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福斯特發布關于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事項的公告。公告指出,2023年2月,福斯特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發行 GDR 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及轉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關于公司發行 GDR 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議案》等關于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的議案,擬發行 GDR 并申請在瑞士證券交易所(SIXSwissExchange)掛牌上市。
截至目前,福斯特發行上市事項尚未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瑞士證券交易所等境內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文件。
1月8日,福斯特召開監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簡稱“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掛牌上市的計劃。
對于終止原因,福斯特表示,外部多方面因素發生變化,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與相關中介機構經過深入探討和謹慎分析后,決定終止本次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事項。
后續影響方面,福斯特認為,目前生產經營穩定有序,公司本次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是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策,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持續發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將繼續踐行“立足光伏主業、大力發展其他新材料產品”的發展戰略,基于薄膜形態高分子材料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快光伏封裝材料優質產能的擴張,并積極推進電子材料及其他領域新材料產品的開發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