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間,聆達集團發布關于子公司二期項目臨時停運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表示,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全資子公司格爾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爾木神光”)對其二期光伏電站實施臨時停運的通知,停運時間自2024年6月13日起,暫不能確定具體恢復時間,后續復運情況將及時披露。
關于本次臨時停運的原因,公告披露,國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監管局會同青海省能源局、海西州發展改革委及格爾木市能源局于2024年5月16日對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開展安全生產現場抽查,發現一系列安全生產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于5月24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相關部門。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于5月31日對格爾木神光二期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監管約談,因目前存在多項問題無法整改,最終決定將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項目暫時解列整改,待相關問題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復運。停運時間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整改完成并驗收之日止,暫不能確定具體恢復時間。
作為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來源之一,隨著格爾木神光二期項目的臨時停運,公司 2024年營業收入將受到影響,因公司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處于停產狀態,公司子公司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項目臨時停運,上述情況可能導致公司觸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