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巴中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巴中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推進平昌雙灘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大力發展光伏發電,支持有條件的縣(區)率先建設分散式風電,打造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推進通江5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加快光伏資源開發,推動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打造農業、交通、市政等領域光伏應用場景,探索開發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綠色項目。推動生物質能綜合利用,加快南江3萬千瓦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推進地熱資源勘探開發。到2025年,水電裝機容量超過60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到2030年,水電裝機容量超過150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達12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100萬千瓦。
原文如下:
巴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巴中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文旅新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現將《巴中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落實。
巴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8月17日
巴中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決策部署,推動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根據市碳達峰碳中和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巴中市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市第五次黨代會、市委五屆五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結構調整、布局優化為關鍵,以優化治理路徑為重點,強化科技支撐,增強基礎能力,全面提高環境治理綜合效能,實現環境、氣候、經濟效益多贏。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結構優化調整和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1.5%,單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森林覆蓋率保持在63%以上,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鞏固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確保生態安全,構筑渠江上游生態屏障,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巴中市生態環境形成高質量常態,渠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更加穩固,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3.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大幅下降,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70萬千瓦左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二、加強源頭防控
(三)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立足于區域自然生態特點和資源稟賦,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招商引資政策的銜接,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全面建成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管控體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將環境質量底線作為硬約束。推動構建城市城鎮發展區、國家級農產品主產區、國家級生態功能區三大國土空間,構建“一屏三廊四區”的生態空間(大巴山系米倉山生態屏障;巴河、通江河、南江河三條生態廊道;光霧山、諾水河、五臺山、駟馬河濕地四個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和生態紅線保護區、農田保護集中區、城鎮發展區、生態控制區、農業發展區的“五區”發展空間。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差異化管理。建立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積極推動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落地應用,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和數據共享機制,推進分區管控數據應用系統與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管理等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依托“智慧巴中”云,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信息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實現充分對接、數據實現加快匯聚,建立生態環境領域數據共享流通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各任務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文旅新區管委會參與配合,不再列出,下同)
(四)實施生態環境準入管理。
以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為環境準入關口,以排污許可為企業運行守法依據,以執法監督為環境監管兜底的全過程環境管理框架,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嚴禁不符合園區規劃要求及產業定位的企業入園,從末端治理變為源頭管控。強化“三線一單”引導與約束,發揮環評的引領、優化和倒逼作用。鼓勵產業園區在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以及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后評價中開展碳排放核算評價。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落后工藝和落后產品退出。(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1.加快清潔能源開發利用。
推進平昌雙灘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大力發展光伏發電,支持有條件的縣(區)率先建設分散式風電,打造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推進通江5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加快光伏資源開發,推動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打造農業、交通、市政等領域光伏應用場景,探索開發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綠色項目。推動生物質能綜合利用,加快南江3萬千瓦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推進地熱資源勘探開發。到2025年,水電裝機容量超過60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到2030年,水電裝機容量超過150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達12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100萬千瓦。(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國網巴中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實施“氣化巴中”行動。
推動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加大天然氣、頁巖氣、頁巖油勘探開發投入,持續推進石油天然氣增儲上產。探索爭取建立天然氣、石油等資源開發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機制。完善天然氣長輸管網基礎設施,建設CNG、LNG、加氫加注站點。推動天然氣資源就地轉化利用,建設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園區、平昌石龍門化工園區,打造川東北天然氣精細化工產業基地。加快通江燃機電站、華油中藍LNG二期等項目建設。到“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天然氣年產能分別突破20億立方米、40億立方米,頁巖油產能分別突破2萬噸、5萬噸。(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
推動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穩妥推進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持續下降。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合理壓減煤炭總量,淘汰燃煤小鍋爐,有序實施散煤治理,持續推進煤改電、煤改氣等替代工程。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推進生物液體燃料、天然氣等低碳燃料替代傳統燃油。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先保障民生用氣,統籌工業和化工原料用氣。推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大力實施“電動四川”行動計劃,擴大電能替代范圍。在工業生產和油氣開采領域,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驅鉆井等電動替代裝置。在交通領域,加快公共交通、環衛、旅游景區、工程作業、家庭用車等領域電動化進程,優化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在農業領域,推廣電制茶等。到2025年,煤炭消費比重降至25%以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1.5%左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加強電網協調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接納能力。推進電網提檔升級,加快建設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擴建工程、曾口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等項目,優化110千伏、35千伏網架結構,完善主網架和輸送體系。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補齊補強農配網“短板”,提升鄉村電氣化水平。推動配電網智慧化發展,加大中壓配電自動化終端升級,加快配電自動化主站建設,實施配電終端物聯網化改造,實現中壓配電網可觀可測可控,2030年基本建成高比例清潔能源和高比例電力電子特征下源網荷儲協同互動的智慧化配電網。深化能源數字經濟平臺運用,健全新能源線上業務辦理、消納測算、補貼申報體系,建設全市能源大數據中心,促進新能源有序協調高效發展。深挖電力大數據價值,打造數據應用場景,推動企業節能減碳。“十四五”期間,城鄉配網投資占電網總投資的50%左右,到2025年城鄉供電可靠率分別達到99.97%、99.87%。(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巴中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持續深化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節水行動,深入實施綠色家庭、學校、社區、出行、商場、建筑等創建行動,選樹一批優秀示范典型。到2030年,按省上要求完成國家、省級節約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及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示范單位(近零碳排放示范單位)的創建目標,縣級及以上機關90%以上建成節約型機關,市直、縣(區)直機關達到100%。廣泛宣傳“綠色出行”理念,引導市民轉變出行方式,鼓勵選擇綠色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大力推廣使用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節水器具產品,扎實開展限塑工作,積極倡導綠色包裝、綠色采購、綠色回收,鼓勵使用布袋、紙袋和可降解購物塑料袋,全面減少一次性客房用品和餐具使用量。在全社會開展綠色家庭、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創建活動,引導市民自覺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縣(區)級以上政府采購中綠色采購比例達到90%,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3萬噸標準煤以內,比2020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4%。(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重點領域
(七)強化工業領域協同增效。
聚焦食品飲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引導企業加強工藝優化、設備技改、管理創新,推動企業清潔生產、綠色生產。圍繞“兩瓶酒、一塊肉、一瓶水”,發展具有高附加值白酒、茶葉,爭創省級優質白酒產業園區、建設西部肉制品生產基地。圍繞中醫藥、醫療器械,做專做特中藥優質飲片、現代生物制品生產,打造西部現代生物醫藥康養新興產業基地。圍繞新能源新材料,加大天然氣、石墨、霞石等特色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發展天然氣加工應用、鋰電池負極材料、先進碳材料等產業,建設川東北清潔能源基地和西部先進碳材料基地。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供應鏈企業,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綠色制造體系,推動食品飲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4%,力爭建成綠色園區2個,綠色工廠10家,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57%,2030年進一步提升至62%。食品飲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導產業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明顯下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深化交通運輸協同增效。
1.推動運輸裝備綠色轉型。
擴大電力、天然氣、氫能、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引導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城市物流配送等運輸工具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車,鼓勵重型柴油車更新替代,推廣電力、液化天然氣、氫燃料重型貨運車輛。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完善港口岸電設施。推動機場保障車輛和設施設備“油改電”,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水平。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車)比例達到40%左右,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進入峰值平臺期。(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
積極拓展外向戰略性大通道,完善高效便捷區域交通網絡,加快構建內暢外聯立體交通網絡體系。持續提升恩陽機場運營保障能力,打造川東北重要中轉機場和航空培訓基地,推進南江、通江、平昌通用機場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逐步減少長距離公路客運量,提高鐵路客運量。加快推動廣巴鐵路擴能改造,推動漢巴南鐵路漢中至巴中段啟動項目前期,爭取成巴安鐵路納入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推動市中心城區、文旅新區軌道交通規劃研究。不斷優化高速公路網,升級改造國省干線公路,推進“四好農村公路”提質擴面。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鏈條,建立多層次、便捷化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引導公眾選用綠色出行方式。到2030年,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8%。到2030年,主城區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5%。(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打造綠色低碳示范工程,推進“綠色公路”試點建設,推廣普通國省干線綠色低碳養護技術,實現廢料回收率達98%,循環利用率達80%。因地制宜推進新建、既有道路路燈節能改造,推廣使用節能型路燈或太陽能路燈。完成碼頭岸電設施改造。合理布局主城區充電站點,在公交首末站、社會停車場、加油加氣站等場所增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加快建成北環線、黃家溝新能源充電站、巴中紅碑塝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及停車場項目建設,推動已建加油加氣站拓展加氫功能。到2025年,實現快充電(換電站)覆蓋80%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和50%的公路客運樞紐站。到2030年,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公路客運樞紐站充(換)電設施全覆蓋。(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城鄉建設協同增效。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
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圍繞“一主三副多點六廊”城鎮空間結構,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點鎮、一般鎮綠色協調發展機制,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開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持續推動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創建行動。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實施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重點推廣鋼結構建筑和混凝土裝配式住宅,全面推廣節能門窗、綠色建材。加強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到2030年,城市綠地覆蓋率達60%,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巴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嚴格落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節能降碳標準,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探索大型建筑智慧能效系統等建筑節能低碳技術的研發應用,推動星級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等筑規模化發展。推動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體系化、智能化、綠色化建設和穩定運行,加強建筑運行能耗監測、碳排放統計核算,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監管體系,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大力發展建筑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建星級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建綠色建筑面積30%以上,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比達10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推動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有序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勘探開發,因地制宜利用燃氣、太陽能、生物質能、淺層地熱能等清潔能源耦合供能,逐步實現采暖、供冷、生活熱水用能清潔化。鼓勵以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方式推進太陽能、光伏、淺層地熱能項目開發利用。推動有條件的工業廠房、商業大廈、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引導建筑炊事、供暖、熱水等向電氣化發展,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巴中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水平。
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和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引導建設功能現代、風貌鄉土、成本經濟、結構安全、綠色環保的川東北民居,推廣應用現代夯土、裝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動智慧農業、數字鄉村建設,推廣節能環保灶具、燈具、節能環保農機,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進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破解農網“低電壓”、重過載和“卡脖子”現象,提升農村配電網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國網巴中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促進農業領域協同增效。
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行動,完善收儲運全產業鏈,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等利用。加強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全面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行農業清潔生產,持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施種養循環利用模式,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巴適巴食”生態農產品全產業鏈創新發展。加強農田保育,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廣節水灌溉、秸稈還田、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等節能低碳技術,提高農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農業碳匯。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應用綠色農藥,提高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率。(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生態建設協同增效。
加快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深入開展全省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試點,搶抓國家儲備林建設政策機遇。科學實施森林經營活動,優化林分結構,著力提升森林質量和效益,加快建設空山、米倉山國家森林公園,建立以自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濕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強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保護,推動生物多樣性與固碳能力協同發展,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圖上比”全覆蓋森林資源監測體系,提升森林保護管理水平。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災防控,大力實施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堅行動,持續完善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生物豐度指數、植被覆蓋指數和環境質量指數,鞏固保持水網密度指數和環境限制指數,全力降低土地脅迫指數和污染負荷指數,確保到2025年,生態質量指數不低于現有水平。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嚴格落實河湖長制、林長制和長江“十年禁漁”,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重點推動天然林保護修復、森林(竹林)質量精準提升等重大工程。大力開展宜林“四荒”造林、“四旁”植樹,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加強渠江源頭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建成水系防護林新(補)植1000公里,實現主要河流流域內宜林荒山全部復綠。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保持在63%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6700萬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70%。(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環境治理
(十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堅持以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深化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建立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污染控制制度,建設“巴中智慧大氣”監管系統,綜合利用移動走航、便攜式檢測、值守監控、終端調度等監測手段,構建起市、縣、鄉三級大聯動體系,實現監管全履蓋。以國、省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為中心,劃為核心管控區和重點管控區,對管控區范圍內的污染源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臺帳清單,掛牌整治銷號,實現精準防控。推動重點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打造“省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綠色標桿建設工地)。聘請專家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技術支撐,組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專家技術團隊,加強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我市大氣污染形勢預警研判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大氣污染源解析、源清單編制、節能減排等基礎工作,動態更新大氣重點污染源。重點推動PM2.5和O3污染協同治理,統籌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針對夏秋季和冬春季分別以O3和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氣,探索區域協同治理路徑,深化川東北地區大氣聯防聯控。(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氣象局、市綜合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
持續推進縣城及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統籌推進沿河場鎮、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輸送管道及改造,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5年,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預警站全覆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保持在100%,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98%,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達96%以上,全市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優先推進巴州區、恩陽區、巴中經開區農村人居環境二類區建設,同步推進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農村人居環境三類區建設。堅持“廁污共治”,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和示范村無害化廁所普及率均達90%以上。常態化開展村莊清潔行動,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保持重點區域的清潔衛生。全覆蓋實施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置工程,持續推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數,同步監測、溯源分析,按照“三個一批”原則,完成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統比較完備、技術體系較為科學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和監督管理體系。實施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及通江縣、巴州區共21個“千噸萬人”規模以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預警系統。(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協同控制。
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源頭監管,嚴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結合“清廢”行動,逐步消除填埋處理方式,提高垃圾焚燒處理比例。建立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市處理”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開展敏感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查清環境風險,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單。實施農用地分類管控,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面掌握轄區土壤污染現狀。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未利用地,要實行強制性保護。嚴格控制涉重金屬產業新增產能的快速增長,嚴格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加強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保護,加強建設用地、農用地等重點區域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與涉重企業污染物排放管控。(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實施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健全工礦、醫療、農林、建筑、電子電器固體廢物等的收集、運輸、儲存、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系統,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推動實施各縣(區)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巴中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理信息化監管平臺1個。中心城區(巴州區、恩陽區、巴中經開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通江縣、南江縣和平昌縣分別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分別實施鄉鎮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設施建設項目。加快建設巴中市固廢循環經濟產業園,主要服務于巴中市城市固體廢棄物的資源化綜合利用處理處置。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資源回收處理和再生利用產業,建成具有一定規模的再生資源加工基地。規劃期內,當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不低于80%。啟動實施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行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99%。深入推進秸稈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綜合利用。強化危險廢物日常監管,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制度,確保到2025年危險廢物儲存、利用處置率保持在100%。加快生活污水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和達標改造,推進巴中市污泥處理中心項目建設,全面排查并整治生活污水污泥違法處置、存放企業,完善生活污水污泥產生、運輸、儲存、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處理處置率穩定在100%,生活污水污泥資源化利用率程度進一步提高,污泥全過程監控體系更加完善。(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模式創新
(十六)推動區域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碳達峰目標要求,推動各縣(區)因地制宜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差異化路徑和有效模式,優化區域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培育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強技術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助力實現區域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深化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溫室氣體減排要求,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恩陽區“無廢城市”建設中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類型區域減污降碳推進機制,促進在城市建設、生產生活各領域加強減污降碳協同,加快實現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探索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路徑。(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開展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鼓勵園區根據主導產業和污染物,積極探索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優化園區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促進園區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水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廢物綜合利用,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提升園區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等基礎設施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動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探索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園區等試點。(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促進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通過績效評級等政策手段,倒逼企業采取結構調整、整合重組、工藝改進、能源替代、節能提效、數字賦能、綜合治理等措施實現提標升級,大氣、水和固體廢物等多種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大幅減排,環境治理績效顯著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均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探索深度節能減污降碳路徑,打造“近零”排放標桿企業。(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支撐保障
(二十)加強減污降碳協同管理。
積極探索開展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統籌管理,銜接減污降碳管理要求。積極融入碳排放權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實施碳市場能力建設提升行動,加強咨詢、檢測、核查等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實施碳排放數據“定期檢查+日常抽查”的常態化監管,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嚴格落實履約制度。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進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系統建設,推動重點企業開展碳排放等環境信息披露。(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完善減污降碳經濟政策。
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綠色低碳投資項目、技術研發、試點示范、能力建設、老舊裝備淘汰的財政支持力度,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財政貼息范疇。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減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實有助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綠色電價政策。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結果應用,將其作為階梯電價、用水定額、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控等差異化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依據。(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國網巴中供電公司、巴中市公用事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提升減污降碳基礎能力。
開展光霧山溫室氣體監測站點試點建設,開展主要溫室氣體濃度試點監測,服務支撐碳排放量核算校驗,提升減污降碳協同監測能力。加強專家隊伍建設,吸納、培育減污降碳方面專家。落實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常態化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落實固定源污染物與碳排放核查協同管理制度,實行一體化監管執法。(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扛起責任,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各縣(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行動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取得成效。(市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開展宣傳引導。
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教育內容,鼓勵開展減污降碳人才培養。加強干部隊伍能力建設,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人員配備和教育培養,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干部培訓和日常工作內容。利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普。鼓勵大型活動實施碳中和,支持開展碳中和公益活動。加大減污降碳先進典型宣傳,發揮榜樣示范和價值引領作用。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提高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水平。(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拓展對外合作。
積極參與氣候和環境區域合作,加強友好市(州)在綠色能源、生態環境等領域經驗交流。強化川東北地區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深化清潔能源產業、溫室氣體減排、“無廢城市”建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領域合作。推動高校、大型企業戰略合作融入減污降碳。開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等領域合作。引進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生產工藝,推動生產綠色低碳產品。(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嚴格考核督察。
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考評,逐步形成體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的生態環境考核體系。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減污降碳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區)和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區)、部門實行通報、約談,情節嚴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