多。”
同時,也有業內專家指出,火電靈活性改造得越早,在市場上就越可能占據競爭優勢。機組全部完成靈活性改造后,調峰機組的補償價格也會趨于平穩。“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就是要通過經濟性激勵,引導機組主動調峰。”
現有補償機制易導致企業間“零和游戲”
多位業內專家指出,目前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給予機組的補償機制不盡合理。根據現行大多數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規則,機組進入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是機會成本的選擇。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指出,在電改初期,每類機組都有固定的發電小時數,當要求下調某一機組固定發電小時數時,多發電的機組就要給少發電機組一定補償。在目前的市場化機制下,煤電原則上全部進入市場,如果參與調峰的機組應得的補償,仍由其他未參與調峰的機組進行分攤,顯然是不合理的。
“目前的情況是,維持平均負荷率運行的機組發電量,以及新能源超過保障小時數以上的發電量,都要分攤給參與調峰的機組。而補償標準由各地相關部門制定,若補償標準定得高,機組參與調峰的積極性就會升高,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出現沒有機組分攤調峰補償的現象,這就變成了發電企業之間的‘零和游戲’,不可持續。”袁家海表示。
袁家海進一步指出,電力調峰輔助服務是為電網提供安全穩定的公共服務,受益者是整個電力系統,終極方向應該是所有輔助服務成本由用戶分攤,而不應是發電企業之間的商業游戲。“下一步,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核心應該是把用戶側參與分擔的環節打通。工商業、高耗能企業等用戶的購電成本除了度電電費、電網輸配電價、附加費、交叉補貼外,還要加上應該分攤的輔助服務成本。”
“能用市場化機制解決的問題,就不要用人為標準來解決”
袁家海指出,由于現階段大部分省份電力現貨市場還未完全建立或仍處于試點階段,因此,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只是作為過渡性產品調節各類機組運行能力。“在成熟的電力市場中,輔助服務的主要品種應該是調頻和備用,現貨市場也不需要調峰輔助服務這種產品。”
在現貨市場環境下,當負荷低谷時段供大于求時,發電機組的價格就會降低,而不愿降低功率的機組越多,這一價格就會越低。當大部分機組認為價格低到無法承受時,就會主動降低功率,從而達到系統調峰目的。
“根據中長期合約和現貨市場日前預出清形成日發電計劃,若在運行操作中有調節需求,再通過電力市場主體雙邊報價形成不平衡調劑交易,而不應該由監管者人為事先規定調峰補償價格。”袁家海進一步解釋。
另有電力市場人士介紹,以山西為例,在新能源大發時,現貨市場上的煤電機組報價就會被壓到最低甚至直接停機。此時,煤電機組可以把當天的發電計劃在市場上轉賣給更便宜的新能源機組代發,讓現貨市場價格發揮調節作用。
“能用市場化機制解決的問題,就不要用人為標準來解決,更不要把它變成發電企業之間的零和游戲。”袁家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