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大同市能源局、大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印發《大同市規模以下新能源發電企業整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提出,由于新能源發電項目模大小不同、電網接入類型不同,許多小項目無法入規入統,因此對全市規模以下新能源發電企業進行整合。
1、整合范圍
在大同市轄區內建成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含扶貧光伏發電項目及自然人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2、新能源企業整合原則
1)以大并小(大企業兼并小企業)
以縣區為單元,同一縣的新能源發電企業,由規模較大的兼并規模較小的規下企業(規模較小的規下企業需要先進行注銷)
2)以小促大(多家小企業整合成大企業)
對隸屬于同一縣區的兩戶或多戶規模以下新能源發電企業進行整合(整合企業需要先進行注銷),兼并成獨立的法人主體,促進企業達到入規條件,盡快升規入統。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