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調整能源結構。圍繞構筑世界級新能源產業,推進“風光氫儲車”五大產業全鏈條發展,加快建成世界最大的光伏產業基地、最大的儲能產業基地、最大的氫能產業基地、最大的新能源重卡基地。統籌煤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科學釋放優質煤炭產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生產生活用能清潔低碳化,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加快推進城鄉燃氣管網建設,拓展天然氣安全應用范圍。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大幅度增加,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任務。
鼓勵各地結合道路貨運行業發展實際、區域應用場景和充換電站、加氫站規劃布局,通過培育壯大現代交通物流領軍企業,推動新能源營運貨車在城市物流配送、廠礦封閉區域、口岸監管區、干線物流等場景的應用。探索推行“新能源重卡+數字陸港+散改集”運輸模式和“車電分離”的商業模式。依托礦產資源口岸跨境運輸場景,推廣應用自動駕駛編組運輸、自動導引運輸、無人駕駛集卡等新技術新模式。
原文如下: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
《鄂爾多斯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鄂爾多斯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17號)精神,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全面推進美麗“暖城”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重點區域。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分區管理,準格爾旗、達拉特旗、棋盤井蒙西地區為重點區域。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保持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9.9%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以內;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鄂托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棋盤井產業園細PM2.5、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污染天數比率不高于0.3%,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4.1%以上;鄂托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蒙西產業園PM2.5、PM10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污染天數比率不高于0.3%,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5.9%以上。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目標體系
二、加快推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
優化綠色生產空間,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三線一單”空間管控機制,合理布局工業集聚區,構建聚焦主業、錯位競爭、分布集中的產業發展格局。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產能置換、碳達峰等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禁止核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的要求,及時分解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下達我市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嚴禁新增鋼鐵產能,推行鋼鐵、焦化、燒結一體化布局,推動焦化產業鏈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細化工產品延伸。除電力和熱力生產供應行業以外,其它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被置換產能及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落實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能源局,各旗區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各項工作均需各旗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健全綠色低碳產業體系。
聚焦構筑世界級現代煤化工產業,促進煤化工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建成產業門類最全、產業鏈條最長、產業體系最完整、產業技術最先進、產業規模最大的世界級現代煤化工產業集聚區。培育綠色創新發展動能,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加快形成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打造“中國典范、世界標桿”的零碳產業園,推動零碳標準體系盡快上升為國家標準。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升級,加快實施化工、電力、建材、鋼鐵等行業綠色化改造。推動傳統產業生態化發展,支持傳統產業工藝升級、產品升級、鏈條升級,推動傳統產業向高端化、綠色化發展。加快推進鄂托克低碳示范園區建設,率先探索走出一條高載能產業低碳發展新路子。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
(三)實施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
嚴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準入關,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控制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對現有使用企業制定實施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和膠粘劑。(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三、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一)調整能源結構。
圍繞構筑世界級新能源產業,推進“風光氫儲車”五大產業全鏈條發展,加快建成世界最大的光伏產業基地、最大的儲能產業基地、最大的氫能產業基地、最大的新能源重卡基地。統籌煤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科學釋放優質煤炭產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生產生活用能清潔低碳化,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加快推進城鄉燃氣管網建設,拓展天然氣安全應用范圍。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大幅度增加,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任務。(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
旗區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其它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在保證電力、熱力供應前提下,加快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燃煤供熱鍋爐關停整合。2025年底前,中心城區(東勝區、康巴什區)淘汰現役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燃煤鍋爐。(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圍繞鋼鐵、化工、有色冶金、建材等重點領域,加大余熱、余壓、余氣回收利用,能源管控中心、能量系統梯級優化等高效節能技術改造力度。淘汰并禁止新建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推進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充分利用工業余熱、電廠熱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煤層氣、脫硫后焦爐煤氣等清潔低碳能源替代。開展多層次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工作,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和鄂托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蘇里格經濟開發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園區建設。鼓勵園區、企業、礦區綠電替代燃煤,開展煤化工與綠電制氫、制氧深度耦合示范,加大工業余熱利用。(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能源局)
(四)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
積極爭取北方地區冬季清潔供暖項目試點城市,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清潔取暖改造,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全面實施城中村、城邊村燃煤散燒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到2025年底前,達拉特旗、準格爾旗、棋盤井蒙西地區等重點區域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散煤基本清零;東勝區、康巴什區、伊金霍洛旗、烏審旗、杭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分三年完成改造任務,其中2025年前完成總任務量的30%以上、2026年前完成總任務量的60%以上、2027年前完成全部任務。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穩步推進達拉特旗、伊金霍洛旗、烏審旗、杭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農村牧區清潔取暖項目。各旗區要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督與管理。(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農牧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
(一)優化貨物運輸結構。
加快構建煤炭物流“多式聯運”體系,繼續提升浩吉鐵路運量。加強全市鐵路配套設施建設和宣傳力度,進一步優化裝車點布局,鼓勵煤礦新建坑口鐵路,改進裝車條件,加強集裝箱運輸設備建設,優化運輸組織。加快培育一批多式聯運“一單制”企業,推動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散改集”。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到2025年,全市鐵路運貨量比2020年增長10%左右,運距500公里以上跨省(區、市)外運的煤炭和焦炭采用鐵路運輸比率力爭達到90%。
鼓勵各地結合道路貨運行業發展實際、區域應用場景和充換電站、加氫站規劃布局,通過培育壯大現代交通物流領軍企業,推動新能源營運貨車在城市物流配送、廠礦封閉區域、口岸監管區、干線物流等場景的應用。探索推行“新能源重卡+數字陸港+散改集”運輸模式和“車電分離”的商業模式。依托礦產資源口岸跨境運輸場景,推廣應用自動駕駛編組運輸、自動導引運輸、無人駕駛集卡等新技術新模式。(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單位:市能源局、市鐵路民航中心、市自然資源局)
(二)加大老舊車輛淘汰更新。
強化柴油貨車監督管理,加大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重型牽引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及“油改氣”老舊營運燃氣車輛的淘汰力度,限制外省(區、市)燃料種類為汽油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車和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國四以下排放標準的汽車轉入我市,嚴格控制不合規的車輛過戶、年檢、營運,力爭2025年前實現國三柴油老舊重卡全面退出,國四柴油老舊重卡淘汰率達到40%以上。(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有序推廣清潔能源運輸工具。
加快推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城市和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建設,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和政策措施,鼓勵新增或更新車輛使用新能源重卡。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和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促進汽車更新消費,加快新能源乘用車的推廣應用。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任務。(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
優化非道路移動機械保有結構,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機場、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勵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常態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抽測,各旗區尾氣排放年度抽檢抽測比例不低于20%。到2025年,完成城區工程機械環保編碼登記三級聯網,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五)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成品油行為,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促進成品油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依法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油品的行為。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進行問題線索溯源并嚴厲追究相關主體責任。(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能源局)
五、全面提升面源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強化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整體水平,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各類施工場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開展裸地排查和揚塵防控,加大城市主干道、城鄉結合部等重點路段機械化清掃力度。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中心城區(東勝區、康巴什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左右,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達到70%左右。(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建設生態礦區綠色礦山。
進一步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布局和產能結構,在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內,一律不得新設不符合差別化管控要求的礦業權,不符合要求的已設礦業權依法依規有序退出。深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抓好無主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推進黃河重點生態區(鄂爾多斯段)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基本實現全市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問題圖斑“清零”任務目標。落實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構建綠色礦山發展長效機制,用好用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到2030年底,持證在產的全部大中型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標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
(三)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理。
健全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大力發展和推廣先進技術,有效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各旗區結合實際劃分秸稈禁燒范圍并向社會公示。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大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日常和重點時段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焚燒行為。(牽頭單位:市農牧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氣象局)
六、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
持續開展低效失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大力推行先進生產工藝和高效治污設施。推進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單獨收集處理,含揮發性有機物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密閉收集處理。化工、化纖、油品倉儲等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化工企業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強化油品儲運銷全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管,每年至少開展1次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工作。到2025年底前,達拉特旗、準格爾旗、棋盤井蒙西地區等重點區域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特別控制要求。(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二)全面完成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它物料。棋盤井蒙西地區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除長期停產和在建企業外,2025年底前,在用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含電力)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參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在用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燃燒改造;鋼鐵、焦化行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鐵合金行業企業以及達拉特旗、準格爾旗所有工業企業完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28年底前,水泥行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開展餐飲油煙和惡臭異味專項治理。
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開展露天燒烤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燒烤車以及各餐飲商戶油煙凈化設備安裝、使用和清洗情況,有力整治市場、取締非法攤點,防止治理效果反彈。加強部門聯動,開展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四)穩步推進大氣氨排放控制。
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加強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廢氣排放口氨逃逸濃度原則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牧局)
七、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一)強化區域聯防聯控。
配合開展烏海及周邊、呼包鄂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棋盤井蒙西地區與烏海市、達拉特旗以及包頭市、準格爾旗與呼和浩特市溝通協作,推動開展聯防聯控和跨區域、多部門聯合交叉執法,切實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污染共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實施《鄂爾多斯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優化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標準,強化秋冬季顆粒物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應對。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依法依規開展重點企業協議減排、錯峰生產。各旗區于2025年前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健全污染天氣會商研判、預報預警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聯動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氣象局)
八、持續加強支撐能力建設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監管體系。
建立全要素“天地空”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推動企業安裝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線監管平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氣象局)
(二)加強生態環境執法監管。
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加強執法監測監控聯動,重點查處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優化執法方式,推行審慎包容差異化執法,強化正向激勵和指導幫扶。探索推動生態環境執法納入蘇木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建立健全旗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與蘇木鄉鎮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構建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執法體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提高科技支撐能力。
聚焦資源循環利用、減污降碳、多污染物協同治理等領域,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創新,謀劃并組織實施一批生態環境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創型、研發型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關鍵領域技術創新。2025年底前,完成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并實現動態更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氣象局)
(四)建立健全法規和標準體系。
根據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開展《鄂爾多斯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呼包鄂烏協同立法項目)修訂工作,與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協作機制,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司法局)
(五)充分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
嚴格落實國家、自治區各項價格稅費激勵約束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多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投入力度。(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九、健全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旗區人民政府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對行政區域內空氣質量負總責。強化通報、排名、調度、約談、督查、考核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各旗區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相應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指導做好各自領域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信息公開。
定期向社會公布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重點排污單位按要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開展全民行動。
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公民環境意識,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宣傳活動,廣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先進典型宣傳,發揮榜樣示范和價值引領作用,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界共同改善空氣質量。(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