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人民政府印發《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設屋頂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裝機容量不低于40兆瓦;2023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設屋頂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裝機容量不低于80兆瓦;2025年底前根據屋頂資源增量,累計增加屋面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300兆瓦,試點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達到國家試點要求。
全文如下:
太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
《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太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
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
為規范有序推進我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充分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供應保障、能耗雙控調節中的作用,助推我縣“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如期實現,根據國家和省能源局有關部署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有效整合屋頂資源,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探索創新開發模式,有序推進集約、高效、規模化開發,拓展光伏發展空間,引導居民綠色能源消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與鄉村振興兩大國家重大戰略。
二、建設目標
到2022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設屋頂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裝機容量不低于40兆瓦。其中黨政機關和公共建筑屋頂面積約16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14兆瓦;工商企業廠房屋頂面積約10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12兆瓦;居民屋頂面積24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14兆瓦。
2023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設屋頂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裝機容量不低于80兆瓦。其中黨政機關和公共建筑屋頂面積約30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25兆瓦;工商企業廠房屋頂面積約30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35兆瓦;居民屋頂面積40萬平方米,裝機容量約20兆瓦。
2025年底前根據屋頂資源增量,累計增加屋面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300兆瓦,試點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達到國家試點要求。
三、基本原則
(一)規劃引領,全面覆蓋。堅持規劃引領,有效銜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堅持安全、美觀、可靠要求,分類推進各類新能源項目,避免無序發展。同時,縣、鄉(鎮)、村三級聯動,廣泛動員,強力推動實施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工程。凡符合建設安裝條件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垂直管理單位)、工商企業、城鄉居民屋頂宜建盡建。對非政府投資的建筑屋頂,由屋頂產權所有人自主選擇投資開發主體;居民屋頂,鼓勵委托由政府優選的投資開發主體實行集中開發、匯集送出。
(二)市場運作,合作共贏。以市場為主導,采取自建自用(EPC總承包)、協議租用、合同能源協議管理等方式盤活閑置屋頂資源,積極創新運營維護模式、商業盈利模式、收益分配模式,努力實現投資方、產權人互利共贏。
(三)各方協同,狠抓落實。各鄉鎮、開發區,縣直各單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在協調屋頂資源、升級基礎設施、并網發電等方面,為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創造良好條件和環境,全面落實工作任務。
(四)規范管理,保障安全。嚴格執行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并網、運維的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建立健全項目建設全過程質量管理機制。嚴守安全底線,強化并落實項目建設運營單位和屬地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責任,確保光伏電站安全穩定運行。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啟動階段(2022年4月底前)。成立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實施方案;獲得參與屋頂光伏建設經營資格的企業,實地調查全縣屋頂基本情況,研究初步方案、合作方式、收益分配等問題。擬定宣傳方案、分解任務,縣、鄉(鎮)、村分別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明確責任,幫助群眾算好賬,爭取廣泛支持。
(二)屋頂核實階段(2022年5月底前)。各責任單位和鄉鎮村組織干部職工進一步核實屋頂資源。按照鄉鎮為單位將太和縣整縣屋頂資源劃分為32個片區,以鄉(鎮)、村為基本單元,摸排調查各片區實際可裝機容量、接入并網條件,并形成資源目錄,目錄包含第一批次優先可并網接入名單和第二批次規劃接入名單。同步統籌做好配套電網升級改造,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接網服務,做到“宜建盡建、應接盡接”。
(三)試點建設階段(2022年9月底前)。根據資源目錄并結合實際情況,先行在城關鎮、趙集鄉、經濟開發區等地選擇居民屋頂、黨政機關和公共建筑屋頂、工商業屋頂作為首批四種類型屋頂資源的試點項目。試點項目應針對不同的建筑物和場景,進行個性化的設計和建造,同時符合城鄉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要求,保障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與周邊建筑和環境協調統一,打造低碳工業園區和光伏示范項目,對全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起到良好的引領示范作用。
(四)全面推廣階段(2022年12月底前)。總結試點經驗,采用集約化開發分布式光伏的思路,結合項目資源制定全面工作推進方案,由政府引導對所有符合布局規劃、滿足安裝和接入條件的屋頂資源,以自建、租賃、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形式,完成相關協議簽訂,在全縣范圍內推廣實施。
(五)檢查驗收階段(2023年12月底前)。由縣委縣政府督查考核中心、縣發改委和供電公司組成聯合督查驗收組,分赴各鄉鎮,對國家能源局要求的各類屋頂安裝比例、并網發電情況和群眾滿意率等進行重點核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相關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進我縣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有關單位要分別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工作小組,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工作協調調度,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縣發改委負責整縣屋頂光伏建設指標落實、項目備案和綜合協調工作;縣供電公司負責相關政策銜接、接入系統方案制定、電網改造、并網調試、電費結算以及補貼申報等工作;縣委宣傳部負責政策宣傳工作;各鄉鎮和縣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本行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宣傳、資源摸排和協調服務。縣衛健委、縣教育局要分別協調做好鄉(鎮)、村(社區)衛生院(室)、學校屋頂光伏開發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和鄉村振興局要做好試點項目與鄉村振興等工程的統籌規劃;縣經信局和縣商務局要分別做好存量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宣傳、開發、協調服務工作;縣招商投資促進中心按照要求做好招商項目建設屋頂光伏等新能源項目洽談工作。屋頂資源摸排核實的所有單位同時兼有屋頂光伏建設的協調組織和推進職責。
(三)深入宣傳引導。統一印制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宣傳手冊、政策解讀資料,把政策宣傳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商企業和千家萬戶。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優勢,全方位、多角度宣傳使用清潔能源的優勢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激發各類資源主體、廣大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主動參與光伏建設的積極性。
(四)優化并網服務。供電公司對全縣電網承載和運行能力進行調查分析,制定與屋頂光伏工程相適應的電網改造計劃,積極爭取省市電力部門加大電網改造投入。要分區域組織并網服務專班跟班作業,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并網和正常運行。
(五)嚴明工作紀律。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工程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執行各項政策規定,配合好施工企業建設安裝工作,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為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六)強化督查考核。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是縣委、縣政府實施的重點民生工程,全縣上下要協調配合、積極支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月通報工作進度。縣委、縣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督辦事項和年終對經濟開發區、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的績效考核,確保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附件: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太和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建華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朱啟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許燦縣委常委、副縣長
成員:李永軍縣政協副主席、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肖志強縣政協副主席、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王芳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張新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楊全坤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張科縣財政局局長
李震縣衛健委主任
劉懷文縣教育局局長
張小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劉群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苗玉勇縣住建局局長
裴育縣經信局局長
汪新宇縣鄉村振興局局長
翟峰縣城管執法局局長
趙曉東縣商務糧食局局長
張敏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孫琪琛縣發改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陳旭縣招商投資促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韓元福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黃敏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孫琪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