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國能建發布《廣西防城港項目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招標公告》。
根據公告顯示,項目擬裝機容量為289MW,擬采購34臺單機容量8.x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
以下為全文內容:
一、招標條件
本廣西防城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A場址標段二EPC總承包工程(招標項目編號:ZCNF00535-P-ZT-0002),已由項目審批,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5回路計34臺8.x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及相應集電線路,擬裝機容量為289MW。
招標內容與范圍:
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34臺單機容量8.x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近三年內在招投標活動、履行合同、售后服務過程中,未受到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級公司的公開通報批評,未被列入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級公司的供應商黑名單。
5、業績要求:具有至少一項海上風電項目8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供貨業績。
6、須確保本次投標中所有產品均滿足有關的知識產權、生產銷售許可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要求,并出具承諾函(如需)。
7、具有下列資質中的一項:
a、投標機型均需通過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型式(產品)認證,并提供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頒發的完整的型式(產品)認證證書和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
b、投標機型應取得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完整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符合性聲明),并承諾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供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該合同約定所有機型的型式(產品)認證證書。
8、投標人應為海上累計裝機容量達300萬千瓦及以上的整機供貨商(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CWEA)發布的截止2022年底的統計結果為準)。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