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山丹縣“十四五”第二批4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的順利實施,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需對東樂北灘光伏項目區內的墳墓進行遷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
東樂北灘“十四五”第二批4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區域內的所有墳墓。(東至:張掖市交投光伏項目區即東樂大口子道路;南至:G30連霍高速向北近3公里處;西至:堿灘鎮交界處;北至:龍首山向南近2公里處)
二、遷墳期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20日止。
三、遷墳要求
各墳主自公告之日起到山丹縣東樂鎮人民政府辦理遷墳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墳墓遷移。逾期未遷移的將視為無主墳墓,由山丹縣東樂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對于在搬遷行動中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阻礙、干擾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補償標準
單人墳每座2600元;雙人墳每座3600元。
聯系電話:
郭盛邦-縣發改局-
張興仕-東樂鎮人民政府-
魏 斌-縣民政局-
山丹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