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海發改委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申報和資金撥付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強化項目和資金信息化管理,居民分布式光伏由供電公司代為線上申報;其他類型項目由投資主體自主線上申報。
各區發展改革委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單位要通知到位、服務到位,會同電網企業加強對項目類型、獎勵強度、并網時間等關鍵信息的審核,海上風電、光伏電站、光伏建筑一體化等重點項目要現場確認。
全文見下:
關于做好202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申報和資金撥付工作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石電能源有限公司,市節能減排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規范〔2022〕14號,下稱《辦法》),為做好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申報和資金撥付工作,持續推進節能減排和能源結構優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有序做好項目申報組織
按照《辦法》明確的支持范圍、支持方式和獎勵標準、申報程序等要求,各區發展改革委按半年度組織電網企業、投資主體做好項目初審和轉報工作,于2024年2月底、8月底前將截至申報日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進行線上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和目錄清單報送我委。我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區初審通過項目進行審核,按程序發布獎勵項目目錄。
二、確保資金申請撥付準確及時
落實電網企業獎勵資金申報和撥付的主體責任。電網企業應嚴格按照我委發布的獎勵項目目錄,于2024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將截至申報日的項目實際發電量和應獎勵金額報送我委,確保項目發電量與發電時段的嚴格匹配。電網企業收到財政撥付的獎勵資金后,應在一個月內轉付給項目投資主體。
三、強化項目和資金信息化管理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經營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在新能源云平臺(網址:http://sgnec.sgcc.com.cn/tafiff_subsidy)開展獎勵目錄線上申報。其中:居民分布式光伏由供電公司代為線上申報;其他類型項目由投資主體自主線上申報,供電公司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線上初審,并及時通知投資主體上傳加蓋雙方公章的獎勵資金申請表。變更項目和上海石電能源經營范圍內的項目仍暫通過線下申報。
四、做好服務保障和審核把關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獎勵項目申報和資金撥付工作。各區發展改革委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單位要通知到位、服務到位,會同電網企業加強對項目類型、獎勵強度、并網時間等關鍵信息的審核,海上風電、光伏電站、光伏建筑一體化等重點項目要現場確認。電網企業應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為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接網消納、項目申報提供高效便捷服務。請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做好新能源云平臺的系統維護、使用培訓和技術支持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新能源云平臺和各區聯系方式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