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浙江杭州市發改委發布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367號提案的答復。文件提出,當前目前儲能建設存在的困難。包括儲能項目管理規范尚有缺項。目前,除電網側儲能由電力質監機構進行質量監督外,其他項目建設監管存在盲區。
并且,電網側儲能收益不明確。省內電力現貨交易、輔助服務等市場均沒有開放,電網側儲能項目無法參與市場化交易
最后,儲能高速發展與局部電網不匹配。新能源及儲能項目立項后建設周期短,若與電網規劃時序不匹配將導致無法接入,此外,同一時段項目過于集中將導致局部電網無法消納,產生排隊并網或棄電現象。
原文如下:
杭州市發改委關于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367號提案的答復
貴單位在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快“共享儲能”設施建設,降低全市用能成本的建議》(第367號)收悉。經我委主辦,市委金融辦、市科技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會辦,現答復如下:
共享儲能建設,一端聯著能源保障,一端聯著產業發展,有助于提高儲能利用率,降低儲能電站成本,優化儲能容量配置,也有助于促進新型儲能設施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切實推動源網荷各端儲能能力全面釋放,支撐能源領域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一、全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發展情況
杭州市新型儲能項目以電化學儲能為主。2021年以來,隨著電力系統對調節能力需求提升、儲能項目單位建設成本大幅下降,新型儲能從試點示范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截至2024年7月,杭州市累計建成新型儲能項目208個,裝機規模66萬千瓦(其中電網側儲能47萬千瓦),排名全省第一。在建和擬建項目110個,裝機規模47萬千瓦(其中電網側儲能25萬千瓦)。此外,尚有部分儲能項目正在積極向省能源局申報納規。
二、已開展的工作
(一)全力推進電網側儲能項目建設。
共享儲能是通過對既有新型儲能資源的科學分配和調度,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和儲能項目的合理收益,其基礎是可以用來分配的新型儲能資源。電源側和用戶側儲能都有特定服務對象,也具有較為清晰的收益模式,不適合作為共享儲能資源。電網側儲能項目是最為有效的共享儲能資源。杭州市正在大力推進電網側儲能項目建設,目前已納入浙江省“十四五”儲能發展規劃的項目共12個,總裝機容量67.5萬千瓦,排名全省第一,占比達到35%。2024年7月底已并網47萬千瓦,超額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今夏,杭州市電網最高負荷歷史首次突破2200萬千瓦大關,最大缺口達150萬千瓦-200萬千瓦。面對“十四五”以來最為嚴峻的持續高溫天氣,新型儲能充分發揮了頂峰調峰作用,共調用用戶側儲能8萬千瓦、電網側儲能40萬千瓦,有效支撐了電力迎峰度夏。
(二)積極探索共享儲能模式。
浙江省能源局2023年9月印發了《關于做好新能源配儲工作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提出新能源發電項目配置新型儲能宜以共建租賃方式為主,自建方式為輔。杭州市發改委也于2024年7月印發了《杭州市新能源配儲指導意見》,明確風電、集中式光伏等新能源發電項目可采用租賃、共建或項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型儲能,配置宜以租賃方式為主,共建、自建方式為輔。積極推動電網側儲能項目與大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對接,探索新型儲能商業模式。目前,杭州江東新型區域電力調節中心7.5萬千瓦/15萬千瓦時電網側儲能項目擬在建成后與浙江華電建德大洋鎮15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和浙江華電衢州湖南鎮12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通過租賃方式實現新能源配儲。
(三)不斷強化綠色金融支持。
引導在杭銀行機構結合區域發展特色做好綠色金融服務。不斷擴大綠色信貸投放規模,落實省《關于深化清潔能源全產業鏈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推進能源、工業、建筑等重點領域差異化金融服務,引導探索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用水權、碳匯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貸款,截至2023年,全市綠色信貸余額8078億元,同比增長23.4%。依托杭州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創新應用企業綠色評價體系,全面覆蓋全市2000家左右重點用能企業,設立“綠色金融”融資專區,上線10余款綠色信貸產品,如可持續發展掛鉤貸、節能技改貸、綠色權益貸等,為綠色評級好的企業提供更高額度、更優利率的資金支持。鼓勵在杭銀行機構為包括新型儲能、光伏、風電、節能環保為主導的綠色能源產業項目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如杭州銀行設立“雙碳”戰略招引財務基金,提供綠色產業政策咨詢和綠證、綠電、減排量等碳資產支持,投貸聯動、供應鏈融資等一系列金融服務。
(四)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
根據《“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精神,加快儲能產業技術創新,降低電化學儲能成本。鼓勵和支持綠色能源領域技術創新,通過征集需求、專家評審和指南凝練后,將“儲能用低成本高比能鈉離子電池硬碳負極材料開發與產業化”納入2024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榜單。結合未來儲能電站發展形勢以及儲能電站在電網中的各種應用場景,要支持科研單位、企業等主體率先深入研究大規模儲能電站調度運行相關技術,包括有功、無功優化運行技術及控制策略,努力為大規模儲能電站與電網協調運行提供技術支撐。
三、目前存在的困難
(一)儲能項目管理規范尚有缺項。
主要是缺乏對儲能建設過程的監管。國家能源局將用戶側新型儲能電站定義為用戶電力設施建設工程;現行管理辦法規定新型儲能電站(5兆瓦以下)不需進行質量監督。目前,除電網側儲能由電力質監機構進行質量監督外,其他項目建設監管存在盲區。
(二)電網側儲能收益不明確。
目前省內電網側儲能項目的上網電價還沒有明確,只有納入630計劃的項目才能享受退坡補貼和相關電價政策,其他項目還沒有明確的收益模式,需要省能源局進一步明確政策。而且,省內電力現貨交易、輔助服務等市場均沒有開放,電網側儲能項目無法參與市場化交易。落實新能源配儲,通過共享儲能方式獲得容量租賃費用,是電網側儲能項目的一項重要收益。
(三)儲能高速發展與局部電網不匹配。
從杭州未來新能源發展態勢看,主要集中在西部電網薄弱區域,產生的主要問題是新能源及儲能項目立項后建設周期短(3—6個月),若與電網規劃時序不匹配將導致無法接入(新建電力外線時序在一年半以上);此外,同一時段項目過于集中將導致局部電網無法消納,產生排隊并網或棄電現象。
四、下一步工作舉措
(一)不斷完善政策標準。
一是規范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管理。省能源局印發了《浙江省用戶側電化學儲能技術導則》和《浙江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對項目規劃、備案、建設、并網、運行、安全、監督等方面事項都進行了細化規定,明確了責任單位、管理要求、辦理程序等內容,后續項目審批建設管理嚴格依規落實。市發改委會同市建委共同印發《關于做好我市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工程消防審驗管理工作的通知》,系統規范了新型儲能電站工程消防審驗管理流程和要求,為新型儲能電站正規化消防管理提供了依據。二是規范新能源配儲標準要求。嚴格落實浙江省能源局《關于做好新能源配儲工作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精神,2024年1月1日起并網的近海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按不低于發電裝機容量的10%、時長2小時配置新型儲能。達不到配儲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并網。市發改委在組織發電企業與電網側儲能項目業主自主簽訂租賃合同的基礎上,逐步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配儲實施細則,對配儲項目的性能、標準、安全性及容量計算等方面進行規范。三是規范新能源配儲價格機制。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475號)》明確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價值機制。省發改委《新型儲能容量補償資金分配方案》對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試驗的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開展補償,并明確了充放電價及現貨市場政策。在落實以上支持政策,確保儲能電站基本收益基礎上,兼顧發電企業和儲能企業利益,依托市場確定共享儲能容量租賃價格。
(二)不斷推動技術攻關。
技術迭代升級是儲能產業發展的源動力。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新型儲能技術的突破創新。發揮產業優勢。發揮我市企業在儲能系統集成、電池管理系統、逆變系統等領域的產業優勢和技術優勢,逐步引導企業探索創新、集聚提升,構建儲能控制領域的整體優勢,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儲能產業鏈高地。建強平臺載體。市能源集團作為杭州市能源產業投資和能源保供的主平臺,自成立以來,已建成容量8萬千瓦的全市第二大電網側儲能電站,正在建設淳安6萬千瓦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在光、儲、充換電領域、微電網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了長足進步。下一步要更加充分發揮市能源集團作用,加快在新能源、儲能等領域的布局布點,打造一批共享儲能的樣板工程。提供科技支撐。進一步支持對儲能關鍵材料、單元,模塊及短板技術的科技攻關,加快推動實現儲能核心技術裝備的自主可控和儲能產業的高效發展。爭取更多綠色能源領域項目納入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開展政企合作。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共建新型儲能技術研發平臺,加強產學研用一體化。推廣先進的新型儲能技術和產品,提升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市經信局正在聯合省工信院,開展電化學儲能細分賽道研究。市能源集團正在與市地鐵集團合作,研究地鐵應用飛輪儲能技術。探索應用場景。在積極發展目前相對成熟的電網側儲能共享應用的基礎上,探索新能源汽車換電站、電動自行車換電站等新業態、新模式,參與電網調峰調頻,參與共享儲能的新型應用場景。
(三)不斷優化運營管理。
研究探索新型儲能項目運營管理模式,通過虛擬電廠等模式,逐步將新型儲能資源全部納入系統管理,共同參與電網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和現貨市場交易等市場化行為,增強電網互濟保供能力同時,增加新型儲能項目利用率和收益。一是加快管理運行體系頂層設計。研究制定虛擬電廠技術規范,明確虛擬電廠平臺接入標準,包括調節能力、調節時長、采集終端、網絡安全、數據規則、接口規范、響應能力驗證與測試等技術要求,形成整體方案。同步研究制定虛擬電廠響應工作實施細則,明確負荷響應適用范圍、啟動條件、組織方式、基線計算、響應認定、結算機制、資金來源等內容。二是加快建設完善運營管控體系。依托杭州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建立杭州市虛擬電廠管理中心,負責完善虛擬電廠管理制度,做好杭州虛擬電廠管控平臺建設和運行維護。組織開展虛擬電廠用戶注冊、資源接入、調試管理、接收和執行調度指令響應監測、效果評估等工作。逐步實現既有儲能項目計量采集裝置全覆蓋,按照“先易后難、應接盡接”原則,全市范圍內已運營的虛擬電廠原則上全量接入市平臺,其他新型側儲能按容量大小分批次接入市平臺或縣(市)平臺。市發改委已會同國網杭州供電公司開展市級虛擬電廠前期研究和探索工作,下一步將加快推進。
(四)不斷擴大資金支持。
堅強可靠的資金支持是推動共享儲能產業的發展的重要支持。一是構建多元化融資產品體系。鼓勵在杭金融機構提升綜合化金融服務水平,強化新型儲能、光伏、風電、節能環保等綠色能源領域金融保障,繼續從拓寬綠色金融融資規模、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綠色信息共享應用等方面,為支持綠色能源產業有序發展做好金融保障工作。二是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充分發揮能源雙碳數智平臺、能源管家APP等能源數智化管理平臺,以及杭州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及時將金融領域相關補貼和支持政策共享到企業,將企業對金融支持的需求反饋到金融機構,同時為金融機構判斷企業的綠色信用等級提供數據支撐。三是支持企業享受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共享儲能相關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資金、中長期特別國債、再貸款等補貼和支持政策,推動項目快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