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前起到2025年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將在全國范圍開展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工作。
生態環境部28日公布了《關于開展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選擇一批環境管理水平高、技術裝備先進、污染防治設施完備、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再生鉛企業作為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單位。試點期間,向試點單位跨省轉移廢鉛蓄電池,并在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的,按照省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開展試點工作有利于推動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便捷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廢鉛蓄電池利用企業(以下簡稱“再生鉛企業”)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和技術進步,也為探索推進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利用簡化審批積累可復制推廣的經驗。
危險廢物轉移是其利用處置的必要環節。這位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制度不斷健全,但部分地區仍存在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周期長的情況。生態環境部選擇跨省轉移需求大、利用價值高、環境風險較低、具有較好工作基礎的廢鉛蓄電池為突破口,先行先試,在全國范圍開展優化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工作。
記者了解到,隨著鉛蓄電池在汽車、電動自行車和儲能等領域的大規模應用,我國鉛蓄電池和再生鉛行業快速發展。目前,只有部分省份有廢鉛蓄電池利用能力,沒有利用能力或者利用能力不足的省份,需要將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至其他省份利用。據統計,廢鉛蓄電池目前是跨省轉移量最大的危險廢物種類之一。同時,廢鉛蓄電池收集、利用體系較為完善,轉移的環境風險總體可控。
試點單位清單將實行動態管理。此前不符合基本條件的再生鉛企業滿足基本條件后可向所在省份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增補進入試點單位清單,對試點單位也將建立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