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黃埔區發展改革局、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發布關于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第一批擬扶持項目公示。
該通知明確指出:
1、公示時間:202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2、《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引進條件的氫能企業或機構入駐經認定的氫能產業園或其他載體,租用辦公、生產用房且自用的,辦公用房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生產用房按10元/平/月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補貼期限最多3年。本次補貼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
3、辦法第九條規定對氫能企業或機構通過商業銀行或融資擔保的方式獲得的用于生產或研發的銀行貸款,根據銀行貸款合同及利息回單,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限,按該筆貸款應付利息總額的50%給予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補貼期最多3年。
4、《辦法》第七條規定對加氫站予以運營補貼,2023年度,氫氣銷售價格不高于30元/kg的,補貼15元/kg。
全文如下: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能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1〕7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發改規字〔2021〕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對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第一批擬扶持項目的扶持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詳見附表。
公示期間,如對擬扶持項目有異議的,請書面或電話向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反映。提出異議或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請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及有效證明材料,書面材料要由單位法人或個人簽署或自報真實姓名并留聯系電話,否則不予受理。
一、公示時間:202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二、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地址、電話:
部門: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317室
電話:020-82398142;郵政編碼:510530
附件:1.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辦公(生產)用房租金補貼)
2.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二季度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氫能企業貸款貼息)
3.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加氫站運營補貼)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
(辦公(生產)用房租金補貼)
政策規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引進條件的氫能企業或機構入駐經認定的氫能產業園或其他載體,租用辦公、生產用房且自用的,辦公用房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生產用房按10元/平/月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補貼期限最多3年。本次補貼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
金額單位:元
附件2
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二季度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
(氫能企業貸款貼息)
政策規定:辦法第九條規定對氫能企業或機構通過商業銀行或融資擔保的方式獲得的用于生產或研發的銀行貸款,根據銀行貸款合同及利息回單,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限,按該筆貸款應付利息總額的50%給予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補貼期最多3年。
金額單位:元
附件3
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
(加氫站運營扶持)
政策規定:《辦法》第七條規定對加氫站予以運營補貼,2023年度,氫氣銷售價格不高于30元/kg的,補貼15元/kg。
金額單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