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廣東省珠海市住建局就《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設要求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提出,適用范圍為全市范圍內廠房、公共機構建筑、社會投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適用。
新建廠房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
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國家機關建筑、教育建筑、醫療建筑、文化體育建筑等建筑)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的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面積比例不低于40%,幼兒園、養老院建筑應遵循新建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面積比例。
新建居住建筑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
文件指出,如果建筑本體不滿足安裝面積要求,可在場地內,停車棚等構筑物上安裝,鼓勵安裝立面的太陽能光伏、光伏遮陽類構件。建筑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的面積應根據建筑物屋頂面積核算: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建設用地內所有建筑物屋頂總面積×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比例。如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在立面,則組件面積應進行折算: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安裝在立面的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0.6。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設要求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綠色低碳轉型步伐,有力有序有效推動我市碳達峰工作,進一步推進我市新建建筑光伏應用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建筑光伏發展實際,我局起草了《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設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為進一步完善《通知》相關內容,現就《通知》內容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反饋意見請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如有反饋意見信息不準確或不完整、無法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視為無效意見。
一、征求意見的時間: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8日。
二、意見反饋方式:
(一)在線提交
(二)電子郵箱地址:zhsljys@163.com;
(三)書面郵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區海城路32號510辦公室,郵編:51900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設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設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0月29日
來源: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