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氫能方面,文件指出,支持氫燃料電池重型卡車更新替代。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鄭州城市群范圍內,支持重型卡車(噸位31噸以上、系統功率≥120千瓦)氫燃料電池替代,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不超過15萬元/臺的補助。
原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
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
豫政辦〔2024〕26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財政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30日
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財政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決策部署,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提升先進產能比重,塑造產業新動能,暢通消費品更新換代鏈條,拓展消費新空間,強化資源循環利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在確保國家政策落實的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實施制造業設備更新貸款貼息。
對全省通過銀行貸款實施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制造業企業,年度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含配套軟件)支出不低于500萬元的,給予貼息。其中:對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在此基礎上省財政按照1個百分點給予貼息;沒有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省財政按照1.5個百分點給予貼息。單個項目年度省級貼息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省級貼息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部門)
二、鼓勵企業擴大技術改造投資。
支持制造業企業圍繞擴大產能規模、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節能降碳、促進技術裝備和產品更新換代、改善生產環境等方面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對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重大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按照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對“頭雁”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部門)
三、實施制造業設備更新融資租賃補貼。
省財政對工業企業采用直接融資租賃設備方式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按照設備融資租賃合同額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部門)
四、建立專精特新貸風險補償機制。
發揮省級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健全無抵押貸款和風險分擔機制,統籌銀行、擔保、天使風投創投基金等機構,構建專精特新貸融資服務體系,通過銀行直貸、銀擔合作和投貸聯動三種金融服務模式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發放信用類貸款。(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部門)
五、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
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單位按照軟硬件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后補助。支持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對新建節點建設單位按照軟硬件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后補助。支持制造業企業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智能應用場景,給予優秀智能應用場景建設單位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數字化服務商,按照其圍繞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技術服務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部門)
六、加快推進供排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設備更新。
支持各地爭取城市地下管網管廊、油氣長輸管道、污染治理、節能減碳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等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地方政府債券傾斜支持城市管網、油氣長輸管道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部門)
七、支持氫燃料電池重型卡車更新替代。
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鄭州城市群范圍內,支持重型卡車(噸位31噸以上、系統功率≥120千瓦)氫燃料電池替代,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不超過15萬元/臺的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部門)
八、支持純電動重型卡車更新替代。
支持各地在自卸、攪拌、牽引、市政環衛等重點行業領域替代一批老舊柴油、燃油商用車,更新使用純電動重型卡車,對購買車主按照不高于總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財政廳等部門)
九、助力發展城市綠色出行。
統籌利用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支持巡游出租車電動化,加強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和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建設,提升新能源公交車有效運營能力,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開展新能源公交車及電池更新相關工作。各地更新城市公交車及出租車,對購買新能源車輛給予補貼的,省財政按照不超過1∶1的比例增加補貼。列入國家補貼范圍的不再重復享受省內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等部門)
十、繼續落實促消費政策。
鼓勵各地對購買智能電子產品、家用電器產品、家居產品的消費者給予補貼,省財政按照不超過各地實際財政支出的30%給予獎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在省內新購汽車的消費者按照購車價格的5%給予補貼(不超過10000元/臺),補貼資金由省、市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具體補貼標準和方式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消費者購車行為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優先列入國家補貼范圍,列入國家補貼范圍的不再重復享受省內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等部門)
十一、加大政府投資基金對重點產業支持力度。
持續培育壯大政府投資基金力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加大對重點產業的支持培育力度,2024年上半年完成7大產業集群、28個重點產業鏈基金推介工作,力爭2024年基金增加投入超過300億元。(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十二、發揮財政資金作用。
為引導各地、企業、消費者等積極響應扶持政策,補貼資金安排實行限額管理、總額控制、不搞平衡,資金發放實行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資金撥付實行快審快批、直達快享,最大限度激發企業設備更新和消費者以舊換新的積極性。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抓緊制定細化落實政策,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和工作指導。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上下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財政資金早撥快撥、各項補貼政策落到實處,又好又快發揮引導撬動作用,充分釋放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