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重慶市涪陵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做好在建光伏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確,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或自然人〔即:在重慶市投資項目在線服務監管平臺上項目備案的項目法人(單位名稱)〕是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項目法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制度、加強投入、強化培訓管理等各項要求,扎實做好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項目法人務必強化對施工單位單位管理,不得層層轉包、層層分包,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與項目法人相關的權責關系材料不得經代理商代辦、代簽。要按規定進行報備,在項目開工前項目法人必需到屬地鄉鎮(街道)、園區報備,報備資料不限于項目法人、公司營業執照、項目開竣工時間、現場管理人員等。同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法人要與并網電力公司就接入達成一致意見,杜絕建成后不能并網造成“扯皮”,項目未經驗收合格電力公司不得并網運行。
文件詳情如下:
重慶市涪陵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在建光伏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涪陵發改發〔2024〕7號
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川東電力(涪陵電力),有關企業:
當前,我區在建光伏項目層層分包、轉包情況突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對施工單位監管不力,存在較大的安全生產隱患。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和安全監管責任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在建光伏項目安全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或自然人〔即:在重慶市投資項目在線服務監管平臺上項目備案的項目法人(單位名稱)〕是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項目法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制度、加強投入、強化培訓管理等各項要求,扎實做好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項目法人務必強化對施工單位單位管理,不得層層轉包、層層分包,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與項目法人相關的權責關系材料不得經代理商代辦、代簽。要按規定進行報備,在項目開工前項目法人必需到屬地鄉鎮(街道)、園區報備,報備資料不限于項目法人、公司營業執照、項目開竣工時間、現場管理人員等。同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法人要與并網電力公司就接入達成一致意見,杜絕建成后不能并網造成“扯皮”,項目未經驗收合格電力公司不得并網運行。
3、項目法人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規章制度,加強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動電作業、起重吊裝等高風險作業管理,設置警示標志,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工過程中,要合理安排單一作業面上的作業人數和設備材料堆放數量,防范人員設備局部過度集中造成坍塌事故;施工現場要加強安全防護,在臨邊臨空區域、屋頂采光帶等部位設置永久護欄,在屋頂周邊加裝防護網,嚴防高空墜落;及時清理施工場地及其周邊易燃易爆物品,采取設置隔離區、配備消防器材等措施防范動火作業引發的火災風險;廠房屋頂項目施工中,要檢測廠房可燃廢氣排放情況,嚴禁動火作業期間排放可燃廢氣;加強安裝調試質量管理,保證匯流箱、逆變器、線纜接頭等連接牢固,避免虛接引發直流拉弧;加強建設進度管理,嚴禁趕工期搶進度,嚴禁在大風、雨雪、雷電、高溫等惡劣天氣下冒險施工作業。項目法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絕設備質量、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問題發生。
4、項目法人要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確保施工人員具備崗位所需技能,對施工人員要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險,嚴格落實“先參保再開工”政策。
二、進一步強化屬地監管責任
1.各屬地單位要高度重視在建光伏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履行屬地安全監管責任。要第一時間掌握轄區內光伏項目建設的動態,及時做好在建光伏項目現場安全檢查工作,在檢查工程中對發現影響安全生產的違規行為應敦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嚴格執法、從嚴處置。
2.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加強對《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戶用光伏建設運行百問百答(2022年版)》、《戶用光伏建設運行指南(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宣傳,切實保障群眾財產及生命安全。
重慶市涪陵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