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華東能源監管局開展《華東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東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模擬運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有關電網企業要按照新版“兩個細則”規則條款要求,修改完善技術支持系統。原則上2022年9月底前,技術支持系統要具備模擬運行條件,新版“兩個細則”啟動模擬運行。
華東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模擬運行稿)中提到,細則適用于華東區域內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范圍并且接入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的各類型并網主體電力輔助服務的提供、調用、考核、補償、結算和監督管理等。
華東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模擬運行稿)中提到,并網主體包括發電側并網主體、可調節負荷和新型儲能等。
(一)發電側并網主體為華東區域內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范圍并且接入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抽水蓄能、自備電廠等。
(二)可調節負荷指電力系統中具備技術條件參與電網調度的負荷資源,可以是滿足準入條件的大用戶、也可以是聚合后的主體。
(三)新型儲能為華東區域內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范圍并且接入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的電化學、壓縮空氣、飛輪等新型公用儲能電站。
附件:華東能源監管局關于開展《華東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東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模擬運行的通知(華東監能市場〔2022〕87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