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研究開發費用占GDP的比例只有發達國家的幾十分之一。由于投入太少,導致產業化、商業化程度低,利用效率不高。要將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列入各級政府的產業發展和科研攻關計劃,增加投入,納入預算。政府要對關鍵部件的國產化和先進技術的自主創新研發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也要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并購國外研發機構、或入股擁有先進技術的國外企業,盡快掌握核心技術。
建議企業和科研單位結成戰略伙伴關系、建立創新聯盟,使創新覆蓋整個產業鏈的所有重要環節。政府通過財政資金資助創新聯盟的研發工作,動員和帶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創新聯盟的設立可確保科研成果的應用前景和資金投入,將大大提高企業的投資安全感,保護其研發投入積極性。同時,建議政府資助,聯合企業和可再生能源協會在全國建立幾個大型的、有影響力的產學研基地。根據基地研究成果,每年發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和利用報告,對比國際和國內情況提出對策建議。追蹤前沿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開展創新和高端研究。如可再生能源發電與現有電網系統的整合、儲能和電網容量的擴建等。
(五)引導民眾和社區組織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要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必須是國家責任和全社會支持相結合。采取多渠道、靈活的方式調動社會公眾參與,鼓勵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組織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全社會的科普教育,提高廣大公眾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通過媒體宣傳,如廣而告之,告知公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通過實驗社區的活動,讓大家體驗利用可再生能源帶來的環境變化。通過讀書活動,用動漫方式做示范,讓小公民培養從我做起的自覺意識。強化民眾自覺運用可再生能源的消費觀念。尤其是農村地區,要進一步加強可再生能源服務體系建設。基層組織做好宣傳和指導工作,努力提高農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自覺性,改變農民傳統生活能源消費模式,鼓勵使用沼氣、生物質能源。(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