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華能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設備框架協議招標公告發布。本次以框架協議方式采購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包括1C電池預制艙、變流升壓系統預制艙、能量管理系統(EMS)以及設備配套冷卻系統、消防系統等附屬設備,以及產品設計、制造、運輸、指導安裝調試等,詳見技術規范。本次招標為單價框架協議招標,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華能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設備框架協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4-05-1-075)
項目所在地區:訂單項目現場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設備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訂單項目現場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華能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2.4 交貨地點: 招標方指定儲能調頻項目施工現場
2.5 交 貨 期: 下達訂單之日起75天內供貨到指定地點。
2.6 招標范圍: 本次以框架協議方式采購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包括1C電池預制艙、變流升壓系統預制艙、能量管理系統(EMS)以及設備配套冷卻系統、消防系統等附屬設備,以及產品設計、制造、運輸、指導安裝調試等,詳見技術規范。
本次招標為單價框架協議招標,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數量僅為預估量,不作為合同價格計取的依據,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國內至少具有1項火電儲能聯合調頻系統集成項目業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內容、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
(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